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uslife版 sohate5566版主判決不公,不 …
※ 引述《apex0221 (御前開山刀侍衛)》之銘言:
: 看到這實在看不下去了
本人尊重您的言論。
: 本人目前.仍舊在交通相關事業擔任稽核與管理部分職務
: 巴士版本來就是必需提供乘客正確合法的資訊
: 並不同於一般生活版
那是否要從生活版中移除呢? 改成業者甘苦談之類的...
你們片面遮掩了民眾生活所需的資訊,苦的是一般的乘客。
班次問不到、票價問不到、搭乘經驗也問不到... 於心何忍
: 在此先說明.和欣客運的高雄台北路線本來就是違法
違法與否,截至目前為止都沒有證據! 歡迎小組長可以查看 Buslife 相關討論文章
甚至在台南監理所提出的路權問題,也都沒有官方來判定違法亦或合法。
至於a大與司機對和欣提告,是否有此事實我不了解,上次詢問a大仍是在官司中
若尚未定案,何來路線違法問題,主管機關都沒有裁決之前,何以限制民眾搭乘?
而且主管機關根本就沒限制民眾搭乘,只有巴士板有群人對和欣極度感冒
只要提到搭和欣,就算是台北台南,也可以看到拼命反和欣的推文,這些都歷歷在目
看看這篇文章吧,就知道要在Buslife上問問題,還要小心觸霉頭
作者 rickchris (good) 看板 BusLife
標題 [問題] 和欣客運和統聯客運
時間 Wed Apr 30 20:18:1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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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兩家客運車上設備是差在那
看和欣好像五星級的感覺
因為都沒坐過
最近可能要去台中
想看看各位闆友有沒有cp值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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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49.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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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小組長看看,這些酸板友的名單,有多少位是反對版主罷免的...
甚至還有幾位是在板上振振有詞,號稱代表業者的人士,不覺得你們很幸運嗎?
用如此的推文方式酸人都不會被水桶,那時候真的已經對Buslife心灰意冷
你們憑甚麼侮辱搭車的人???? 連基本的尊重都不懂還有甚麼好談的?
: 依照公路法79條制訂之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中第40條即明訂
: 公路汽車客運需按核定之起終點、經過路段與里程行駛.且不得任意闢駛區間車
規定是規定,公路機關就是沒說他違法,身為乘客
它是綠牌車,又依法跑在他的國道路權上,在任何一段發生意外
也都是合法的客運營運路線,不怕沒保障,違法與否仍待商榷。
: 和欣客運在公路總局提供之合法客運路線中.亦無高北線這一條路線
: 高北線怎麼開?就是使用合法的台北台南與高雄嘉義兩條路權組合
組合又有錯嗎? 說穿了只打和欣,之前我就提出來過了
統聯還不是佳里學甲拿來跑中壢,怎不看你們制止,卻故意要遮掉這項乘車資訊
害許多板眾還真的以為沒有車可以搭,大家都滿臉問號,這就是生活資訊嗎?
: 這作法即完全抵觸第40條規定.因為等於是一輛車開行北南線的台北新營區間車
: 再用高嘉線開行新營高雄區間車.兩條合成北高直達
: 這樣做.根本不符合巴士版需提供版友正確合法資訊的目的
正確的資訊,合法的客運,您講的不合法,卻拿不出他路權被判定違法的證據。
: 當尤其發生意外時..後續賠償問題就很大了
合法客運,合法營運,至於賠償問題,就不要再扣帽子了,您都離職了
何苦繼續惹塵埃? 就算它們賠不出來也是她們的事情,尊龍火燒車還不是跑在自己的
合法路權上,請問就有比較有保障嗎? 飛狗也是,重點是有心經營客運
把乘客需求當作需求的客運業者,才是符合乘客利益的,至於恩怨,我沒興趣
(講N遍了,有恩怨麻煩妳們去告和欣)
: 本人亦遇到和欣客運FZ885員林翻車事故.該條路線就是違法高北線出事的
: 版上眾多版友為S網友解釋.但該網友亦多次堅持己見
我的理由也講很多次了,您或許不知道言論自由為何吧
每個人要有自己的主見,您未能說服我並不是您的錯,這是認知問題,沒有對錯
: 甚至許多巴士版友亦提供相關法規.但該網友依然故我
法規是死的,根本就沒有一個直接證據可以講出是否違法,
要不是介於模糊地帶,為什麼不只和欣,其它業者也多少在利用
我也沒看到阿羅哈有台北台中的路線,我也沒看到國光有中壢到西螺的路線阿?
但是她們的路權是有涵蓋的,我能就此認定它們就是違法的嗎? 如果這樣 Buslife
上很多都不能討論了,這就是板眾所要的嗎? 可惜你們只針對和欣...
: 小組長可以到巴士版看看相關和欣討論串.關於合法台北台南路權部分並沒有人提出質疑
沒有質疑... 只有強烈的諷刺而已,不用再舉例了吧
: 至於棺材..這是同業還有駕駛間在開放的無線電國道台中的暱稱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你們先酸別人搭的車是棺材之後,還用有一套說法解釋
卻容不下別人對妳們的意見與批評,你們說別人的車是棺材,那搭的人是死人嗎?
我向客運業者正式查證,卻也不被認同,這就是所謂優質清新的公車板嗎?
: 就像飛狗客運.暱稱大笨狗.阿羅哈.暱稱阿哈哈
: 國光.最近暱稱為兩光假期等等.何來S版友之擴大解釋
看看上面那篇文章就知道是不是擴大解釋了... 你們根本就不是在"暱稱"車子
而是拿來大酸特酸乘客,小組長您若是那位乘客,來問兩家客運哪家好
卻被酸成搭棺材....不知道您做何感想,這就是Buslife的酸人特色
: 本人敢在板上說的.至少在業界都是可以公開的東西
: 包含目前高雄市勞工局那邊的集體訴訟案件
: 也是提供需要正確合法資訊的給予巴士版的人
可以提供您所謂的合法資訊,但是不是變相來箝制您認為不合法或不認同的事物
您可以認為和欣該告,但是您不能阻止人家認為和欣好,這是一樣的道理。
: 而從事稽核.就是法律為依歸.合不合法.公路法與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均有明訂
: 而S網友.在巴士版的言行.其實從他自己發起的罷免投票中
: 亦無法得到版友之認同...覆請小組長鑑察.
原來要得到妳們的認同,才能在Buslife生存,會不會太過份了一點?
我已經說過了,我要凸顯出版主做事的不公平,判決有問題,這才是問題核心
至於您的言論我還是百分之百尊重,因為我就是受此迫害才要這樣勞心勞力申訴
希望有朝一日您不要步上我的後塵... 板規已經越改越誇張了
: 另外提供小組長.合法國道客運路權一覽表http://www.thb.gov.tw/hw/travel_1.htm
: 以上連結出自公路總局...和欣是合法公司沒錯
: 但是他部分路線卻是非法..難道巴士版這種提供正確資訊的版面
: 要提供非法資訊給人家嗎?
網址中沒有指出哪些路線是違法的,路權和欣都有,
至少和欣都在體制內跑它有路權的線,沒跑個甚麼花蓮到屏東的,
其實板上若是可以也應該對野雞車進行討論,選擇野雞車與否其實都是民眾的自發意願
基本上是提供資訊,而非直接把訊息吃案,遮蔽隱匿,這才是背道而馳
另外是否非法,實在不是板友說了就算,在主管機關有個正式判例之前,
任何自己幫違法與否下定義的,都是不客觀的。
就算是闖紅燈了,也要警察開單裁決下來才算,不是誰說就算數。
: 除此之外.交通事業稽查部分.真的是需要相當專業認知
: 很多案例.都有明文規定附帶條件.只要附帶條件中其一不吻合
: 案例上就不構成.此作法包含國道評鑑與其他評鑑
: 如小組長有需要.亦可提供這幾年的規範與附帶條件以供參考
這些資訊若您有心,就盡量提供吧,只是我不是申請違法路權裁定阿 囧rz
我是在申訴版主裁決不公的申訴,您一提到和欣就開始離題了,
跟申訴版主事件實屬無關,相信您的發言,小組長應該會充分尊重的,
能夠暢所欲言的發言,很愉快~ 不是嗎? 不要強制他人認同您的看法 會更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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