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罷免Taipei_dep板主 nekosan

看板L_LifeInfo作者 (天空的顏色)時間16年前 (2008/06/03 12: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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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件事情的發生正是有人跑來申訴所以才去改板規的不是嗎 : 我是同意你們的問題 : 板主似乎應就板規的內容假以審慎思考後再行公布 : 這點我想板主有所疏失 : 但時間點正是申訴期間 小組長 您可能沒有仔細看 並不是有人申訴才跑去改版規好嗎!? 4/24,11:16版規發布。 當天晚上,晚上22:17就以公告又變更(初犯就劣退+永久水桶),且未置底。 ︿︿︿︿︿︿︿︿︿︿︿︿︿︿︿︿︿︿︿︿︿︿以上相差時間不到12小時耶 4/29公告處罰跨版版友劣退+一個月水桶。(Tue Apr 29 20:27:40 2008) ︿︿︿︿︿︿︿︿︿︿︿︿︿︿︿︿︿︿以並不是因為申訴才改成判決一個月的! 5/6本人的案子也被板主認定跨板 劣退+永久水桶 接著到了5/18才有j大的案子 : : 我想只要搜尋版主文章,就可以找到所有處罰的公告...謝謝 : : 另外,朝令夕改是一回事,未將公告置底的疏忽又是一回事 : : 當jijeng2001大於板上抗議之後,裁定板主有疏失 : : 但是,板主也從未因為自己的疏忽,而向板友致歉 : : 反而跑去其他板用髒話及狗等用語針對jijeng2001”抒發情緒” : : 這適當嗎? : 那我可以請你們不要把我的判決無限上綱嗎... : 我認為板主的疏失在於未於置底文的板規進行修改 : 但我也強調過了 : 置底文不是沒有那條板規 : 而是處罰罰則不同 我並沒有把您的判決無線上綱 我只是說,”未置底是板主有疏失吧?” 但是,板主的態度卻是立刻跑去他板及blog來”抒發情緒” 他除了第一篇文章外,後來發文的時間點,是在裁決之後,這樣您懂了嗎? 並無關您是如何裁決!!! 今天就算您是裁決j大活該沒去搜尋公告,我也不覺得板主適合之後又寫文挑釁 : : 而且,針對建議不能接受的部份,先前也有寫信跟您說過,板上推文也有提到 : : 還有包括 板主要求檢舉者只能在置底區推文檢舉 : 置底推文檢舉很多板都有使用 很多板都有用,但是沒有板主會因此拒絕無發言權限的板友來信 更不會馬上跑去公告,請無發言權限的人去拜託其他板友 : 租屋三板板規部分一向是如此 : 公寓,套房,雅房三者不得混用 : 問題是在跨板PO文的模糊地帶 : 對於同一住址問題 : 我說了在我還無法想出一個適切解決的辦法以前 : 只能就板主的認定來執行 : 今天如果板主認為同一住址只能有一房型 : 那我只有麻煩板友要接受 我也很想要大家接受! 所以當初寫信給板主和您的時候我也提到 ok,如果板主只是單純為了管理方便,不想考慮現實狀況,要擴大解讀我的案子 我相信一定有其他地方的房子也是同一住址內有很多種房型! 因此,我請板主就詳細在板規寫明"同一住址只能有一種房型" 不要拿第五條來擴大解讀! 任何人讀第五條板規,都會認為那是在說”同一間租屋不可以跨板”! 他寫這種模擬兩可的板規,之後也只是挖了個坑給別人跳,不是嗎? 我當初也寫信說過,我不覺得這樣的建議有多過份! 只不過多添寫幾個字而已吧!板主要人家接受,連這幾個字都不能寫清楚嗎? 他是連這樣的建議都不能接受,口出惡言說不想再看到我的信! 叫我這些想法和建議都找小組長談!不是嗎? : 討論板規或板上內容不是板主一定要接受板友的看法 : 同理可以類同到套房板和雅房板 : 一間住址中如果同時有雅房和套房你分別就這兩板去PO文並不造成問題(這點我還要再確認) : 這就是問題所在 : 租屋三板中只有公寓板有此模糊地帶 : 一個住址中是否可以同時存在公寓+套房or雅房 ^^^^^^^^^^^^^^^^^^^^^^^^^^^^^^^^^^^^^^^^^ 我不懂以上的句子..... 不過我想再次聲明,當初我po文的兩間房子是不同的,是套房和公寓 一個是所有空間都有隔間,一個是只有廁所有隔開 坪數很大的話,要隔成怎樣的隔間,有什麼問題嗎? 他如果格局可以隔成多種房型,為什麼就可以只隔成雅房和套房?多了一個公寓就不行? : 我認為可以 : 但是板主認定不行 : 因此我尊重他的看法 : 所以就這個問題應就板主原本的看法而定 如果板主真的沒看過這種房子 我深深認為他應該多去外面看看 很多透天厝,也是可能某部分租做公寓,其他部分房間又當雅房‵套房出租 : : 雖然這是她罵其他板友 : : 但,第一次發文已經有板友反應心裡不舒服了 : : 為什麼之後他還要再去發第二篇?第三篇? : : 甚至又跑去blog也發文挑釁? : : 誠如我先前以旁觀者的立場,第一次發文罵人是情緒發洩 : : 那之後的接二連三呢? : : 還是您也建議被罵的板友們也去板上po文跟他互嗆就好? : : 且基本上,版主在板上所表現的狀況一直都很情緒化 : : 詳情我也寫信給您過了 : : 就不再一一舉例了 : 我不懂的是這件事情為什麼要繞著這個問題打轉 : 今天他並非是在公寓板PO文 : 而是在hate板PO文 : blog的部分我想是在他自己的blog上 : hate板的部分似乎可議??? : 但是blog有他自己的使用 : 如果他今天在執行板規上面受到了他的情緒影響 : 那我認為他在這個位置上就不適合 : 但是如果他是單純發洩情緒但並未影響他板規的執行 : 那我認為就不很適宜的去拔掉一個板主 所以以上可以簡單成一句話請教您 所以板主只要裁決不受影響,板主可以在板友申訴前後分別寫文挑釁板友? 只是覺得,今天其他板友如果也都跑去hate板或者他板,跟板主互嗆 這只是帶給其他管理者的困擾 也不覺得ptt這麼大的地方,就要因為公寓板的事情而染黑 今天是所幸其他板友沒有去互嗆,不然今天還輪得到這個問題在這邊打轉嗎? : : 這個我可以幫忙j大補充資料 : : 雖然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得知的 : : 但在板主部落格就有寫了 他於1989年1月25日出生 : : 也就是剛滿18歲 : : 若要滿二十歲方得符合民法規定的成年 : : 還有兩年時間 : 關於這點申訴理由我會考慮 : 我可以認同這個看法 : 請容我稍稍考慮一下 嗯 有勞您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2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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