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政黑板setzer版主於#1GnmvC-Z之判決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ask)時間13年前 (2012/12/11 20:56), 編輯推噓6(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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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人ID: ask1234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 HateP_Picket / setzer 三、申訴判決:#1GnmvC-Z (HateP_Picket) 推 setzer:1. lovebbcc在檢舉文內所列出的段落是提及如何規範看起來被 12/11 19:03 → setzer: 濫用的發洩文確實與首篇建議文僅列出現象的訴求點有所不 12/11 19:04 → setzer: 同 12/11 19:04 → setzer:申訴駁回 12/11 19:04 推 setzer:補充: 申訴人所提及自己被判違規的兩篇建議文 在板務看來訴 12/11 19:04 → setzer: 求重點都是要把申訴文納入檢舉文的範圍內 12/11 19:04 → setzer: 上述兩篇建議文內 申訴人所提出相同的判例部份訴求重 12/11 19:04 → setzer: 點都是參與板規制定的lovebbcc與amperp前板主分別提 12/11 19:04 → setzer: 出檢舉與判決 所以支持申訴文應該算是檢舉文範圍 12/11 19:04 → setzer: 因此從建議訴求點的同與異來看 兩案有不同的判決結果 12/11 19:04 四、申訴理由: 相關理據,本人已經在政黑檢舉版的檢舉文、申訴文說明, 不再贅述,在此只做總結式說明。 #1GmUdDnR (L_SecretGard)申訴案與本案來比較: 本人兩篇建議文,第一篇重點在討論「依據以往板內判 例,非當事人在申訴文下回推文,亦違反板規二-9」, 第二篇重點是因應setzer版主新增臨時條款第4條,而 討論「因為政黑檢舉版並無針對申訴文做規範,如果因 為新的臨時條款,導致無法規範申訴文的影響」 兩篇建議文,各有訴求重點,連標題都不同,setzet版 主還能欲加之罪,盡量找出相同的論點,判本人違反板 規二-10。 相反,本案lovebbcc前版主兩篇建議文,不但標題相同 ,討論的都是發洩文,還均提到發洩文會讓人引人違規。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欲縱之犯,同樣不怕找不到理由 ,版主開始解釋說訴求不同, lovebbcc 第一篇只講發洩文會引人違規,(新思維) 第二篇還是講發洩文會引人違規,但是提了版主要規範。(太棒了,加了一句新思維) 看來 第三篇再講發洩文,可以再加怎麼規範。(反正前面沒提怎麼規範,算新思維) 第四篇一直講發洩文,可以再提規範無用,乾脆廢止。(Yah!!加了一句,就不是重複) 別人是新加一句,就有新思維,本人是一句相同,就是思維重複; 別人討論的是相同題目,版主就可以找出不同點,放他過關, 本人討論的是不同板規,版主就可以找出相同點,入我於桶, 這就是標準的雙重標準。 本人該案被判了水桶,也已經坐完水桶,即便申訴成功 ,亦無補於事,然堅持申訴,重點就是在質疑setzer版 主的判決標準。 五、申訴訴求: 本案與#1GmUdDnR (L_SecretGard),同樣相關,個人認為 要嘛有一句重複就是違規,兩案均違規,要嘛看訴求重點 ,訴求不同,兩案均不違規。 請小組長綜合判決此二申訴案。 六、依據板規: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版規 10.為避免有心人士濫用洗版,版務(主版或檢舉版)之建議,每ID每24hr內限發一篇。 版務建議請簡明扼要,勿針對同一建議重複發文;若與版務無關或有濫用現象者, 版主得視情況警告勸阻或給予水桶,水桶後仍使用分身ID發言者則視為鬧版劣退。 (是否濫用或無關版務由版主認定) 七、檢附證據: 證一:#1GnXWnH0 (HateP_Picket) 本人之檢舉文 證二:#1GnmvC-Z (HateP_Picket) 本人之申訴文 證三:#1Gg3Sgqd (HateP_Picket) lovebbcc前版主第一篇發洩建議文 證四:#1GkqtgfQ (HateP_Picket) lovebbcc前版主第二篇發洩建議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31.214

12/11 22:52, , 1F
一下子又追加5篇~哈!
12/11 22:52, 1F

12/11 22:54, , 2F
這種人要的不是正義,是想讓管理者不想幹了
12/11 22:54, 2F

12/11 22:55, , 3F
讓人一直陷在伸訴回覆的泥淖裡,如此而已
12/11 22:55, 3F

12/11 22:58, , 4F
他不是真的要申訴,只不過在利用申訴制度
12/11 22:58, 4F

12/11 23:03, , 5F
小組長你自己也看得出來吧?
12/11 23:03, 5F

12/12 14:55, , 6F
原來lovebbcc前版主檢舉本人違規是正義,
12/12 14:55, 6F

12/12 14:58, , 7F
本人檢舉lovebbcc前版主叫做利用申訴制度
12/12 14:58, 7F

12/12 16:44, , 8F
還不懂呀?一整個頁面都是你的文還想怎樣?
12/12 16:44, 8F

12/12 16:50, , 9F
整天"找坑找縫"(臺語)的在搞檢舉伸訴~煩不?
12/12 16:50, 9F

12/12 21:12, , 10F
所以群組不就有人要求罷免管道暢通嗎wwwww
12/12 21:12, 10F

12/15 20:51, , 11F
這種人看不起啦,輸了還一直鬧?鬧到勝才行
12/15 20:51, 11F
文章代碼(AID): #1Gnos4sc (L_SecretG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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