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tock板laptic/rayccccc/aloness瀆職
就兩個問題進行回覆
1.合議制
個人認為在目前的制度下,板務的運作不存在申訴人提及效率差的問題,幾個月看下來,
檢舉案件大多在3-4天之內就能處理完畢。還是當天的檢舉案當天就必須判決完、發表公
告才能叫做有效率?
另外合議制至少能夠確保判決是多數板主的共識。若無合議制,假如有一板主的標準與其
他板主不同,可以預見會產生更多的申訴案件,這樣反而會增加板主的工作量,還會造成
檢舉案的處理時間更長。
加上請長假不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因此認為不需要修改現有制度。
2.有時間在他板閒聊 卻沒時間回應討論板務
既然都查了推發文紀錄,就看得出來能上線的時間很破碎吧?當板主也沒薪水,在請假期
間還要求上線需要討論板務,感覺有點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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