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立報] 反對反菸……狗也不要永生說……

看板LP_Daily作者 (彼德洛希卡)時間20年前 (2005/06/09 10: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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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levenchang (美麗鄉民工作室中11不少)》之銘言: : Elevenchang:「沒腦袋」的指責,也可以說是從「沒創意」衍伸出來的。意思是說 : ,所有的吸菸者都知道吸菸有害健康,所以,以「吸菸有害健康」為由勸誡吸菸者別 : 吸菸,「沒腦袋」。 相信兄臺十一一定有聽過下列幾種典型的說法: #我老爸抽煙三十年,還不是活得好好的。 #隔壁王老五沒抽煙照樣得肺癌,所以不抽煙一樣不能保證什麼。 這樣的說法,雖不至於到司空見慣,卻也沒有到難見蹤跡的程度歐。所有的吸菸者 都知道抽煙有害健康嗎?恐怕不見得。 另外補充一點,就訊息設計的角度來看,「抽煙有害健康」只是中心訊息,但這中 心訊息應該怎麼表達,則是訊息設計的領域,同樣的中心訊息藉由不同的訊息設計 ,效果是不同的。 在「公益廣告的訴求研究」領域中,有很多相關的討論,而且結論並非是毫無效果 的,足見「眾人所知的資訊可透過手法來達到說服效果增加」。 當然,若你有其他論據可稱「以健康為基礎的訊息必然無法說服吸菸者戒煙」,我 願聞其詳。 : Elevenchang:這樣的揶揄,也同樣適用於反菸呀!比如「反菸就反菸,屁話少說。」 這一方面是揶揄,二方面是強調,所謂的自由,就是這樣子,君不見法律只界定需 要禁止之事、而少界定「可以正當為之」之事? 「吸菸就吸,理由不用多談。」意味著只要不危害到他人,你沒必要為自己的行為 做辯護,這就是你的自由。同理,我想要在我家廁所做愛、阿陳想在他家洗手台拉 屎,在沒有造成問題以前,「一句屁話都不用說,做就是了」。 然而「反煙就反煙,屁話少說。」就不同囉。反煙,意味著要用概念的或實際的力 量「改變他人的行為」,在目前的文明規則下,理解、溝通與說服是必要的,否則 跟共產黨壓迫法輪功有何不同? : Elevenchang:的確,目前很大一部份「抽菸所創造的美感」是被好萊塢和煙草工業 : 聯合建構的,這是常識。不過即使如此,在邏輯上也不能推翻「抽菸能夠創造的美感 : 」。對唄?而美感這檔子事,是很個人的吧。 所以,我才說我不知道,我一點都不想否定「香煙可造成個人美感經驗」這個命題 ,因為任何事只要扯上個人主觀感受,都是沒得商量沒得討論。 但既然你要跟我講邏輯,邏輯上你也無法推翻「抽煙能夠創造的美感是由好萊塢和 煙草工業聯合建構出的集體體驗」,尤其是考量好萊塢的興起與煙草工業的產值成 長更讓這個命題受到了支持。 不過,那又如何呢?個人美感能賦予什麼正當性?不能的,所以個人美感在此根本 就不重要。 : Elevenchang:我相信重度煙癮者會因為沒有香煙而情緒不穩, : 我也確信香煙有情緒舒緩的作用。(這只是玩玩嘴皮) : 要強調的是,吸菸有害,也有好處。 所以你同意無論如何列舉,香煙的好處難以超越壞處?我想也不是這樣吧。 上文我的回應有點錙銖必較,我承認。不過,至少這個部份(有害無害這部份), 整個砍掉都不影響你我的論述。 : Stormy:至於香煙對勇氣的激發?我笑了。 : Elevenchang:笑總是好事。笑完之後,可以去看看比如 : 「尼古丁女郎」這種煙草文化的書,吸菸激發勇氣是有些理論根據的。 : 當然,理論不可盡信,不過就我個人來說,要是接下來得做一件令人 : 緊張的事,先抽根菸,的確有所幫助,不管是生理的還是心理的。 我笑不是因為我不同意,是因為很難想像這也能拿出來說嘴。只要以為是鎮定劑, 吃維他命也能讓人精神緩和,有人靠咖啡提神、有人靠乖乖振奮,那又如何? 真要談文化,香煙的文化意義可多了,而且不全是正面的東西,勇氣是你提出來的 ,香煙品牌與階級、香煙與性、香煙造成的男性次文化與壓迫…老實說能研究的實 在是太多了,但講一句實在話,這些「通通都不是重點」。 就好像在軍中被人強迫抽煙很難拿出來當成反煙的理由一樣,核心的議題並不在這 兒,這都是周邊的。 : Elevenchang:我反反菸,但不表示支持菸草工業的欺騙行為,我也反對 : 「波及旁人」,比如二手菸。不過,我不覺得吸菸之所以受到大規模的反對, : 是因為其有成癮性,只是這個部分比較被反菸者彰顯而已(接在有害健康之後) 那我不禁好奇地問,在你反對煙草工業的欺騙行為與二手菸的危害途徑之時,如果 前兩者的危害繼續存在,你憑什麼要求反煙的行動停下來? 反對煙草工業之欺瞞、二手菸之危害,是被包含在「反煙」行動裡頭的,在你「反 反菸」的同時,你也否定了你前面所述的反對行動,這是簡單的集合論的問題。 看出問題了嗎?你根本沒辦法「一般性的反反煙」,你必須界定出「你想要反對的 反煙行動」,在這個界定出來之後,你的目標才有焦點。 換言之,你可以反對人「侮辱抽煙者」、「以主觀的意識形態仇視吸菸者」,或者 其他焦點化的批判,但如果你把目標放在「反煙」這一般化的廣大行為上,那很難 不踢到鐵板。 : 。如Stormy所舉的例子,拳擊、橄欖球、高跟鞋也都會讓人上癮或習慣吧。 癮本來就是個一般性的特徵,吃巧克力也可以上癮。單就上癮這回事並不構成反對 的理由。我每天上來打逼也多少符合成癮的定義。 : Stormy:我才不想管凡夫俗子要靠什麼成為哲學家。靠一碗魯肉飯也能成為 : 哲學家,殺人者也能成為哲學家,所以呢? : Elevenchang:所以,吸菸並不是十惡不赦、有害無益的啊!這裡談的是 : 吸菸者的心理,請試著同理。 老實說,要不吸菸者體會吸菸者的心情是沒必要的,因為吸菸者的心情必須伴隨著 吸菸的存在,就像除非你有還童癖、食糞癖,否則你要說你能體會他們的感覺,也 是騙人的。 對吸菸者來說,吸菸的正當性是不需要旁人的認同的,只要與旁人取得平衡的態勢 即可。所以才說,只要是在不影響他人的環境裡吸菸,就算旁人拿幾百頁的論據告 訴你吸菸的害處,你都可以罵聲幹之後不理他。 回到辯論策略的角度,把吸菸的個人觀感抬出來,根本無益於爭取任何吸菸者的空 間,因為那從來就不是交鋒的重點。這點我在上篇的最末已經講了。 : Stormy:試申論「好死不如賴活」在大多數案例中無法成立,這樣,才能說此 : 立論是荒謬的。本文作者最大的問題在於以斬釘截鐵的論調提出了一個深度不 : 超過他所批評之立論的言說。 : Elevenchang:試申論………(三條線)。我認錯,這裡跳躍太多了。簡單說, : 我反對「好死不如賴活」。 ………………………………好,這裡,我閉嘴。 : Elevenchang:這裡再認錯一次,「又為什麼還要在生前替那些貪生怕死的 : 非吸菸者付錢買健康?」這樣的句子語意錯誤。我原本的意思,不是指所有 : 「非吸菸者」皆為貪生怕死,而是專指以健康為由而反菸的「反菸者」。 哈,事實上我正是以健康為由反煙的人,更精細一點談,因為吸菸會增加口腔癌、 肺癌的罹患率,可能影響性功能、也會造成牙齒的不美觀以增加牙齒維護成本,所 以我反煙。 我是不是貪生怕死?我是,但我一點都不覺得吸菸的人「比我不貪生怕死」,就像 我不覺得我比「不敢吃卡啦脆雞者」勇敢一樣。 我承認在這裡牽拖有點芝麻綠豆,但反過來講,如果你真的想說服什麼人,貪生怕 死這種論述,是辦不到的。 : Stormy:再來,試論證禁煙會造成吸菸者心靈上無可估計的傷害, : 然後我們再談。歐,我忘了,無可估計其實接近「根本計算不出來」的意思。 : Elevenchang:試問,心靈上的傷害,誰可以估計? 那就沒得談囉。你說:無可估計,因為很大;我說:無可估計,所以忽略。這裡, 對話是不可能產生的。 就像我很喜歡乖乖,要我不吃,實在會讓我發瘋(這是真的),但要我以此論述「 吃乖乖的個人美學」,恐怕不理我的人還是居多吧!(題外話,乖乖真的好吃) : Stormy:吸菸,無論是直接吸菸或吸二手煙,都會增加得肺癌與相關病症的機率, : 這有著醫學統計上的證明。換言之,吸菸者尊重的可不只是「反煙者不願意聞到 : 煙味的權利」,更應該是「反煙者維護自身健康的權利」。吸菸,在本質上無異 : 於往大街射空氣槍,都是「造成他人危害」之行為。 : Elevenchang:畢竟我沒做過相關的醫學研究,不過除了「吸菸對健康不利」的 : 研究之外,也有不少「吸菸對健康有利」的研究。 我想,負面的研究已經多到不用我去找了。但我非常有興趣看看,吸菸對健康有利 的研究。(這裡不是在辯論,是真的想看) : 我同意「吸菸者尊重的可不只是『反煙者不願意聞到煙味的權利』,更應該是 : 『反煙者維護自身健康的權利』。」,原文不夠周延。 : 我不同意「吸菸,在本質上無異於往大街射空氣槍,都是『造成他人危害』之行為。」 : 若以此等理由反菸,類似因噎廢食。比如放屁,也是個危害他人的行為。 如果你有辦法發明讓人不放屁的方法,我相信大家都會為你鼓掌。 然而,空氣槍、香煙,都是可以拿起、也能放下的東西,也是能夠選擇場所為之的 行為,同時也是「其產生之結果可對他人健康與生命造成直接與間接威脅」之行為 ,如此這般,我看不出哪裡不能類比? : Stormy:明星與迷兄弟姊妹、化學家與燒杯試管的關係,並不會危害到你我的健康。 : 以此類比,天差地遠。 : Elevenchang:重點不在這樣的類比,在於請非吸菸者/反菸者試著理解吸菸者與吸菸 : 之間的關係,或者尊重這份自己不理解的關係。 試問,你看過多少反煙者不能尊重「不影響他人」的吸菸者?若有,我會幫你譴責 。你要的尊重,我支持你。 : Stormy:這段論述讓我笑了,反煙團體的主要敵人,何時成為吸菸的個人了? : 煙草工業與勸煙媒介才是真正的敵人。 : Elevenchang:如果你不抽菸,請你試著同理,別只笑。 : 你去問問每個吸菸的人,他會不會覺得自己被反菸者視為敵人? 我馬上就問了我的三個老煙槍同事,答案是否定的。你自然可以說,是他們神經大 條,但這個話題只要沒有數據做支持,恐怕怎麼談也不會有結果。 另外,就我在傳播學院與廣告公司看到的狀況,我實在看不出抽煙的人有承受那麼 大的壓力,反倒是我這個不吸菸的要試著生存在我不喜歡的菸味裡頭。 結論是,在無論據的情況下,有關「反煙者與吸菸者的敵對問題」,我們談的都只 是渺小的個人經驗罷了。 : 反反菸的重要理由也在此,反菸者當然可以反對菸草工業結構對 : 民眾的欺騙催眠,但實際上,反菸者的作為卻傷害了個別的吸菸者, : 不管在經濟上還是心理上。 同上,我目前真的看不出,反煙者是哪裡傷害吸菸者了,至少心理上的部份我看不 出。如果你要舉個人行為,那其實不需要在反反煙的脈絡下也可批判的。 至於經濟上,如果要批判健康捐,那是另外一個議題,可從公平與自由的角度出發 。一樣動不到反煙行動。 : Stormy:如果狗會閱讀,看到上述的文字,恐怕會在地上哈哈大笑。 : 狗快活的很呢,想抽煙就抽,扯狗幹嘛? : Elevenchang:這你就有點懂了。狗和這篇文章沒關係/吸菸和健康沒關係。 : 你如過要硬扯關係,當然什麼人事物之間都可以有關係。 話說回來,我的一個女同學還真的聲稱,她的狗討厭菸味。(逃)不過她自己不吸 菸,所以大概也有煙槍狗吧! : Stormy:想要抽煙,只要建立起一套「抽煙者一如喝酒者、穿高跟鞋者 : 一樣有權利進行有害自身健康的行為」的論述,並且謀取「吸菸與不想吸菸」 : 的雙贏空間就可以了。至於上文的論述,當笑話看看就好。 : Elevenchang:你說的笑話,我還挺認真的。我認為,人有權利進行有害自身 : 健康的行為。認真的。所以我也反對去指責別人自殺。 笑話是指第一篇文章啊,大哥。(笑) 人有權利進行有害自身健康的行為,這命題我贊同,但人一樣有權利對自己不贊同 的行為「提出反對」,一如指責他人自殺。 談到自殺,我本身反自殺,但死者為大、自殺已成功者,我也只能祝他安息,我反 對的精確來說,是「衝動而未經思考的自殺」,這種行為只會浪費社會資源而已, 還有人自殺到一半跑走害死一堆人(之前美國的鐵軌自殺烏龍事件),這是怎樣? 又,一個冷靜思考過的、確定自己想要自殺的人,沒有人能夠擋住他,反自殺論述 的重要意義在於「阻止人衝動自殺」,是幫助那些「自殺之後又後悔」的人。真心 想死的人,與其放在自殺的脈絡,不如放在「安樂死」的脈絡比較恰當。 真的想要自殺的人,根本就不甩你我的反自殺或反反自殺,他絕對死的了,他的「 自殺權益」完全不會被壓縮到,你大可不用擔心。 -- 文字是迷途者在黑森林中唯一的慰藉。 個人新聞台: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eanwo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15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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