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政黑板主fant1408/hw102050 #1LU41-K4 判決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時間10年前 (2015/06/14 20:39), 10年前編輯推噓16(17198)
留言116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推 wac08: 這種檢舉 廢到我懶得回 06/08 17:02 wac08於helloladies檢舉文底下直接推"這種檢舉 廢到我懶得回" 可清楚得知 乃針對該檢舉案當事人所推文 請板主依板規3-4判決 === 依貴管見解:#1LVMQfbD (L_SecretGard)

06/14 20:03,
白癡到爆 這樣也能判無罪
06/14 20:03

06/14 20:03,
這樣有沒有觸犯3-4?
06/14 20:03

06/14 20:05,
沒有
06/14 20:05

06/14 20:06,
我就明白講
06/14 20:06

06/14 20:06,
白癡到爆 這樣「你也能判無罪」
06/14 20:06

06/14 20:06,
就觸犯
06/14 20:06
本文 在檢舉人文下推 這種檢舉 算不算觸犯板規? 還是只要沒有出現 字或ID等指名,均可無罪? 本案小組均同意貴管之判決及說明,惟經判決後,未來請開放所有人使用 並可以同樣方式任意攻擊,貴管均不可異議。 -- 出征前夕,將軍與新婚妻子告別,兵兇戰危,相見無期。月光下,將軍拉著夫人的手不捨 告別。「我乃國之利刃,早已將這七尺之軀託身山河。但一想到,再無臂膀可共擁月色, 再無雙手可觸碰棋子,不能再與君秉燭夜遊,畫眉手談。此時方才明白,心若軟弱,縱鐵 甲難護。為國捐軀,成仁取義易。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難,此中捨得,難對人這言」「將 軍。」「在。」「若將軍化身社稷山河,妾身便捨了這皮囊,將這副肉身歸於塵土,到那 時江山為盤以星月落子,誓與將軍,同在。」 5分鐘作文 捨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254.1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34285579.A.40E.html

06/14 20:43, , 1F
滿有道理的 判決的人會是誰..以後不可
06/14 20:43, 1F

06/14 20:44, , 2F
檢舉
06/14 20:44, 2F

06/14 20:45, , 3F
小組現在完全尊重板主決定,並樂見政黑可
06/14 20:45, 3F

06/14 20:45, , 4F
同一個問題 hw板主沒回答 F板主答了
06/14 20:45, 4F

06/14 20:46, , 5F
可以在板主的規定下,大家可以任意攻擊
06/14 20:46, 5F

06/14 20:46, , 6F
只要按板主本次判決的方式來,這樣小組也
06/14 20:46, 6F

06/14 20:46, , 7F
可以少很多申訴案,因為都是按板主的規定去
06/14 20:46, 7F

06/14 20:47, , 8F
攻擊的,都不犯規,以後政黑討論應該很熱鬧
06/14 20:47, 8F

06/13 17:18, , 9F
造句: 廢到笑 這也能判無罪
06/13 17:18, 9F

06/13 17:19, , 10F
請問 以上有無針對特定對象? 板主說說看
06/13 17:19, 10F

06/13 17:28, , 11F
請問針對到誰? 這我真的看不粗...
06/13 17:28, 11F

06/13 18:20, , 12F
到底是罵我 還是評論我的理由...
06/13 18:20, 12F
=== 只有板主 可以 判決 在板主的判決文下說這個判決廢 板主也說不針對,看不出是在說誰。 小組剛才才看到這個推文,並對板主們的認定有了另一層認識了。 原在明知指誰的(在板主的判決下說判決廢)只要不說ID就沒罪了 如果以後也是這種標準,小組也是樂見其成的 小組之前可能真的誤會板主了,原來他們並不是要硬辯 是要給大家一個攻擊的標準,這樣大家人身攻擊起來才爽吧 不會綁手綁腳的,什麼字都可以罵了 反正前面不成立,後面什麼都不成立 這應該對大家都好吧 ※ 編輯: jobli (220.133.254.117), 06/14/2015 21:00:22

06/14 21:00, , 13F
按照那F板主的公告 檢舉人還必須是被攻擊者
06/14 21:00, 13F
沒關係,他公告就成立啊,跟S的時代一樣 S只要有發公告,有板規,我全部接受 我比較好奇的,當前面的沒爭議後 「明顯貶抑」意指字面上能無歧義地認知到,會對他人造成貶損或負面評價的字詞或陳述 這句要怎麼解,比如現在那個檢舉 支那人的案子 看來,可能最後也要走個禁語表會比較好 不然,字面上能無歧義地認知,這句的空間也滿大的就是了 ※ 編輯: jobli (220.133.254.117), 06/14/2015 21:04:03

06/14 21:02, , 14F
那以後推文寫 你是智障 你是白癡 都沒問題耶
06/14 21:02, 14F

06/14 21:04, , 15F
你,但是你沒說誰,應該是無罪吧
06/14 21:04, 15F

06/14 21:08, , 16F
檢舉人必須證明 "你是白癡" 的你 是指自己
06/14 21:08, 16F

06/14 21:12, , 17F
可是台灣狗國卻GG了
06/14 21:12, 17F

06/14 21:13, , 18F
檢舉者證明不了句中的"你"是指自己 故無罪
06/14 21:13, 18F

06/14 21:13, , 19F
台灣土狗表示 : _______
06/14 21:13, 19F

06/14 21:13, , 20F
台灣狗國的判決倒是沒違反常識阿
06/14 21:13, 20F
本章罰則與禁止項目 1.本版不鼓勵言語攻擊 === 推 hw102050: 事實上你說的東西 我有預期到的 而且當初覺的這樣可以 06/11 20:58 → hw102050: 當初發想是 畢竟是黑特板 又是政治屬性 火藥根本滿棚 06/11 20:59 → hw102050: 難免會有那種 踩線的攻擊 或是 被釣魚釣上得攻擊 06/11 20:59 → hw102050: 所以才想 盡然都要黑特了 就放寬一點吧… 06/11 21:00 5.禁止鼓吹暴力言論 人身之威脅

06/09 09:28, , 21F
大不了同歸於盡
06/09 09:28, 21F
我是覺得有點妙,不過大家開心就好... ※ 編輯: jobli (220.133.254.117), 06/14/2015 21:17:52

06/14 21:15, , 22F
"狗"是明顯貶抑耶.. (抓頭)
06/14 21:15, 22F

06/14 21:15, , 23F
那例如可以 那中國狗國 日本狗國 美國狗國??
06/14 21:15, 23F

06/14 21:17, , 24F
狗的國度啊. 人類不該妄加揣測
06/14 21:17, 24F

06/14 21:17, , 25F
總之 那一台灣X國的判決 板主正確
06/14 21:17, 25F

06/14 21:18, , 26F
動物世界跟政黑也沒關係
06/14 21:18, 26F

06/14 21:19, , 27F
他是用 禁止攻擊非政治群體 這條
06/14 21:19, 27F
還有 53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1LTlJv7W (HateP_Picket) 推 Fant1408: 判決不成立!廢雖然負面貶抑字詞 但wac08並未使用「廢」 06/09 22:16 推 Fant1408: 字可知指稱特定對象(由字面上無法得知) 06/09 22:16 推 Fant1408: 若進一步推論該廢字係指檢舉此行動而非特定對象 06/09 22:17 推 Fant1408: 亦即本案檢舉人並未被被檢舉人貶損 06/09 22:17 推 Fant1408: 綜上 本案檢舉不成立! 06/09 22:17 推 wac08: 我沒有講廢是指誰 也不是針對你 06/09 22:27 → wac08: 況且推文根本沒有主詞 06/09 22:27 → wac08: 當然不會有ID 也不會有客觀可得知指稱對象之暱稱或代稱 06/09 22:28 ==== 二個人都是按這個規矩來的 廢不用討論,因為已被認定負面貶抑字詞 但F說由字面上無法得知,所以無罪 但是他沒看到自己的置底文有說 檢舉方須提起相當證據,足以證明其為被貶抑之對象 所以,只要檢舉方提的出證據就好 跟字面無關 所以他判決可以讓H輸,沒問題,但是理由是 檢舉方提起的證據他不認同 不是因為沒ID或字面,這就是我要說的東西 板主可以用明文判決,只要他有規定,但不能規定了又不用 ※ 編輯: jobli (220.133.254.117), 06/14/2015 22:13:38

06/14 22:10, , 81F
不過還有一點不同就是那時候談的是個資
06/14 22:10, 81F

06/14 22:11, , 82F
這篇談論的是人身攻擊
06/14 22:11, 82F

06/14 22:14, , 83F
嗯,人身攻擊這個,他們要開放射擊我也滿開
06/14 22:14, 83F

06/14 22:14, , 84F
心的,我是認真的
06/14 22:14, 84F

06/14 22:15, , 85F
#1LU6204Q (HateP_Picket) AskWhat長期政黑
06/14 22:15, 85F

06/14 22:15, , 86F
人,他看的就很準了,不過有用嗎?
06/14 22:15, 86F

06/14 22:15, , 87F
至於會不會去北檢開同樂會?
06/14 22:15, 87F
==Fant1408 #1LL_wa4D (HateP_Picket) 很多版友動輒不停檢舉 卻不願上法院提告他認為受侮辱的情事 講透了他們的心態 其實也認知到某些話雖然不好聽 但是也只是不順自己的耳未必真的到罵人的程度 也就是想用最輕鬆的方式就讓自己不喜歡的人受到處罰 這樣的心態我認為是要不得 == F板主認為大家不會去告的,不用怕啦 ※ 編輯: jobli (220.133.254.117), 06/14/2015 22:17:59

06/14 22:18, , 88F
我說已一個小故事 政黑當年有人拼命
06/14 22:18, 88F

06/14 22:19, , 89F
罵啥慣老闆怎樣 有某網友身兼負責人
06/14 22:19, 89F

06/14 22:19, , 90F
很不爽的就把自己公司的登記是向亮給
06/14 22:19, 90F

06/14 22:19, , 91F
那個人看 說:我就是你口中的慣老板
06/14 22:19, 91F

06/14 21:44, , 92F
誰說公車菜是老處女了 穴早鬆到有回音了好嗎
06/14 21:44, 92F

06/14 21:47, , 93F
樓上你講話可真難聽
06/14 21:47, 93F

06/14 21:47, , 94F
嘴巴也太臭了 是藍蛆吃了大便嗎
06/14 21:47, 94F
你看,這樣多好,什麼字都能說,多好 ※ 編輯: jobli (220.133.254.117), 06/14/2015 22:20:32

06/14 22:19, , 95F
我對你的說法很不悅BALA 然後那個人
06/14 22:19, 95F

06/14 22:20, , 96F
就下到立馬發了篇對該ID的道歉文....
06/14 22:20, 96F

06/14 22:20, , 97F
對了 故事中的主角有位好像國文很好
06/14 22:20, 97F

06/14 22:20, , 98F
到處炫耀自己得過啥的(我沒引射誰喔
06/14 22:20, 98F

06/14 22:21, , 99F
小組長你就沒有參透了 嘴巴也太臭了
06/14 22:21, 99F

06/14 22:21, , 100F
該句 跟上一具樓上BALA都無關啦XD
06/14 22:21, 100F

06/14 22:22, , 101F
這篇如果檢舉出來200%無罪
06/14 22:22, 101F

06/14 22:23, , 102F
上面那個貫老板故事還沒玩 多年後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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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2:23, , 103F
位罵人貫老版的又回到版面上說當年字
06/14 22:23, 103F

06/14 22:23, , 104F
自己被迫害說要告它還收到傳票?
06/14 22:23, 104F

06/14 22:23, , 105F
奇怪了那個負責人明明連遞狀都沒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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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2:24, , 106F
知道那位是收到哪一國的傳票(還是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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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2:24, , 107F
恩恩 看到上面的討論串不知道怎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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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2:24, , 108F
想起這段往事 看來某些人真的是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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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2:25, , 109F
XX不掉淚 還可以捏造自己被告的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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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2:26, , 110F
不過說回來就算板主說OK不違規 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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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2:26, , 111F
避免被告大家最好還是不要亂學這方式
06/14 22:26, 111F

06/14 22:27, , 112F
說話 你不知道你面對的網友是不是個.
06/14 22:27, 112F

06/14 22:28, , 113F
大概到這也看開了 FHJ要怎麼搞就讓它
06/14 22:28, 113F

06/14 22:28, , 114F
們去吧 自己種下的因 總有一天要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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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2:28, , 115F
拍謝 J走了特此道歉
06/14 22:28, 115F

06/14 23:12, , 116F
打開話匣子 #1LVP5IxS (HatePolitics)
06/14 23:12, 116F
文章代碼(AID): #1LVNOBGE (L_SecretGard)
文章代碼(AID): #1LVNOBGE (L_SecretG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