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 政黑板setzer版主於#1GnmvC-Z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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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3(13推 0噓 32→)留言4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sk1234 (ask)時間13年前 (2012/12/12 17: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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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所規範是以「建議案」為單位,. 並非. 「建議案裡面的某一句話」為單位。. 版主應該管的是「建議案裡面有沒有新的論點」,. 而不是,. 「建議案裡面的某一句話有沒有新的論點」。. 反問,版主怎麼不問lovebbcc前版主. 「發洩標題引人推文、騙人水桶的好物」,. 這兩句話有沒有其他訴求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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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3→)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etzer (setzer)時間13年前 (2012/12/12 15: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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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ask1234能夠提出自己舉判例 #1GVNJtmO (HateP_Picket) 有其他的訴求重點. 且已在建議文內有清楚寫出是板務方疏漏的話 本人是直接可以更改判決的 不需要. 勞煩到小組長. ---. 全文看不出上列在前篇申訴回覆所提的正面回應... 因此恕板務方面無法改判. 請交由小組長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sk1234 (ask)時間13年前 (2012/12/12 15: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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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setzer版主要求,說明本人第二篇建議文。. 首先,第一部分. ==========================================================================. 政黑檢舉板臨時條款. 4. 文章分類標籤為[檢舉]的檢舉文與文章分類標籤為[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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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etzer (setzer)時間13年前 (2012/12/11 23: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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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本人在政黑檢舉板的回應. 1. lovebbcc的被檢舉案 第一篇文章僅提到發洩文有有心人引人回應的問題. 而第二篇文章則已經討論到是否需要規範的議題 自然算是不同的議案. 是故判處lovebbcc不違規. 2. 申訴人從檢舉文與申訴文一再以自己的被檢舉案來陳情 本人亦回應過. ask1234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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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5→)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sk1234 (ask)時間13年前 (2012/12/11 20: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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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人ID: ask1234.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 HateP_Picket / setzer. 三、申訴判決:#1GnmvC-Z (HateP_Picket). 推 setzer:1. lovebbcc在檢舉文內所列出的段落是提及如何規範看起來被 12/11 19:03→ setz
(還有147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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