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Lawyer ]
討論串不能用「流浪律師」的聳動訴求來遮蓋律師界的許
共 28 篇文章

推噓11(12推 1噓 9→)留言2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olkov (台北小律師)時間9年前 (2015/04/14 14:56), 9年前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學者學問大?. 官大學問大?. 不見得. 類似政策,廣設科技大學政策的背景. 過去教育部在薪水無法提升的背景下. 有人提出了"因為勞工不夠專業",所以不要提升基本工資等政策. 應該要廣設大學與研究所,讓一大堆技術學院升格為科大. 好啦,所有人都變大學生了,就業需求仍然沒增加,供給倒是多了一大堆. 結
(還有1578個字)

推噓21(21推 0噓 25→)留言4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urpleye (沒 事~~~)時間9年前 (2015/04/15 10:49),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上個禮拜我家的浴室剛好在整修,因為沒辦法在家裡洗澡. 所以我就帶著臉盆和換洗衣物到家附近的澡堂去. 那天是個陰雨綿綿的天氣,泡個舒舒服服的熱水澡是再好不過的享受了. 進去澡堂,繳了費用,"咦,運氣真好,今天只有我一個人喔!". 偌大的澡堂只有我一個顧客,"等一下可以在浴池裡面安安靜靜的泡個爽了".
(還有1225個字)

推噓35(37推 2噓 79→)留言11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時間9年前 (2015/04/15 20:22), 9年前編輯資訊
1
0
2
內容預覽:
唉唉唉~~. 雖然老衲自從歸隱山林之後. 就已不過問俗事多年. 但看到這篇文章. 仍忍不住回應一下. 闡述一下個人所見. 首先,我不知V大是否有真的看清楚劉大教授文章裡的重點. 其實他所說的,主要就是以下這段話. : : 每次有人提到「流浪律師」的話題,我都會不由自主想到以前在美國 Stanford
(還有3847個字)

推噓1(1推 0噓 5→)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時間9年前 (2015/04/16 00:43), 9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簡單回答你的問題. 1.這裡所謂的非訟 是業界一般的用法 即非訴訟業務 不跑法院的律師 不是. 非訟事件法的非訟. 2.酬勞超過五百萬的刑案報酬那是特例 通常只會出現大企業家的身上. 如紅火案之類的 一年有沒有一個都還是問題呢 而且人家都要找大牌的 如顧立雄. 之類的 一般律師根本接觸不到 所以不須
(還有1460個字)

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時間9年前 (2015/04/16 02:34), 9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好啦我講得更詳細點. 就是IPO 法律意見書提供 MOU NDA JV 合約審查. 聯貸合約談判 公司購併 合規審查. 這裡哪一項跟非訟事件法有關. 那是少數案例. 這我就不清楚啦. 也許是他們有業績壓力想灌水說不一定. 但就我待過的外國連鎖事務所. 因為最終立案還要經過美國總事務所審查. 財務也是
(還有705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