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能用「流浪律師」的聳動訴求來遮蓋律師界的許

看板Lawyer作者 (沒 事~~~)時間9年前 (2015/04/15 10:49), 編輯推噓21(21025)
留言46則, 1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8 (看更多)
上個禮拜我家的浴室剛好在整修,因為沒辦法在家裡洗澡 所以我就帶著臉盆和換洗衣物到家附近的澡堂去 那天是個陰雨綿綿的天氣,泡個舒舒服服的熱水澡是再好不過的享受了 進去澡堂,繳了費用,"咦,運氣真好,今天只有我一個人喔!" 偌大的澡堂只有我一個顧客,"等一下可以在浴池裡面安安靜靜的泡個爽了" 我心底暗爽著 把身體沖乾淨,泡進浴池之後,回想著這幾日來的工作狀況 甚麼狀還沒寫,甚麼證據尚未請求調查,哪個當事人要約會客...... 我把毛巾蓋在臉上,伴隨著氤氳的水蒸汽,我逐一的理清思緒 "年輕人你好啊!!" 一個陌生的招呼聲把我拉回現實 是個老頭,正對著我微笑,根據賭神的臺詞表示,這個微笑笑的我心裡發寒 "老伯,你好......一起進來泡啊!!" "不急啊!!!年輕人,這個水溫還可以嗎~!?"神秘老人開始轉開熱水的水龍頭 "ㄜ.....我覺得剛好耶!!!老伯你也進來泡啊"(水燙不燙你不會先進來泡泡看喔) "呵呵,不用了年輕人,我覺得水有點涼,我把熱水開大一點" "真的不用了,我真的覺得水有點燙了"(拜託,你又不泡,你幹嘛一直玩水龍頭啦!) "是嘛!?年輕人,水真的會燙嗎~!?"老人神秘的微笑著 "老頭,真的會燙了,你進來泡泡看"我努力掐著我的30CM,以免它被煮熟 "不用啦!!我不想泡,我只想玩水龍頭"老人又把水龍頭努力地轉大一點 滾燙的熱水嘩啦嘩啦地湧進浴池裡 "耶,老頭,你沒有要泡你不要玩水龍頭啦!!!!!!!"我開始用有點不悅的語氣跟他說 (因為我怕他拿出唇膏手槍) "年輕人,你一直說水很燙,那我問你,我要怎麼做水才比較不會燙呢?" "請....你.....把.....水.....龍......頭.....關.......起......來........" "不,年輕人,我覺得是你的心態不對,你應該要換個姿勢,水就不燙了" "請....你.....把.....水.....龍......頭.....關.......起......來........" "或者是,你應該要把毛巾換個顏色,水也有可能比較不燙" "請....你.....把.....水.....龍......頭.....關.......起......來........" "又或者是,你可以邊泡澡邊講手機轉移注意力,水也會比較不燙" "請....你.....把.....水.....龍......頭.....關.......起......來........" "又或者是齁......." 說這遲那時快,我已經跳出浴池,狠狠的給了老頭一巴掌 "又或者是,交給市場機制來決定....."老頭用他最後一絲力氣擠出這句話 "媽的,哪來的怪老頭,竟然開始胡言亂語了,氣死我了" "年輕人,你好啊!!!" 一個陌生的招呼聲把我喚醒,蓋在我臉上的毛巾緩緩滑落 "啊!!!原來是一場夢"我竟然在浴池裡睡著了 印入我眼簾的是,一位神秘的老人.......他正緩緩地轉開水龍頭 結後語:要如何解決洗澡水好燙的問題,為什麼老是交給不泡澡的人來說三道四 泡在浴池裡的人就說直接把水龍頭關起來就可以解決了 為什麼這些局外人反而一直說換個姿勢、轉移注意力、或者是把浴池隔開 就可以解決水太燙的問題 這甚麼鬼邏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187.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429066178.A.8AD.html

04/15 11:01, , 1F
哈哈,超讚!
04/15 11:01, 1F

04/15 11:10, , 2F
XDDD
04/15 11:10, 2F

04/15 11:59, , 3F
XDDD
04/15 11:59, 3F

04/15 12:18, , 4F
所以減少錄取名額就可以解決現在律師問題!?
04/15 12:18, 4F

04/15 12:40, , 5F
這篇文章有這個結論嗎?
04/15 12:40, 5F

04/15 12:45, , 6F
問題不在解決,在減緩
04/15 12:45, 6F

04/15 12:46, , 7F
社會制度問題都一樣,沒有解決只有改善
04/15 12:46, 7F

04/15 13:20, , 8F
很容易解決阿 每幾年每個律師都重新接受一次律師考試
04/15 13:20, 8F

04/15 13:20, , 9F
沒過的就淘汰 感覺也是個方法XD 不能一直用阻斷後人
04/15 13:20, 9F

04/15 13:21, , 10F
的方法來保障既得利益 不然本版多數人的至今都無法
04/15 13:21, 10F

04/15 13:21, , 11F
在這當律師 除非您是每年律師只收十幾二十個那年代
04/15 13:21, 11F

04/15 13:21, , 12F
考上的 不然我們不能自己考上了就一直要把門關起來
04/15 13:21, 12F

04/15 13:24, , 13F
樓上大大說出我的想法@@
04/15 13:24, 13F

04/15 13:26, , 14F
我的想法也是類似louis123321兄 但沒那麼全面性XDDD
04/15 13:26, 14F

04/15 13:27, , 15F
我的想法是建立新的限量門檻,把執業後沒再進修的律師汰除
04/15 13:27, 15F

04/15 13:27, , 16F
不然律師永遠就是在比業務能力而已而不是比專業能力阿XD
04/15 13:27, 16F

04/15 13:30, , 17F
以目前的現況來看律師就是比業務能力跟人脈跟專業能力無關.
04/15 13:30, 17F

04/15 14:36, , 18F
大家好閒...真好
04/15 14:36, 18F

04/15 15:16, , 19F
教育部也在阻斷後門?
04/15 15:16, 19F

04/15 15:18, , 20F
沒有阻斷後門問題,每年考一次也是不切實際
04/15 15:18, 20F

04/15 15:19, , 21F
每年考一次,大家都在準備考試,怎麼累積實務經驗= =
04/15 15:19, 21F

04/15 15:19, , 22F
把律師薪水降到22K 才是阻斷後門
04/15 15:19, 22F

04/15 15:58, , 23F
所以改成類似多益考試,一次三到五年效期 XDDD
04/15 15:58, 23F

04/15 16:31, , 24F
哈哈哈哈哈
04/15 16:31, 24F

04/15 16:33, , 25F
加上淘汰機制可以促進循環
04/15 16:33, 25F

04/15 16:35, , 26F
白天工作 晚上有空就翻翻書阿 考不過就是代表該被
04/15 16:35, 26F

04/15 16:36, , 27F
淘汰 我的想法是這樣XD 所以不會無法累積實務經驗啊~
04/15 16:36, 27F

04/15 16:40, , 28F
樓上超強者
04/15 16:40, 28F

04/15 16:47, , 29F
樓上大覺者!
04/15 16:47, 29F

04/15 17:17, , 30F
想請問一下這澡堂在哪裡?
04/15 17:17, 30F

04/15 19:13, , 31F
蠻實在的
04/15 19:13, 31F

04/15 22:07, , 32F
神比喻XDDD
04/15 22:07, 32F

04/15 22:22, , 33F
白天工作 晚上翻書 律師都不能建立家庭耶喔?
04/15 22:22, 33F

04/15 22:23, , 34F
哎唷,定期考試,最爽的就是補習班
04/15 22:23, 34F

04/15 22:23, , 35F
律師跑下來考,考生怎麼跟律師拼.......
04/15 22:23, 35F

04/15 22:25, , 36F
雖然這樣可以選出 最強的考試機器,但這樣好嗎@@
04/15 22:25, 36F

04/15 23:17, , 37F
如果考題一堆是學者出的,考完後專業能力會退步吧
04/15 23:17, 37F

04/15 23:26, , 38F
不過補習班跟賺參考書版稅的人又要抱著鈔票笑呵呵了
04/15 23:26, 38F

04/16 08:57, , 39F
1.淘汰考試跟錄取考試分開阿 2.一點也不覺得現職律師
04/16 08:57, 39F

04/16 08:58, , 40F
就算去念書也一定考得贏學校考生...
04/16 08:58, 40F

04/16 08:58, , 41F
可以建立家庭阿 但考試還是得過啊 不衝突XD時間總是
04/16 08:58, 41F

04/16 08:58, , 42F
可以擠出來的
04/16 08:58, 42F

04/16 09:15, , 43F
分開考,考各種常見實務爭議部分,不會爽到補習班
04/16 09:15, 43F

04/17 11:10, , 44F
那針對刑事案件 不就只有受害人能說話?
04/17 11:10, 44F

04/19 21:18, , 45F
你要把水龍頭關起來是怕自己被市場淘汰嗎
04/19 21:18, 45F

04/26 13:12, , 46F
這比喻挺有趣的XDDDDD
04/26 13:12, 46F
文章代碼(AID): #1LBT72Yj (Lawye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8 篇):
文章代碼(AID): #1LBT72Yj (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