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Assisi Tapqou怠職 沒有處理板務

看板Law-Service作者 (Francesco d'Assisi)時間1年前 (2022/05/11 23:23),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8/10 (看更多)
關於板務分工部分 laptic 板主非常勤勞執行板務,這點我非常感佩 只是關於輪班系統的部分個人未曾收到這部分的提議 本站熱門看板據我所知應該多數也沒有輪班執勤這個制度 如果 laptic 板主希望提出這部分討論 直接在這部分提出程序上是覺得有點妙的感覺 信件討論內容的部分個人那個時候收信剛好不是那麼即時 閱讀完信件要協助時發現已經有結論了 所以就沒特別再做其他動作 這點我在這邊致歉 板規制訂的部分 在此次板規調整之前 已經有先發過公告文徵詢 ● 1010 M 211/22 stuppi □ [板務] 股板板規調整案彙整討論 ┌─────────────────────────────────────┐ │ 文章代碼(AID): #1Xcw1289 (StockPicket) [ptt.cc] [板務] 股板板規調整案彙?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37589058.A.20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10 Ptt幣 │ └─────────────────────────────────────┘ ●88556 m3812/01 Assisi □ [公告] 新聞類文章管理方向公投中 ┌─────────────────────────────────────┐ │ 文章代碼(AID): #1XfvAfLt (Stock) [ptt.cc] [公告] 新聞類文章管理方向公投?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38372009.A.57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54 Ptt幣 │ └─────────────────────────────────────┘ 後續調整,也有公告 ●92506 ! 1/18 Assisi □ [公告] 股票板板規 v4.0 (2022/01/18 修正) ┌─────────────────────────────────────┐ │ 文章代碼(AID): #1XvPXrMp (Stock) [ptt.cc] [公告] 股票板板規 v4.0 (2022/0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42436725.A.5B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5 Ptt幣 │ └─────────────────────────────────────┘ 就當時的時空背景 確實在遵循站規 與 小組相關規範下完成調整 後續待兩位實習板主上任後 前三個月的試用期兩位試用板主也沒有針對板規有提出異議 板規公告也過了公告期 突然要回溯討論板規的適用性 這點也有點讓我困惑 當然如果要針對現有的板規提出修正建議 我覺得也很棒 ※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 請 Stock板主Assisi與Tapqou於72小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 : : 補充說明板務分工與義務執行的情形。 : : 另邀請Stock板主laptic協助說明是否有小組介入的必要。 : : 本文同步轉發至板主Assisi / laptic / Tapqou信箱內。 : : 以上 : 回應下面部分的詢問如下: : 依個人從一月上任至目前的觀察(不論是看板情況、板主群間顯性/隱性處理等各方面) : 來說,發現到的問題主要在於: : ①板務分工不完善,輪班系統(依固定日程處理檢舉案的制度)未能建立 : ②只有經站內信通知的情況下(主要都是我發信),Tapqou 板主才會到 StockPicket 板 : 審視申訴案,而 Assisi 板主則完全沒有回應信件討論內容 : *另外補註: : #1YRA0bee (Law-Service) [申訴] Assisi Tapqou怠職 沒有處理板務 : #1YRA0m50 (Law-Service) [申訴] Assisi擅自偷改板規 : 上二篇板務層級申訴案都是經過我發信提醒後,兩位板主才出面回應 : ③同申訴人所言,改板規的部分不僅未等到我及 Tapqou 板主上任並進行討論即發布,按 : 照板規公告文的尾端: : 「母版本變動:板規架構、編排、內容有大幅度修改,需公告。 : 子版本變動:增加、刪除、修改條文,需公告。 : 補述版本變動:對現有條文於文字上做補述,不需公告。」 : 板規版本從 v3.5 更新為 v4.0 後,卻無公告調整內容,因此在未能作明確溝通的情況 : 下,恕我無法肯定是否能逕行援用新版本的標準,執行板務處理。 : 綜上結論,我認為分工上已出現嚴重失衡的情況;雖然是希望能有其他同事從旁協助、以 : 備不時之需,不過為顧及看板的未來走向,需請小組長介入處理。 : 至於後續處置方式,在此尊重小組長依「看板監督權」所為的判斷。 -- http://imgur.com/GvQQTgF.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79.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52282614.A.6F7.html

05/18 21:13, 1年前 , 1F
請雙方確認有無任何補充,將結束陳述階段
05/18 21:13, 1F
文章代碼(AID): #1YUzJsRt (Law-Servic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10 篇):
文章代碼(AID): #1YUzJsRt (Law-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