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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 ]
討論串[新聞] 爭議!嗆「你撞撞看」檢認定同意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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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人的權利需要刑法保護是建立在他願意被保護的前提. 但是如果人不願被保護的話,法律並不需要在保護人的權利. 所以得到被害人之承諾進行違反法律之行為. 此時法律沒有保護人之必要,因此沒有違法性. 但是不是每種權利都可以拋棄. 例如生命權,雖然有眾多爭議,但是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同意安樂死. 有些權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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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判例讓被害人直呼離譜!台東一名黃先生日前和人發生衝突,對方揚言開車衝撞,一氣之下他回嗆「你撞撞看啊」,對方竟然真的衝撞他的愛車,他因此提告,沒想到檢察官認為,被告是在黃先生的同意下攻擊,屬於「阻卻違法」中的承諾行為,予以不起訴。. 讓車主無法接受,法界人士也覺得有爭議。 電影片段:「打我啊,笨蛋
(還有49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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