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Assisi Tapqou怠職 沒有處理板務

看板Law-Service作者 (靜夜聖林彼岸花)時間2年前 (2022/05/01 19:56), 編輯推噓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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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請 Stock板主Assisi與Tapqou於72小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 : 補充說明板務分工與義務執行的情形。 : 另邀請Stock板主laptic協助說明是否有小組介入的必要。 : 本文同步轉發至板主Assisi / laptic / Tapqou信箱內。 : 以上 回應下面部分的詢問如下: 依個人從一月上任至目前的觀察(不論是看板情況、板主群間顯性/隱性處理等各方面) 來說,發現到的問題主要在於: ①板務分工不完善,輪班系統(依固定日程處理檢舉案的制度)未能建立 ②只有經站內信通知的情況下(主要都是我發信),Tapqou 板主才會到 StockPicket 板 審視申訴案,而 Assisi 板主則完全沒有回應信件討論內容 *另外補註: #1YRA0bee (Law-Service) [申訴] Assisi Tapqou怠職 沒有處理板務 #1YRA0m50 (Law-Service) [申訴] Assisi擅自偷改板規 上二篇板務層級申訴案都是經過我發信提醒後,兩位板主才出面回應 ③同申訴人所言,改板規的部分不僅未等到我及 Tapqou 板主上任並進行討論即發布,按 照板規公告文的尾端: 「母版本變動:板規架構、編排、內容有大幅度修改,需公告。 子版本變動:增加、刪除、修改條文,需公告。 補述版本變動:對現有條文於文字上做補述,不需公告。」 板規版本從 v3.5 更新為 v4.0 後,卻無公告調整內容,因此在未能作明確溝通的情況 下,恕我無法肯定是否能逕行援用新版本的標準,執行板務處理。 綜上結論,我認為分工上已出現嚴重失衡的情況;雖然是希望能有其他同事從旁協助、以 備不時之需,不過為顧及看板的未來走向,需請小組長介入處理。 至於後續處置方式,在此尊重小組長依「看板監督權」所為的判斷。 : ※ 引述《BlueBird5566 (唯一支持蔡英文)》之銘言: : : 申訴人 :BlueBird5566 : : 看板板名:Stock : : 被申訴人:Assisi/Tapqou : : 申訴訴求:Assisi/Tapqou若不想管板應自行請辭 : : 並由laptic進行板主徵選 : : 申訴事由:2022/1/18 新增laptic/Tapqou兩位板主後 : : Assisi就沒處理過任何板務及檢舉文。 : : 申訴人於4/9、4/12發詢問文 (證01、證02),也只有 laptic板主回答 : : 當時laptic推文表示 : : → laptic: 我知道的是,去信討論板務時,只有 T 有回應... 04/09 18:20 : : 可證明Assisi不只不處理板務 連板主間的溝通都有問題 : : 申訴人於StockPicket發起申訴 (證03、證04),Assisi仍在強詞奪理 : : 而Tapqou從1/18上任後,也是極少處理板務及檢舉文 : : 只有偶爾刪一篇文,然後辦個賭盤 : : 申訴人於4/9、4/12發詢問文,他也完全無回應 : : 直到申訴人發表申訴文後,他才說他有照他的政見 : : 然而當板主原本就有些應盡的義務 ,並不是照政見就好 : : 難道選總統時的政見是非核家園,所以上任後只要處理能源問題就好? : : 當然還有大大小小的日常問題、突發狀況要處理 : : 事實上板主的義務就是管板、處理檢舉案 : : 否則要檢舉板幹嘛? : : 如果板主不用管板,那就不用板主了 : : 三個板主的用意應該是分擔工作 : : 而不是只有一個在辛苦工作 另外兩個當吉祥物 : : 我不認為這樣唯一有在做事的人會撐得下去 : : 當然小組長或許會覺得好不容易塞滿板主了 : : 再讓他們兩人請辭不好 : : 但事實上,他們2個沒做事,放著跟拿掉完全沒影響 : : 而且佔著位置反而影響願意來管板的人 : : 另外對laptic板主也不公平 : : 試想若同事都不用做事 只有你一個人做事時 你會想離職還是想留呢? : : 不應該讓劣幣驅逐良幣 : : 因此建請小組長介入 --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壺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難得是歡聚,惟有別離多。                           ——【現代】李叔同《送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8.84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51406176.A.FEE.html

05/01 21:49, 2年前 , 1F
請協助確認輪班制度是否可以板組群討論建立
05/01 21:49, 1F

05/01 21:50, 2年前 , 2F
另基於看板自治,小組不主動介入看板管理
05/01 21:50, 2F

05/01 21:51, 2年前 , 3F
是否可以具體提出需要介入的部分,謝謝
05/01 21:51, 3F

05/01 22:34, 2年前 , 4F
回小組長詢問,主要是與板規制定有關(即
05/01 22:34, 4F

05/01 22:34, 2年前 , 5F
第三點),需提請判定目前的 4.0 版本是否
05/01 22:34, 5F

05/01 22:34, 2年前 , 6F
有效,如果不行則應回到 3.5 版本
05/01 22:34, 6F

05/01 22:34, 2年前 , 7F
以上回應
05/01 22:34,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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