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罷免Taipei_dep板主 nekosan
: 這件事情的發生正是有人跑來申訴所以才去改板規的不是嗎
: 我是同意你們的問題
: 板主似乎應就板規的內容假以審慎思考後再行公布
: 這點我想板主有所疏失
: 但時間點正是申訴期間
小組長
您可能沒有仔細看
並不是有人申訴才跑去改版規好嗎!?
4/24,11:16版規發布。
當天晚上,晚上22:17就以公告又變更(初犯就劣退+永久水桶),且未置底。
︿︿︿︿︿︿︿︿︿︿︿︿︿︿︿︿︿︿︿︿︿︿以上相差時間不到12小時耶
4/29公告處罰跨版版友劣退+一個月水桶。(Tue Apr 29 20:27:40 2008)
︿︿︿︿︿︿︿︿︿︿︿︿︿︿︿︿︿︿以並不是因為申訴才改成判決一個月的!
5/6本人的案子也被板主認定跨板 劣退+永久水桶
接著到了5/18才有j大的案子
: : 我想只要搜尋版主文章,就可以找到所有處罰的公告...謝謝
: : 另外,朝令夕改是一回事,未將公告置底的疏忽又是一回事
: : 當jijeng2001大於板上抗議之後,裁定板主有疏失
: : 但是,板主也從未因為自己的疏忽,而向板友致歉
: : 反而跑去其他板用髒話及狗等用語針對jijeng2001”抒發情緒”
: : 這適當嗎?
: 那我可以請你們不要把我的判決無限上綱嗎...
: 我認為板主的疏失在於未於置底文的板規進行修改
: 但我也強調過了
: 置底文不是沒有那條板規
: 而是處罰罰則不同
我並沒有把您的判決無線上綱
我只是說,”未置底是板主有疏失吧?”
但是,板主的態度卻是立刻跑去他板及blog來”抒發情緒”
他除了第一篇文章外,後來發文的時間點,是在裁決之後,這樣您懂了嗎?
並無關您是如何裁決!!!
今天就算您是裁決j大活該沒去搜尋公告,我也不覺得板主適合之後又寫文挑釁
: : 而且,針對建議不能接受的部份,先前也有寫信跟您說過,板上推文也有提到
: : 還有包括 板主要求檢舉者只能在置底區推文檢舉
: 置底推文檢舉很多板都有使用
很多板都有用,但是沒有板主會因此拒絕無發言權限的板友來信
更不會馬上跑去公告,請無發言權限的人去拜託其他板友
: 租屋三板板規部分一向是如此
: 公寓,套房,雅房三者不得混用
: 問題是在跨板PO文的模糊地帶
: 對於同一住址問題
: 我說了在我還無法想出一個適切解決的辦法以前
: 只能就板主的認定來執行
: 今天如果板主認為同一住址只能有一房型
: 那我只有麻煩板友要接受
我也很想要大家接受!
所以當初寫信給板主和您的時候我也提到
ok,如果板主只是單純為了管理方便,不想考慮現實狀況,要擴大解讀我的案子
我相信一定有其他地方的房子也是同一住址內有很多種房型!
因此,我請板主就詳細在板規寫明"同一住址只能有一種房型"
不要拿第五條來擴大解讀!
任何人讀第五條板規,都會認為那是在說”同一間租屋不可以跨板”!
他寫這種模擬兩可的板規,之後也只是挖了個坑給別人跳,不是嗎?
我當初也寫信說過,我不覺得這樣的建議有多過份!
只不過多添寫幾個字而已吧!板主要人家接受,連這幾個字都不能寫清楚嗎?
他是連這樣的建議都不能接受,口出惡言說不想再看到我的信!
叫我這些想法和建議都找小組長談!不是嗎?
: 討論板規或板上內容不是板主一定要接受板友的看法
: 同理可以類同到套房板和雅房板
: 一間住址中如果同時有雅房和套房你分別就這兩板去PO文並不造成問題(這點我還要再確認)
: 這就是問題所在
: 租屋三板中只有公寓板有此模糊地帶
: 一個住址中是否可以同時存在公寓+套房or雅房
^^^^^^^^^^^^^^^^^^^^^^^^^^^^^^^^^^^^^^^^^
我不懂以上的句子.....
不過我想再次聲明,當初我po文的兩間房子是不同的,是套房和公寓
一個是所有空間都有隔間,一個是只有廁所有隔開
坪數很大的話,要隔成怎樣的隔間,有什麼問題嗎?
他如果格局可以隔成多種房型,為什麼就可以只隔成雅房和套房?多了一個公寓就不行?
: 我認為可以
: 但是板主認定不行
: 因此我尊重他的看法
: 所以就這個問題應就板主原本的看法而定
如果板主真的沒看過這種房子
我深深認為他應該多去外面看看
很多透天厝,也是可能某部分租做公寓,其他部分房間又當雅房‵套房出租
: : 雖然這是她罵其他板友
: : 但,第一次發文已經有板友反應心裡不舒服了
: : 為什麼之後他還要再去發第二篇?第三篇?
: : 甚至又跑去blog也發文挑釁?
: : 誠如我先前以旁觀者的立場,第一次發文罵人是情緒發洩
: : 那之後的接二連三呢?
: : 還是您也建議被罵的板友們也去板上po文跟他互嗆就好?
: : 且基本上,版主在板上所表現的狀況一直都很情緒化
: : 詳情我也寫信給您過了
: : 就不再一一舉例了
: 我不懂的是這件事情為什麼要繞著這個問題打轉
: 今天他並非是在公寓板PO文
: 而是在hate板PO文
: blog的部分我想是在他自己的blog上
: hate板的部分似乎可議???
: 但是blog有他自己的使用
: 如果他今天在執行板規上面受到了他的情緒影響
: 那我認為他在這個位置上就不適合
: 但是如果他是單純發洩情緒但並未影響他板規的執行
: 那我認為就不很適宜的去拔掉一個板主
所以以上可以簡單成一句話請教您
所以板主只要裁決不受影響,板主可以在板友申訴前後分別寫文挑釁板友?
只是覺得,今天其他板友如果也都跑去hate板或者他板,跟板主互嗆
這只是帶給其他管理者的困擾
也不覺得ptt這麼大的地方,就要因為公寓板的事情而染黑
今天是所幸其他板友沒有去互嗆,不然今天還輪得到這個問題在這邊打轉嗎?
: : 這個我可以幫忙j大補充資料
: : 雖然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得知的
: : 但在板主部落格就有寫了 他於1989年1月25日出生
: : 也就是剛滿18歲
: : 若要滿二十歲方得符合民法規定的成年
: : 還有兩年時間
: 關於這點申訴理由我會考慮
: 我可以認同這個看法
: 請容我稍稍考慮一下
嗯 有勞您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232.91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