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HatePolitics版21297(#19ju82UO)判決
補充說明
我在去年6/8的公告(#18Iz_BNv)即有說明板規2-7所規範的歧視認定範圍原則
引用如下
有關歧視語的部分, 若只是單純使用廣為週知的歧視語, 目前不會處理
類似的例子像是 支那、韓狗、皇軍、倭奴 等, 版上都有人使用
這些名詞雖然是族群歧視語
但鑒於本版有情緒發洩性質, 故對於類似名詞採較寬鬆認定
只要不是用在本版版友身上, 就僅視為情緒發洩, 不予處理
不過如果除了歧視語之外, 另外有針對該族群的攻擊或歧視
還是有可能違反版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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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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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201.66
※ 編輯: IBIZA 來自: 60.248.201.66 (03/18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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