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能用「流浪律師」的聳動訴求來遮蓋律師界的許消失
恕刪&亂入一下...
本魯在某中小型事務所受雇五年左右經驗,業務大多與資本市場相關
客戶以法人為主
(上市櫃公司、券商、銀行、保險、金控、票金、投信、創投等,還一些證券周邊機構...)
案件類型有訴訟(公司、證交為主)
也有非訟(各類法律文件、交易架構設計、股東會、立法說帖、研究案...)
這樣可以算是「商務律師」嗎?
如果算是 那本魯想分享一些心得:
1. 商務律師還是要有訴訟底子,而且越強越好,只會翻譯抄來抄去而沒有訴訟、強執經驗的律師,寫出來的契約條文可能會很慘...
2. 法人客戶通常很難搞,簡單(好康)的事情法務自己就搞定,困難(歹康)或老闆想找人背書或法務不想自己扮黑臉,就丟給外部律師...還有遇到公司內鬥的...選錯邊也會很慘...
3. 需要一些會計底子(窗口常常是財務部門,要能溝通),但會計師資格不是必須(簽證會計師都說ok了,律師還有什麼好機機歪歪的)
4. 很多企業法遵業務被會計師事務所搶走了(例如內控...一個案子大概都是數百萬起跳)
5. 以受僱來講,並沒有比較好賺(有些商務律師有「業外收入」,但本魯沒那個賊膽)
以上 ~ 希望這些資訊能幫助對這類業務有興趣的道長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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