Re: [問題]比例原則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休息)時間20年前 (2004/09/01 00: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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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tudiantj (小樂)》之銘言: : 請問一下比例原則的功用 : 在上課時老師解釋為在採之手段 : 和欲達成之目的間有適當性 必要性及狹義比例原則的條件要求 : 但我實在是看不太懂 希望哪位高手能告訴我一下比例原則的意思及功用 : 謝謝 稍微作個補充 之前在討論比例原則時 都沒有討論到所謂的"審查密度" 其實 大法官在審查系爭規範是否違憲時 會因為該規範限制的基本權的種類 而採不同的審查標準 如果有興趣的人可以參考大法官571號釋字 林子儀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 裡面就提到... 以憲法第23條審查"系爭之差別待遇"是否合憲 首先必須先決定應採取何種審查標 準以決定審查的密度. 按"司法審查標準寬嚴之決定" 係司法釋憲者基於權力分立制衡之理論上及實際上需求 民主制度之反省 自身專業能力 與特定議題之社會共識等考量 而"在審查不同類型 之案件時 對於政治部門已作之決定要介入到多少程度之判斷" 醬子泛泛的講 應該還是蠻難理解的 我再補充一個571的解釋要旨 應該會有助於了解: 921賑災慰助金發放以設籍及居住事實為據 並設定相當期限 乃屬合理之差別對待 兼 顧急難救助目的之達成 手段亦為合理 內政部相關函釋與憲法平等權保障無違 所以本案是 內政部相關函釋是否違憲 的問題 主要是因為這些函釋有 是否侵害人民平等權的疑議 大法官認為並沒有違憲 林大法官同此結論 並補充說明本案應採"最寬鬆之合理審查標準" 要求(該函釋)目的正當 且該函釋與目的之達成有合理關聯性 其即屬合憲 ps.關於違憲的審查密度理論 也可以參考578號解釋 許宗力大法官協同意見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4.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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