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RAILWAY板主到底有沒有在管板?
既然推文都提到 Buslife 板那我就來回應一下好了
本板為何採用一律由板友檢舉制度呢?
主要是基於板友自治的道理
任何一種法律 在適用到個案間 都會有一個模糊地帶
這個模糊地帶不免得就有自由心證的使用
自由心證又不免帶有些主觀 主觀就帶來爭議
避免爭議的作法 就是盡量採納多數人間的自由心證
因此這就是板友檢舉制度的好處
試問如果所有板上的使用者 對某一行為都不認為違反板規了
試問板主又憑什跳出來以少數的自由心證來干涉多數人的決定呢?
: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 本站規於 1999/7/4 上午六時公布並供使用者討論
: 修改後於 1999/7/7 上午六時正式實施,前一週為勸導期,罰則暫不適用
: 並於 1999/7/14上午六時開始適用罰則
: 2005.08.27通過第一次群組長會議及站務會議之站規修改案
: 一、責任
: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
如上我所述
本板的處理方式就是
疑似違規行為→板友檢舉→板主審核→違規→處分
→不違規→駁回
因此只要板主收到檢舉儘快處理 是沒有問題的
板友檢舉是處理程序的一環,也是啟動處理程序開關
: 二、權限:
: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 之處分。
: b. 水桶處份權:
: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 (9) 制定板規權:
: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沒錯!板主有制定板規權,同時如我上所述,板友檢舉制是沒有違反上層規範的
: 請問這樣的治板模式是不是該處理了?
: 這樣的板規可以有入選優良看板的資格嗎?
: 另外想要問一下本版 #18uweQS- 目前 490 的處理進度
: 下面新的文章都處理了
: 但是現在該文還沒有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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