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Ptt 妨礙名譽
※ 引述《uranus15 (風箏)》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現在人在國外工作,幾天前我爸被告妨礙名譽。
: 警察口氣很差叫他去台北做筆錄,整個很莫名其妙,也因為這樣睡不好。
: 後來發現4/5我這個帳號(有家人知道密碼)在woman talk 減肥文章下面留言,好像什麼
: 假掰女之類。
: 我大概知道是誰,但絕對不是我爸,因為那位女性算半公開她的個資,所以私訊她,並也
: 代替跟她道歉,請她撤告,但已讀未回。
: 目前只能著急,請問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我爸不打算去台北做筆錄,也跟警察吵架
: ,整個很莫名其妙,也覺得這樣很浪費司法資源,無故亂告人。
: 其實他很生氣,想反告那位減肥的女性......
: 想請問也有人也被那位kitty告嗎?這個情況該怎麼處理?
你某個家人用了你的帳號在PTT上面發言. (姑且不論這個家人是不是你)
對方報警 -> 警方調通聯記錄 -> 網路租用人是你爸
所以你爸被警方找上門了. 到這邊,程序上沒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
至於該怎麼做呢....??
1. 警方筆錄要不要去都ok,但偵查庭記得去
2. 如果帳號主人不是你爸,就照實跟檢方說,但必須明確說出帳號的主人是誰
(例如那個帳號是我兒子用的之類)
如果單純說帳號不是自己的,又交代不出是誰用,我想檢方不會採信
3. 是否成立刑事犯罪? 要看前後文,如果是基於某個事實所做評論 (例如對方的言論)
大概都會被視為可受公評之事.
不過刑事不成立的情況下,還是有機會構成民事侵權.
4. 如果檢方要你們談和解,建議就是談看看
金額太高頂多不和解.
5. 不要說啥對方浪費司法資源,沒事管好自己的嘴巴,可以省掉很多麻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96.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30938507.A.6BD.html
推
07/07 12:47,
5年前
, 1F
07/07 12:47,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