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Ptt 妨礙名譽

看板LAW作者 (.....)時間5年前 (2018/07/07 12:41),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5/7 (看更多)
※ 引述《uranus15 (風箏)》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現在人在國外工作,幾天前我爸被告妨礙名譽。 : 警察口氣很差叫他去台北做筆錄,整個很莫名其妙,也因為這樣睡不好。 : 後來發現4/5我這個帳號(有家人知道密碼)在woman talk 減肥文章下面留言,好像什麼 : 假掰女之類。 : 我大概知道是誰,但絕對不是我爸,因為那位女性算半公開她的個資,所以私訊她,並也 : 代替跟她道歉,請她撤告,但已讀未回。 : 目前只能著急,請問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我爸不打算去台北做筆錄,也跟警察吵架 : ,整個很莫名其妙,也覺得這樣很浪費司法資源,無故亂告人。 : 其實他很生氣,想反告那位減肥的女性...... : 想請問也有人也被那位kitty告嗎?這個情況該怎麼處理? 你某個家人用了你的帳號在PTT上面發言. (姑且不論這個家人是不是你) 對方報警 -> 警方調通聯記錄 -> 網路租用人是你爸 所以你爸被警方找上門了. 到這邊,程序上沒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 至於該怎麼做呢....?? 1. 警方筆錄要不要去都ok,但偵查庭記得去 2. 如果帳號主人不是你爸,就照實跟檢方說,但必須明確說出帳號的主人是誰 (例如那個帳號是我兒子用的之類) 如果單純說帳號不是自己的,又交代不出是誰用,我想檢方不會採信 3. 是否成立刑事犯罪? 要看前後文,如果是基於某個事實所做評論 (例如對方的言論) 大概都會被視為可受公評之事. 不過刑事不成立的情況下,還是有機會構成民事侵權. 4. 如果檢方要你們談和解,建議就是談看看 金額太高頂多不和解. 5. 不要說啥對方浪費司法資源,沒事管好自己的嘴巴,可以省掉很多麻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96.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30938507.A.6BD.html

07/07 12:47, 5年前 , 1F
你也太認真回,基本上他的文前後充滿矛盾啊……
07/07 12:47, 1F
文章代碼(AID): #1RG4IBQz (LAW)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RG4IBQz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