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hate版主 QkooQ版主 與 pasaword 版主 …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阿痕)時間18年前 (2007/05/11 17:48),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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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的站規就是這樣 請你舉出你所謂的判例 以服人 否則就直接上訴到PTTLAW處理 ※ 引述《FoxTz (堅持堅持再堅持)》之銘言: : 依照以往判例, : 第一項至第三項皆適用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於本站指定之看板之規定。 : ※ 引述《civelant (阿痕)》之銘言: : : 你眼睛?? : : 我是在申訴第一項 : : 他說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於本站指定之看板 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 不在此限 : : 是第三項 : : 哪裡有說你可以亂轉錄文章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14.160

05/11 17:48, , 1F
這個也錯了,先丟群組吧。
05/11 17:48, 1F

05/11 17:50, , 2F
看pttlaw進版畫面吧 是可以申訴小組長的
05/11 17:50, 2F
文章代碼(AID): #16H3liGj (L_SecretGard)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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