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主blaz水桶之處分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 (開花大叔)時間8年前 (2015/12/29 02:12), 8年前編輯推噓17(17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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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為推文違反板規七,以下節錄相關條文(部份)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 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第十四條:〔惡意噓文、推文〕  ̄ ̄ ̄ ̄ ̄ ̄ ̄ ̄ ̄ ̄ ̄ ̄ ̄ ̄ 三、於推/噓文中,明顯違反第一章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任一規定者給予 水桶一個月處分。 1. 使用者 startwinkle 之推文

12/18 19:42,
如果生活根本沒差別,那甲甲每年愛滋新增感染率超過
12/18 19:42

12/18 19:43,
85%你要怎麼解釋?
12/18 19:43

12/18 19:48,
但是同婚通過後的國家,甲甲的愛滋新增感染率也沒降
12/18 19:48

12/18 19:50,
說結婚就能降甲甲的愛滋,現在就可以用統計數據來驗
12/18 19:50
明顯有歧視引戰同志族群之事實, 且並無就評論提出自己論點基礎, 同性間性行為與愛滋感染之比例, 亦非大眾普遍知曉之常識。 故在其未能提出任何可靠數據, 僅憑口白話即引戰特定族群上, 做出推文引戰之判決。 2. 使用者 startwinkle 於初次溝通前已於組務板提出檢舉, 於本人推文回應其申訴後才刪文重新發表申訴文, 另請小組長查明其行為是否違反現行組務板板規。 3. 使用者 startwinkle 來信溝通之內容, 「不曾」提出任何可靠數據爭取改判解桶, 僅如其信件中提出要求「不自證己罪」作為改判依據, 故不受理改判要求,請其就判決不滿部份上組務申訴。 4. 對於後續無關本案之假設性問題要求說明, 本人已於前一封信件回覆過, 不就本案以外問題回覆。 蓋八卦板的業務量繁重, 本人每日處理板務至少兩小時起跳, 如對於使用者一直重複詢問假設性問題做回覆, 將導致本人無法執行板務。 5. 罪證部份, 本人實際上已經查閱過疾病管制局之文件, 確認過使用者所言非實,只是不想把人逼絕了, 但既然有人堅持要被打臉,那請詳閱下列文件。 資料來源: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局 - 愛滋病統計資料 - 歷年累計 http://goo.gl/rV4RW 2015 還沒結束當然沒有, 所以就過去五年(2010~2014)來看就好。 附件(為了方便閱讀已轉圖檔): 2-73-103年底HIV感染人數危險因子與性別統計 pdf檔案 http://imgur.com/bL1in99.jpg
以下手動計算部份 年份 男同性間性行為感染愛滋人數 總感染愛滋人數 比例 2010年 1,375 1,795 76.6% 2011年 1,504 1,968 76.4% 2012年 1,795 2,221 80.8% 2013年 1,883 2,244 83.9% 2014年 1,878 2,236 83.9% 其結果即可說明使用者 startwinkle 所謂 甲甲每年愛滋新增感染率「超過」85% 虛假不實, 證實其蓄意引戰特定族群,並另涉惡意造謠。 前者推文引戰已判決水桶, 後者因板規無明確規範推文造謠之罰則, 若本案判決推文引戰、推文造謠無誤, 將依八卦板規第十八條補記警告並加補水桶。 ※ 引述《gun5566 (惦惦)》之銘言: : 請板主 blaz 於三日內至組務簡略說明案情. : ※ 引述《startwinkle (星爍)》之銘言: : :  申訴人:startwinkle : : 案件類別: 一般 : : 看板板名:Gossiping : : 被申訴人:blaz : : 申訴訴求:解除水桶 : : 申訴內容: : : 八卦板主blaz,創了一個新標準,用過去都沒有先例的『無引用證據』將人水桶 : : 與他私信溝通,他也放置不回超過72個小時,已達可上訴的標準 : : 詳見附件我跟他的討論 : : 舉例說人9.2%不用引用證據,因為板規評論政治族群是例外 : : 但是舉例不在例外範圍的批評軍公教18%優惠定存,沒有貼上18%優惠證據是否要水桶 : : 他就閃躲不回應了 : : 說實在,就算他用相同標準,要把批評軍公教18%沒附數據來源的水桶也是不合理的 : : 我同意確實提出數據的,當有人問來源的時候,他是附有舉證責任的 : : 但那跟沒有附上reference就一定是錯的那是兩回事 : : 因為有些數據可能認為關注此議題的都知道,就省略貼來源 : : 提出的法律不自證己罪原則,他似乎沒有法學常識看不懂我的意思? : :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6306號刑事判決要旨 : : http://www.attorneytsai.com/cases_view.php?sn=630 : : 今天板主要判使用者水桶,是板主需要證明使用者是錯的 : : 而非使用者要舉證證明自己是對的來證明他冤獄來申請解除水桶 : : 這些數據在疾管局也有據可查 : : 請組務裁判,『無提供數據來源』,這是否可成為水桶之理由? : : 我很確定板規並沒有明定「凡舉出數據必須要同時提供來源」這種規範 : : 板主是否無限上綱原有板規之範圍濫罰? : : 看到組務板,大家都在申訴blaz,也請組務關注為何blaz遠較其他三人爭議? -- Send from 台灣正宗 匍匐前進a八卦板主 ~ 陪您一起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200.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51326325.A.E66.html ※ 編輯: blaz (114.25.200.80), 12/29/2015 02:12:51

12/29 02:18, , 1F
85%跟83.9%差幾個百分比? 差一個百分比 只是取其大概說85%
12/29 02:18, 1F

12/29 02:18, , 2F
你打到什麼臉啦???
12/29 02:18, 2F

12/29 02:19, , 3F
差一個百分比的數據也好意思拿出來講 還"惡意"造謠咧
12/29 02:19, 3F

12/29 02:20, , 4F
你這樣叫打臉喔?????????????????????????????????????????
12/29 02:20, 4F

12/29 02:21, , 5F
再打痛一點好嗎 感覺癢癢
12/29 02:21, 5F

12/29 02:22, , 6F
幹古哥又開新帳號好開心喔,你忘了 google 得到你的舊 ip :)
12/29 02:22, 6F

12/29 02:22, , 7F
再說 所謂引戰是指發一篇爭議文 會引發後續回文 造成混亂
12/29 02:22, 7F

12/29 02:23, , 8F
是不差幾個百分點啦,但是距離「超過85%」都有學過 > < 吧
12/29 02:23, 8F

12/29 02:23, , 9F
推文引戰板規一開始就寫嚕,糾咪 ^_^
12/29 02:23, 9F

12/29 02:24, , 10F
該使用者不是發文 只是推一個常識性的數據 他引到什麼戰了?
12/29 02:24, 10F

12/29 02:27, , 11F
"亦非大眾普遍知曉之常識" 你自己沒這常識 別拖大眾下水喔
12/29 02:27, 11F

12/29 10:20, , 12F
超過85%本來就是在敘述男同愛滋感染異常的高這件事
12/29 10:20, 12F

12/29 10:21, , 13F
S版友也是在推文和別人討論.不是發篇文章.何來引戰
12/29 10:21, 13F

12/29 10:21, , 14F
今天版主在那邊說 喔 沒有喔 資料才 83 84 不是你說的
12/29 10:21, 14F

12/29 10:22, , 15F
85.你這樣是造謠 引戰 那八卦版以致PTT一堆唬爛的推文
12/29 10:22, 15F

12/29 10:22, , 16F
文章以這種標準不是都要水桶了?
12/29 10:22, 16F

12/29 10:23, , 17F
這個案例真的很有趣
12/29 10:23, 17F

12/29 10:23, , 18F
可以看出一個版主有無特定立場或針對特別議題去執法
12/29 10:23, 18F

12/29 10:49, , 19F
再次證明引戰這板規是惡法~~板主憑什麼決定標準?
12/29 10:49, 19F

12/29 10:51, , 20F
尤其某些板主根本大特定立場
12/29 10:51, 20F

12/29 10:51, , 21F
話說blaz提的第二點
12/29 10:51, 21F

12/29 10:51, , 22F
相信小組長不至於如此對待版友
12/29 10:51, 22F

12/29 10:52, , 23F
被這種方式水桶.稍微急了點PO申訴文.也是人之常情
12/29 10:52, 23F

12/29 10:53, , 24F
而且後來馬上發現後S也是按照規定程序規則走申訴制度
12/29 10:53, 24F

12/29 10:54, , 25F
更何況板主憑什麼還可以審核數據內容? 數據錯也根本輪
12/29 10:54, 25F

12/29 10:54, , 26F
不到板主管。
12/29 10:54, 26F

12/29 10:56, , 27F
第二點更是超扯,打不過就吵程序問題要人閉嘴?
12/29 10:56, 27F

12/29 11:07, , 28F
原本重點也不在數據 真要說的話 愛滋是中性官方名稱的疾病
12/29 11:07, 28F

12/29 11:07, , 29F
哪能說甲甲愛滋比率有多高 只要扯到愛滋就是引戰? 什麼道理
12/29 11:07, 29F

12/29 11:09, , 30F
那我說甲甲冬天感冒比率比夏天高 算不算引戰? 莫名其妙
12/29 11:09, 30F

12/29 11:13, , 31F
重點的確不是在數據.
12/29 11:13, 31F

12/29 11:14, , 32F
版主還說捨:使用者沒針對數據來抗辯
12/29 11:14, 32F

12/29 11:15, , 33F
確實是有超過85%,你的資料太舊了,我回文已有舉證
12/29 11:15, 33F

12/29 11:15, , 34F
這案子的問題點明明就是版主的水桶方式和他的"引戰"
12/29 11:15, 34F

12/29 11:16, , 35F
標準
12/29 11:16, 35F

12/29 11:16, , 36F
另外就算要扯數據85%也的確是有的
12/29 11:16, 36F

12/29 11:16, , 37F
其實我覺得重點是在程序問題,他不可以先水桶人在要
12/29 11:16, 37F

12/29 11:16, , 38F
愛滋感染每天增6人 有性行為就有風險
12/29 11:16, 38F

12/29 11:16, , 39F
求別人拿證據來解除水桶
12/29 11:16, 39F

12/29 11:16, , 40F
感染者有85%為男男危險性行為,10%為異性性行為,也
12/29 11:16, 40F

12/29 11:17, , 41F
有3%為施打毒品。
12/29 11:17, 41F

12/29 11:17, , 42F

12/29 11:18, , 43F
而且要說別人有罪 你要先證明他有罪 才能據此判決
12/29 11:18, 43F

12/29 11:19, , 44F
哪有先水桶 然後反過來要求使用者證明自己無罪????????????
12/29 11:19, 44F

12/29 11:19, , 45F
???????????????????????????????????????????????????????
12/29 11:19, 45F

12/29 11:19, , 46F
真的很有趣.PTT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版主對這種議題
12/29 11:19, 46F

12/29 11:22, , 47F
特別嚴格(?)
12/29 11:22, 47F

12/29 11:24, , 48F
台灣愛滋亞洲四小龍之冠 http://goo.gl/eljEeE
12/29 11:24, 48F

12/29 11:25, , 49F
blaz有基本的法學常識嗎? (懷疑)
12/29 11:25, 49F

12/29 11:25, , 50F
網路上隨便找點資料都能得出男男性行為就是台灣愛滋
12/29 11:25, 50F

12/29 11:26, , 51F
最大宗.真的不懂.在網路上這樣動則水桶.意義在哪裡???
12/29 11:26, 51F

12/29 11:26, , 52F
我覺得真的該組成甲字獄受害者協會,像之前說申申不
12/29 11:26, 52F

12/29 11:27, , 53F
意外被桶的也都該維護自己的權益,來組務申訴blaz
12/29 11:27, 53F

12/29 11:27, , 54F
來組務檢舉得多,被證明他經常性冤獄的次數多,那看
12/29 11:27, 54F

12/29 11:28, , 55F
他是要自請解職還是厚顏的等大家聯署罷免他
12/29 11:28, 55F

12/29 12:21, , 56F
應該做的還有廢除引戰板規,這板規已變成板主任意施加
12/29 12:21, 56F

12/29 12:21, , 57F
刑罰在板友身上的最好藉口,卻完全無任何標準
12/29 12:21, 57F

12/29 12:23, , 58F
這次blaz的標準是數據差1.1%(還被打臉資料是錯的)
12/29 12:23, 58F

12/29 12:23, , 59F
下次又可以編造什麼藉口水桶板友呢?
12/29 12:23, 59F

12/29 12:24, , 60F
半夜
12/29 12:24, 60F

12/29 21:00, , 61F
上任一個多月 搜索 blaz 已有13X篇相關申訴文
12/29 21:00, 61F

12/29 21:01, , 62F
相對的Leeng版主第一篇文是2014年11月 也才140幾篇相關
12/29 21:01, 62F

12/29 21:02, , 63F
*更正 150多篇申訴文, 有點好笑...
12/29 21:02, 63F

12/29 21:03, , 64F
歷任八卦板版主相關申訴文成長率都沒有你這麼高耶
12/29 21:03, 64F

12/29 21:04, , 65F
究竟是使用者的問題呢? 還是您的執法標準的問題有點...
12/29 21:04, 65F

12/29 21:04, , 66F
我想也不用我多說了...
12/29 21:04, 66F

12/29 22:41, , 67F
blax要數據啊wwwwwww
12/29 22:41, 67F

12/31 03:31, , 68F
你可以看看我的處理文章數量跟歷屆比較圖 ^_^
12/31 03:31, 68F

12/31 03:32, , 69F
如果大家都不發廢文不歧視引戰他人,哪來這麼多事
12/31 03:32, 69F

12/31 03:33, , 70F
我也很想每天翹腳發發廢文結束一天呢,啾咪。
12/31 03:33, 70F

12/31 15:39, , 71F
死不承認亂桶 還想事後補刀 真有臉說
12/31 15:39, 71F

12/31 15:42, , 72F
臉都被打腫腫了 還在狡辯說沒寫83.9%就是引戰
12/31 15:42, 72F

12/31 15:44, , 73F
如果你真覺得你沒錯 你現在就去公告補刀 警告S並加水桶啊
12/31 15:44, 73F

12/31 15:44, , 74F
去啊 不是很有理嗎? 怎麼不去? 去補刀啊 你怎麼說都有理
12/31 15:44, 74F

12/31 15:46, , 75F
"將依八卦板規第十八條補記警告並加補水桶" 快點拜託求你
12/31 15:46, 75F

01/01 02:19, , 76F
XDDDDDDDDDD 臉被打腫腫 這幾天都不敢再亂刪 沒實力又想紅
01/01 02:19, 76F

01/01 02:20, , 77F
一堆跳出來打你臉XDDDDDDDDD 其實我看到笑出來 超爽XDDDDD
01/01 02:20, 77F

01/01 02:21, , 78F
被申訴才再那邊裝無辜 東扯西扯 連83.9也能硬扯到引戰XDDD
01/01 02:21, 78F

01/01 02:24, , 79F
"將依八卦板規第十八條補記警告並加補水桶"??????????????
01/01 02:24, 79F

01/01 02:24, , 80F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1/01 02:24, 8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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