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立報] 反對反菸……狗也不要永生說……
看板LP_Daily作者elevenchang (美麗鄉民工作室中11不少)時間20年前 (2005/06/10 01:02)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12/24 (看更多)
: : Elevenchang:這樣的揶揄,也同樣適用於反菸呀!比如「反菸就反菸,屁話少說。」
: 這一方面是揶揄,二方面是強調,所謂的自由,就是這樣子,君不見法律只界定需
: 要禁止之事、而少界定「可以正當為之」之事?
: 「吸菸就吸,理由不用多談。」意味著只要不危害到他人,你沒必要為自己的行為
: 做辯護,這就是你的自由。同理,我想要在我家廁所做愛、阿陳想在他家洗手台拉
: 屎,在沒有造成問題以前,「一句屁話都不用說,做就是了」。
: 然而「反煙就反煙,屁話少說。」就不同囉。反煙,意味著要用概念的或實際的力
: 量「改變他人的行為」,在目前的文明規則下,理解、溝通與說服是必要的,否則
: 跟共產黨壓迫法輪功有何不同?
辛苦但愉快地打完一盤AOC,又回來了。
Stormy兄談的這個論點很有意思,不只在這個議題,在很多議題上,都有類似的現象。
Stormy兄可能忽略了一點,法律其實往往用「禁止」的方式定界定了某些「正當行為」,
比如騎車戴安全帽與開車綁安全帶。(基本上我都是反對的,只不過為了省事省錢,
省得被條伯伯開單,我還是乖乖遵守)。法律「禁止」我騎車不戴安全帽,其所造成的
效果,等於規定「騎車戴安全帽」是「正當」的。
而我騎車不戴安全帽,就算犁田摔得頭破血流,死得是我自己,干卿底事?喔不,
主張戴安全帽者會說,這是為了維護你的安全,萬一你摔車摔破頭,會讓我們的健保
多花錢(你會花到我的健保費耶!),萬一你死了,你的一家老小社會福利要花錢幫
你照顧………(而他說不定正是安全帽製造商)
面對這樣的說法,其實很難辯駁。他是為你好,也是為他好,還為我的家人好,如此的
立意良善利人利己,怎能拒絕?但關鍵是,我被剝奪了拒絕的權利。
反菸在某個程度上,也是如此。或許是因為菸商的力量太大,或許是因為吸菸的人口太多
,所以還沒有禁菸禁到這個程度。不過對於我這種菸民來說,一項一項禁菸的法令、
一次一次反菸的宣傳,看起來就是遙指那個以法令(公權力)全面禁菸的天堂/地獄。
若是「有良心」的吸菸者,更會因為反菸的確可以保障某些拒吸二手菸者的權利,
而加倍為難。
順便回應Stormy兄在另一篇的勸誡,勸誡我謹慎使用「法西斯」這樣的字眼。受教了。
我承認這樣的用字不是很精準,不過一時能想到的最接近的字眼,就是「法西斯」,
由善意所綿密包裹的法西斯,對於我的身體嚴密保護。(不要抽菸、不要喝可樂、
不要暴飲暴食晚睡晚起………)。對於這樣的勸誡可能變成全面規定的想像,我只能
暫時以法西斯稱之。
: : Elevenchang:的確,目前很大一部份「抽菸所創造的美感」是被好萊塢和煙草工業
: : 聯合建構的,這是常識。不過即使如此,在邏輯上也不能推翻「抽菸能夠創造的美感
: : 」。對唄?而美感這檔子事,是很個人的吧。
: 所以,我才說我不知道,我一點都不想否定「香煙可造成個人美感經驗」這個命題
: ,因為任何事只要扯上個人主觀感受,都是沒得商量沒得討論。
: 但既然你要跟我講邏輯,邏輯上你也無法推翻「抽煙能夠創造的美感是由好萊塢和
: 煙草工業聯合建構出的集體體驗」,尤其是考量好萊塢的興起與煙草工業的產值成
: 長更讓這個命題受到了支持。
: 不過,那又如何呢?個人美感能賦予什麼正當性?不能的,所以個人美感在此根本
: 就不重要。
這個部分恕我不能同意。我認為抽菸所能創造的美感,不只是好萊塢與菸草工業聯手創造
出來的,否則如何解釋,沒看過好萊塢電影的美洲印地安人也抽菸?
對於燃燒、煙霧的莫名喜愛,遺留自口腔期的嘴上叼根東西的嗜好,以及其他種種「菸的
好處」,絕對先於大規模的資本及商業宣傳。
我之所以反覆強調吸菸「可能」創造的美感,無非還是在重申,菸不是只有壞的影響,
反菸並不是那麼全然的理直氣壯。至於它壞的部分多還是好的部分多?這又涉及個人主觀
認定了。
另外,雖然只是個人感官,但不能說美感沒有其正當性吧!牆上的雕刻、臉上的化妝、
畫布上的塗鴉,這些看似沒有實際作用的事物,某個程度都是依賴個人所認定的美感而
存在的。
: : Elevenchang:我相信重度煙癮者會因為沒有香煙而情緒不穩,
: : 我也確信香煙有情緒舒緩的作用。(這只是玩玩嘴皮)
: : 要強調的是,吸菸有害,也有好處。
: 所以你同意無論如何列舉,香煙的好處難以超越壞處?我想也不是這樣吧。
: 上文我的回應有點錙銖必較,我承認。不過,至少這個部份(有害無害這部份),
: 整個砍掉都不影響你我的論述。
: : Stormy:至於香煙對勇氣的激發?我笑了。
: : Elevenchang:笑總是好事。笑完之後,可以去看看比如
: : 「尼古丁女郎」這種煙草文化的書,吸菸激發勇氣是有些理論根據的。
: : 當然,理論不可盡信,不過就我個人來說,要是接下來得做一件令人
: : 緊張的事,先抽根菸,的確有所幫助,不管是生理的還是心理的。
: 我笑不是因為我不同意,是因為很難想像這也能拿出來說嘴。只要以為是鎮定劑,
: 吃維他命也能讓人精神緩和,有人靠咖啡提神、有人靠乖乖振奮,那又如何?
: 真要談文化,香煙的文化意義可多了,而且不全是正面的東西,勇氣是你提出來的
: ,香煙品牌與階級、香煙與性、香煙造成的男性次文化與壓迫…老實說能研究的實
: 在是太多了,但講一句實在話,這些「通通都不是重點」。
: 就好像在軍中被人強迫抽煙很難拿出來當成反煙的理由一樣,核心的議題並不在這
: 兒,這都是周邊的。
如你所說,核心議題不在這裡,這些通通不是重點,我本來想把這一段變成「恕刪」。
不過又很為難,因為如果刪掉任何一個段落,這樣的對話就可能不完整。
: : Elevenchang:我反反菸,但不表示支持菸草工業的欺騙行為,我也反對
: : 「波及旁人」,比如二手菸。不過,我不覺得吸菸之所以受到大規模的反對,
: : 是因為其有成癮性,只是這個部分比較被反菸者彰顯而已(接在有害健康之後)
: 那我不禁好奇地問,在你反對煙草工業的欺騙行為與二手菸的危害途徑之時,如果
: 前兩者的危害繼續存在,你憑什麼要求反煙的行動停下來?
: 反對煙草工業之欺瞞、二手菸之危害,是被包含在「反煙」行動裡頭的,在你「反
: 反菸」的同時,你也否定了你前面所述的反對行動,這是簡單的集合論的問題。
: 看出問題了嗎?你根本沒辦法「一般性的反反煙」,你必須界定出「你想要反對的
: 反煙行動」,在這個界定出來之後,你的目標才有焦點。
: 換言之,你可以反對人「侮辱抽煙者」、「以主觀的意識形態仇視吸菸者」,或者
: 其他焦點化的批判,但如果你把目標放在「反煙」這一般化的廣大行為上,那很難
: 不踢到鐵板。
在這裡,我就有委屈了。
如你所說,我應該精準地界定敵人之後再發起攻擊,但是,整體的反菸行動並沒有先我之前
清楚地界定敵人呢!當我自認為已經盡量考量非吸菸者的感受而閃在一旁抽菸時,卻同時
也被界定為「敵人」的一部份了(也許我是對號入座,但這又是難以質疑的個人感受了)
。這雖然很像小孩哭著說:「哇~~是他先打我的~~」但這對我這樣沒有菸商支持的
個別吸菸者來說,現階段,你的指教或要求有點嚴格。
相對於長期以「反菸」為職志、並且靠著反菸領薪水的反菸團體來說,我只是偶爾寫一篇
這樣的題目(也沒多領稿費),你怎麼不拿同樣的標準質疑他們,而來質疑我呢?
這是說著玩的。
他們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我可不願犯同樣的錯,而我也不準備接受菸商的資助(呵呵)。
我認為你這部分的質疑很有道理,「萬一」我要繼續認真地反反菸,這樣的切割是有必要
的。
: : 。如Stormy所舉的例子,拳擊、橄欖球、高跟鞋也都會讓人上癮或習慣吧。
: 癮本來就是個一般性的特徵,吃巧克力也可以上癮。單就上癮這回事並不構成反對
: 的理由。我每天上來打逼也多少符合成癮的定義。
: : Stormy:我才不想管凡夫俗子要靠什麼成為哲學家。靠一碗魯肉飯也能成為
: : 哲學家,殺人者也能成為哲學家,所以呢?
: : Elevenchang:所以,吸菸並不是十惡不赦、有害無益的啊!這裡談的是
: : 吸菸者的心理,請試著同理。
: 老實說,要不吸菸者體會吸菸者的心情是沒必要的,因為吸菸者的心情必須伴隨著
: 吸菸的存在,就像除非你有還童癖、食糞癖,否則你要說你能體會他們的感覺,也
: 是騙人的。
強調一下,我說的是「試著同理」,畢竟完全體會他人的感覺是不可能的。
因為試圖溝通,所以希望對方試著「同理」。否則就真的如你所說,罵聲幹就閃人去
抽菸了(而我想除了我這種神經病之外其他多數吸菸者大概也是這樣吧!)
: 對吸菸者來說,吸菸的正當性是不需要旁人的認同的,只要與旁人取得平衡的態勢
: 即可。所以才說,只要是在不影響他人的環境裡吸菸,就算旁人拿幾百頁的論據告
: 訴你吸菸的害處,你都可以罵聲幹之後不理他。
: 回到辯論策略的角度,把吸菸的個人觀感抬出來,根本無益於爭取任何吸菸者的空
: 間,因為那從來就不是交鋒的重點。這點我在上篇的最末已經講了。
個人的觀感從來就是鬥爭的最原始出發點,我倒不覺得在任何討論的場合不能提個人
觀感。
其實寫了這麼多,我幾乎已經找不到你所謂「交鋒的重點」了。或許從一開始,因為我
那篇遙遠的原文裡就夾纏了很多情緒性字眼、跳躍的比喻、甚至還有錯誤的語意,
而你的第一篇回文也不客氣地加進一堆揶揄,再加上BBS這樣一段一段斷裂的格式,
彷彿每一段都可以是重點。
: : Stormy:試申論「好死不如賴活」在大多數案例中無法成立,這樣,才能說此
: : 立論是荒謬的。本文作者最大的問題在於以斬釘截鐵的論調提出了一個深度不
: : 超過他所批評之立論的言說。
: : Elevenchang:試申論………(三條線)。我認錯,這裡跳躍太多了。簡單說,
: : 我反對「好死不如賴活」。
: ………………………………好,這裡,我閉嘴。
: : Elevenchang:這裡再認錯一次,「又為什麼還要在生前替那些貪生怕死的
: : 非吸菸者付錢買健康?」這樣的句子語意錯誤。我原本的意思,不是指所有
: : 「非吸菸者」皆為貪生怕死,而是專指以健康為由而反菸的「反菸者」。
: 哈,事實上我正是以健康為由反煙的人,更精細一點談,因為吸菸會增加口腔癌、
: 肺癌的罹患率,可能影響性功能、也會造成牙齒的不美觀以增加牙齒維護成本,所
: 以我反煙。
: 我是不是貪生怕死?我是,但我一點都不覺得吸菸的人「比我不貪生怕死」,就像
: 我不覺得我比「不敢吃卡啦脆雞者」勇敢一樣。
: 我承認在這裡牽拖有點芝麻綠豆,但反過來講,如果你真的想說服什麼人,貪生怕
: 死這種論述,是辦不到的。
: : Stormy:再來,試論證禁煙會造成吸菸者心靈上無可估計的傷害,
: : 然後我們再談。歐,我忘了,無可估計其實接近「根本計算不出來」的意思。
: : Elevenchang:試問,心靈上的傷害,誰可以估計?
: 那就沒得談囉。你說:無可估計,因為很大;我說:無可估計,所以忽略。這裡,
: 對話是不可能產生的。
: 就像我很喜歡乖乖,要我不吃,實在會讓我發瘋(這是真的),但要我以此論述「
: 吃乖乖的個人美學」,恐怕不理我的人還是居多吧!(題外話,乖乖真的好吃)
我也覺得乖乖不錯,不過沒有到沒有乖乖會發瘋的程度。
不管有沒有人理你,我倒支持你另文論述一下「乖乖的個人美學」,或許可以讓我借來
套用在「白長壽的個人美學」。
: : Stormy:吸菸,無論是直接吸菸或吸二手煙,都會增加得肺癌與相關病症的機率,
: : 這有著醫學統計上的證明。換言之,吸菸者尊重的可不只是「反煙者不願意聞到
: : 煙味的權利」,更應該是「反煙者維護自身健康的權利」。吸菸,在本質上無異
: : 於往大街射空氣槍,都是「造成他人危害」之行為。
: : Elevenchang:畢竟我沒做過相關的醫學研究,不過除了「吸菸對健康不利」的
: : 研究之外,也有不少「吸菸對健康有利」的研究。
: 我想,負面的研究已經多到不用我去找了。但我非常有興趣看看,吸菸對健康有利
: 的研究。(這裡不是在辯論,是真的想看)
請原諒。我不是個好的研究者,看過的東西沒有好習慣存下來。
下次如果不小心又看到,再奉上。
突然想到,之前好像有一些吸菸可以預防阿茲海默症的報導。
: : 我同意「吸菸者尊重的可不只是『反煙者不願意聞到煙味的權利』,更應該是
: : 『反煙者維護自身健康的權利』。」,原文不夠周延。
: : 我不同意「吸菸,在本質上無異於往大街射空氣槍,都是『造成他人危害』之行為。」
: : 若以此等理由反菸,類似因噎廢食。比如放屁,也是個危害他人的行為。
: 如果你有辦法發明讓人不放屁的方法,我相信大家都會為你鼓掌。
: 然而,空氣槍、香煙,都是可以拿起、也能放下的東西,也是能夠選擇場所為之的
: 行為,同時也是「其產生之結果可對他人健康與生命造成直接與間接威脅」之行為
: ,如此這般,我看不出哪裡不能類比?
這是界線的問題,永遠是個問題,我們該把界線定在哪裡?極端地說,我如果在自己的
房間裡拚命喝酒,當下不會傷害他人,但我可能喝醉之後卻出門亂砍亂殺。那麼,
是不是就該從源頭禁止我可能做出的傷害他人的行為?這有點像湯姆克魯斯演的那部
「關鍵報告」,我明明還沒犯罪,但是你知道我呆會很可能犯罪,怎麼辦?抓起來先?
我所指的因噎廢食,是指這個部分,而不是說你的類比不恰當。
當然,這是極端的比喻,不過也是我的憂慮,就像完全授權給一個「禁止危害他人
委員會」替我們做決定,誰知道這個委員會最後為了一個美麗和平的新世界,而定出什麼
樣的規定。所以,我就我所知的(比如白長壽美學)發出聲音,免得大勢已去為時太晚。
題外話,聽說白長壽就要絕跡了,希望只是它的名字絕跡(我倒不在乎它叫啥)。
萬一真的沒有白長壽了,你或許能以假想失去了乖乖的情緒替我哀悼。
: : Stormy:明星與迷兄弟姊妹、化學家與燒杯試管的關係,並不會危害到你我的健康。
: : 以此類比,天差地遠。
: : Elevenchang:重點不在這樣的類比,在於請非吸菸者/反菸者試著理解吸菸者與吸菸
: : 之間的關係,或者尊重這份自己不理解的關係。
: 試問,你看過多少反煙者不能尊重「不影響他人」的吸菸者?若有,我會幫你譴責
: 。你要的尊重,我支持你。
這您就有所不知了。當我已經走到了公司外抽菸,卻還被路過的人投以怨懟指責的眼神,
我就已經確實被影響啦!
譴責倒是不用了,剛溫。
: : Stormy:這段論述讓我笑了,反煙團體的主要敵人,何時成為吸菸的個人了?
: : 煙草工業與勸煙媒介才是真正的敵人。
: : Elevenchang:如果你不抽菸,請你試著同理,別只笑。
: : 你去問問每個吸菸的人,他會不會覺得自己被反菸者視為敵人?
: 我馬上就問了我的三個老煙槍同事,答案是否定的。你自然可以說,是他們神經大
: 條,但這個話題只要沒有數據做支持,恐怕怎麼談也不會有結果。
: 另外,就我在傳播學院與廣告公司看到的狀況,我實在看不出抽煙的人有承受那麼
: 大的壓力,反倒是我這個不吸菸的要試著生存在我不喜歡的菸味裡頭。
: 結論是,在無論據的情況下,有關「反煙者與吸菸者的敵對問題」,我們談的都只
: 是渺小的個人經驗罷了。
反對!個人經驗不渺小啊!
就像反菸運動之所以可以興起,其實就是奠基在眾多非吸菸者所受到的迫害。
你的處境我同情,如果我的譴責有效的話,我也願意譴責戕害你的吸菸者。
所以,從這裡其實可以跳脫非吸菸者/吸菸者的二分,改為
受害者(被迫聞菸味、吸菸權受損)/加害者(不顧他人亂吸菸、不尊重吸菸權一律反菸)
的二分。
: : 反反菸的重要理由也在此,反菸者當然可以反對菸草工業結構對
: : 民眾的欺騙催眠,但實際上,反菸者的作為卻傷害了個別的吸菸者,
: : 不管在經濟上還是心理上。
: 同上,我目前真的看不出,反煙者是哪裡傷害吸菸者了,至少心理上的部份我看不
: 出。如果你要舉個人行為,那其實不需要在反反煙的脈絡下也可批判的。
: 至於經濟上,如果要批判健康捐,那是另外一個議題,可從公平與自由的角度出發
: 。一樣動不到反煙行動。
: : Stormy:如果狗會閱讀,看到上述的文字,恐怕會在地上哈哈大笑。
: : 狗快活的很呢,想抽煙就抽,扯狗幹嘛?
: : Elevenchang:這你就有點懂了。狗和這篇文章沒關係/吸菸和健康沒關係。
: : 你如過要硬扯關係,當然什麼人事物之間都可以有關係。
: 話說回來,我的一個女同學還真的聲稱,她的狗討厭菸味。(逃)不過她自己不吸
: 菸,所以大概也有煙槍狗吧!
: : Stormy:想要抽煙,只要建立起一套「抽煙者一如喝酒者、穿高跟鞋者
: : 一樣有權利進行有害自身健康的行為」的論述,並且謀取「吸菸與不想吸菸」
: : 的雙贏空間就可以了。至於上文的論述,當笑話看看就好。
: : Elevenchang:你說的笑話,我還挺認真的。我認為,人有權利進行有害自身
: : 健康的行為。認真的。所以我也反對去指責別人自殺。
: 笑話是指第一篇文章啊,大哥。(笑)
唉,大家還不熟,幽默感還沒達到共識。
: 人有權利進行有害自身健康的行為,這命題我贊同,但人一樣有權利對自己不贊同
: 的行為「提出反對」,一如指責他人自殺。
: 談到自殺,我本身反自殺,但死者為大、自殺已成功者,我也只能祝他安息,我反
: 對的精確來說,是「衝動而未經思考的自殺」,這種行為只會浪費社會資源而已,
: 還有人自殺到一半跑走害死一堆人(之前美國的鐵軌自殺烏龍事件),這是怎樣?
: 又,一個冷靜思考過的、確定自己想要自殺的人,沒有人能夠擋住他,反自殺論述
: 的重要意義在於「阻止人衝動自殺」,是幫助那些「自殺之後又後悔」的人。真心
: 想死的人,與其放在自殺的脈絡,不如放在「安樂死」的脈絡比較恰當。
: 真的想要自殺的人,根本就不甩你我的反自殺或反反自殺,他絕對死的了,他的「
: 自殺權益」完全不會被壓縮到,你大可不用擔心。
同意,真要自殺的人是攔不住的。另一個同意,我也反對會造成別人麻煩的自殺。
我們都有權利反對他人的意見,也有權利對自己不贊同的意見提出反對意見,依此類推。
反菸(自殺)如此,反反菸(自殺)如此,還可以反反反菸(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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