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HatePolitics版21297(#19ju82UO)判決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請申訴者於申訴文內提出明確的溝通證據,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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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人ID:TERRIST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HatePolitics/IBIZA
三、申訴事由:
不服21297篇判決, 經與IBIZA溝通無效, 在此表明對其解釋理由不服之處
1..族群攻擊定義: 本條立意應係預防戰學校, 戰台灣國內族群,
針對敵國之貶抑應非本條規範, 蓋搜尋HatePolitics判決
所有版主僅IBIZA就本條之族群肆意無限擴張至就國家貶抑之範疇
按其他版主就族群範圍之解釋, 可援引nike22版主之公告文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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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ke22 (決戰雲嘉南.光復高高屏) 站內 HatePolitics
標題 不要戰族群好嗎
時間 Sun Dec 28 20:21:52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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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專題再戰閩南人客家人
其實未來可能演變為外配之子vs台灣人之子
等等種種議題
雖然還沒討論
台灣就這麼小
很無聊
希望版友能提供這些人的貢獻
而請你們不要戰
像我們家算是蠻多族群混的
廣義來說我本身也有平埔.漳州.泉州.以及外省基因..
我下一代則還有客家
我覺得趨向正面的討論是好的
不過多多混..有個好處就是真的五官會立體些
我們要往前看
我希望的是一個要有共識的民主模組(這真是國考餘毒)(好像是李帕特講的)
不要搞成離心式
我覺得那些政客話你就聽聽就好
別跟著戰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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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Nike22版主發文可知, 本條立意並非在限制就對我國有敵意之國家為貶抑,
故本人對IBIZA版主肆意擴張本條族群之定義範圍不服
2. IBIZA版主陳稱有所謂共識, 惟就我所知版友並無對中國不得為貶抑之共識
僅有在台灣國內族群, 性別學校等不得貶抑之共識
而IBIZA版主經本人要求亦未提出所謂共識之原文
3. 就IBIZA版主對多數之解釋
其所提出之(( 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 ))
係出自就刑法((公然)) 要件之定義解釋..ex: 309
惟此所謂多數人... 係指人數眾多, 非經相當時間分辨, 難以計數.言之
((林山田 刑法各罪論 增訂二板 p232 ))
而非IBIZA版主所稱 (( 複數人 ))
4. 本人其他理由
均列舉於本人與IBIZA版主之溝通信件
煩請小組長秉公判決, 俾回復本人合法權利與名譽, 非常謝謝
四、檢附證據: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站內 HatePolitics
標題 [公告] #19fcn6Kk #19jsjje0 TERRIST 群體攻擊
時間 Wed Mar 11 17:18:5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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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fcn6Kk
作者 TERRIST (大白熊共和國聯邦)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震怒] 中國人的想法非常有趣
時間 Thu Feb 26 18:17:4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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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收藏家不可以拍賣他合法取得的古董
中國卻可以合法強占西藏人新疆人甚至台灣人的家園
也可以強占西藏人的文物...
甚至可以欽定班禪強迫西藏人要接受
對啦~~實力大的說話麻
那你們這票支那賤畜是在靠北啥洨??
你們賤格, 你們LP小...所以你們沒實力阻止人家拍賣
按你們支那賤畜的文化...
不爽.?? 用實力去搶回來啊....
幹你老機掰A 實力說話
不是嗎????
#19jsjje0
推 TERRIST:低賤的支那畜牲國的畜牲們...... 03/11 16:22
→ TERRIST:就像支那人稱呼日本為鬼子一樣.,..對於敵人.剛好而已 03/11 16:22
→ TERRIST:等等...賤畜也有族群???? 一群一群是有啦.. 03/1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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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之前的共識
廣泛使用的族群歧視語例如支那、日本鬼子本版不禁止
自行創造或與其他攻擊詞結合則不行
水桶二十天
另有前科兩次(#18m1AT-P、#19MpOa1k)
合計八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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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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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溝通信件, 僅列出各信件新增內容, 援引原內容者先刪除, 以免版面過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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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RRIST (大白熊共和國聯邦)
標題 對21297判決不服
時間 Wed Mar 11 17:35:1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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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組務規定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請申訴者於申訴文內提出明確的溝通證據,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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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先與您溝通
本人稱呼對我國之實際敵國中國為支那賤畜
並非針對任何特定族群
如同中國人稱呼日本人為日本鬼子相同,
苟若支那賤畜屬族群攻擊
則中國人陳稱之日本鬼子, 倭寇, 是否均屬此範疇??
況版規並無明定不得對他國, 特別是對我國極端不友善之中國為貶抑稱呼
故本人對此判決不服, 祈版主可回復本人合法權利與名譽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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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標題 Re: 對21297判決不服
時間 Wed Mar 11 17:41:19 2009
的確
日本鬼子、倭寇、支那等詞都是族群歧視用詞
不過之前板上有過共識, 已廣為使用的族群歧視用詞不違規
故上述用詞雖然是族群歧視用詞, 但是不違規
自創新詞像是, 把支那跟賤畜結合則是違規的
對於歧視用語的規定在板規2-7
7.故意使用讓多數板友不舒服的文字,或故意竄改引用文章或是刪除與竄改推文紀錄者。
(西斯語、大量髒話、惡意抹黑、歧視、造謠、扭曲事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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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RRIST (大白熊共和國聯邦)
標題 Re: 對21297判決不服
時間 Wed Mar 11 17:50:0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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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板上不得攻擊他國之共識在哪?
據我所知目前所謂不得族群歧視係針對我國國內言之
本人所貶抑者係中國整個國家人民
而非特定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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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並未特定就本版版友或是特定一群版友為貶抑稱呼
而係針對全體中國人
(特指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者, 此定義本人之前已在推文中說明)
若只要有固定族群版友(可能)不舒服
則可遽以水桶
那麼....
高矮胖瘦黑白等..可能使一部分人不舒服之言詞
是否均得以水桶???
次按...本條要件為使多數版友不舒服
本版多數為台灣人
相信多數版友對此稱呼均不致感到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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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7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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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標題 Re: 對21297判決不服
時間 Wed Mar 11 17:56:1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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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 這就是一個族群了啊
本規定並沒有限定要針對本版板友或特定版友
如果你用歧視語戰身高、體重等特定族群人士
那當然也有可能會違規
多數板友的意思是 複數位 板友, 而不是 二分之一以上
事實上也不可能以 讓二分之一以上板友感到不舒服 為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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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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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RRIST (大白熊共和國聯邦)
標題 Re: 對21297判決不服
時間 Wed Mar 11 18:04:1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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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這族群也太大了...光中華人民共和國可是有世界上近1/4人口
本條規定立意應係為免戰學校,地區等情況出現
並非預防就敵對國家人民為貶抑吧
另外,,,不知您說所謂不得就他國為貶抑之共識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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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我說.... 高個子的比較帥
矮個子的版友聽了不舒服
就可能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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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就語意上應至少是相對多數
例如台灣均覺得不舒服
或是反對戰學校者均覺得不舒服
二人以上即可稱為多數?
您的解釋頗有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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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標題 Re: 對21297判決不服
時間 Wed Mar 11 18:13:39 2009
國家也是一樣
板規就在那裡, 這不需要共識吧
之前說的共識, 是指已廣泛使用的歧視用語不算違規
看不出有使用歧視用語
刑法所稱「多數」、「眾」即是如此定義
例如 公然陳列 係指 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
這邊的「多數」的意思並不指相對多數或絕對多數
(事實上也很難達到所謂相對多數或絕對多數
一家店陳列的東西能讓相對或絕對多數的人看到就神了)
而是複數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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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ERRIST 來自: 58.114.76.105 (03/11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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