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HatePolitics版21297(#19ju82UO)判決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溫一壺月光作酒)時間15年前 (2009/03/18 02:24),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7 (看更多)
1.TERRIST被水桶的原因是因為他在不同的兩篇文章中  以「支那賤畜」、「低賤的支那畜牲國」等族群歧視語做群體攻擊 因而違反版規2-7 故意使用讓多數板友不舒服的文字,或故意竄改引用文章或是刪除與竄改推文紀錄者。 (西斯語、大量髒話、惡意抹黑、歧視、造謠、扭曲事實等。) 2.這條板規從未限制「預防戰學校, 戰台灣國內族群」  只要是以歧視語做全稱攻擊, 就違反本板規 唯一的除外條款是 有一些歧視語像是 支那、日本鬼子、洋鬼子 早已廣泛為人使用 如果要視為違規的話, 那麼很多人都會被桶 所以之前版上有共識, 使用這類廣泛使用的歧視語不算違規 但如果在使用這些歧視語時有與其他攻擊辭合併使用則不行 從以前到現在, 本版有許多觸犯本板規的案例 和此次案例較為相關者有 #18ASvtiF(中國人與狗不得進入) #18uOfnn1(滯台支那人、腦結石) #18voYCD8(支那賤畜) #18uOavtZ(台灣人的人種 有一種是支那人跟原住民的雜種)  從這些案例也顯見, 族群歧視之禁例, 並不僅限於國內族群 nike22文章只是當時板上在戰閩客, 所以他出來制止 並不是在說明板規 3.所謂多數人, 林山田跟我的解釋只是用字不同  林山田所稱人數眾多, 即我主張的複數人 TERRIST主張要相對多數才叫多數, 但在執法上這是不可能的  像刑法的公然陳列猥褻物品, 以多數人得共見為要件 如果要把多數人解釋為相對多數, 豈不是要有幾百萬人看見才行 顯然這是不合理的  依刑法對於公然陳列的要求, 只要不特定人得以共見, 就算是多數了 以下是判決原文 ===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站內 HatePolitics 標題 [公告] #19fcn6Kk #19jsjje0 TERRIST 群體攻擊 時間 Wed Mar 11 17:18:56 2009 ─────────────────────────────────────── #19fcn6Kk 作者 TERRIST (大白熊共和國聯邦)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震怒] 中國人的想法非常有趣 時間 Thu Feb 26 18:17:40 2009 ─────────────────────────────────────── 法國收藏家不可以拍賣他合法取得的古董 中國卻可以合法強占西藏人新疆人甚至台灣人的家園 也可以強占西藏人的文物... 甚至可以欽定班禪強迫西藏人要接受 對啦~~實力大的說話麻 那你們這票支那賤畜是在靠北啥洨?? 你們賤格, 你們LP小...所以你們沒實力阻止人家拍賣 按你們支那賤畜的文化... 不爽.?? 用實力去搶回來啊.... 幹你老機掰A 實力說話 不是嗎???? #19jsjje0 推 TERRIST:低賤的支那畜牲國的畜牲們...... 03/11 16:22 → TERRIST:就像支那人稱呼日本為鬼子一樣.,..對於敵人.剛好而已 03/11 16:22 → TERRIST:等等...賤畜也有族群???? 一群一群是有啦.. 03/11 16:24 == 依照之前的共識 廣泛使用的族群歧視語例如支那、日本鬼子本版不禁止 自行創造或與其他攻擊詞結合則不行 水桶二十天 另有前科兩次(#18m1AT-P#19MpOa1k) 合計八十天 -- 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56.26 ※ 編輯: IBIZA 來自: 220.132.156.26 (03/18 03:00)

03/19 11:19, , 1F
現在會引判例 之前我引判例怎你說是常用
03/19 11:19, 1F

03/19 11:20, , 2F
詞?
03/19 11:20, 2F

03/19 21:09, , 3F
我一樣是引判例說明輕罪只給予警告啊XD
03/19 21:09, 3F

03/24 14:34, , 4F
那時我引的判例神經病可是判水桶的
03/24 14:34, 4F

03/24 14:34, , 5F
你來這說神經病是政黑常用詞呢
03/24 14:34, 5F
文章代碼(AID): #19l-hhR_ (L_SecretGard)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9l-hhR_ (L_SecretG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