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以公然、和平、所有、繼續占有他人以登記

看板LAW作者 (鍵盤地政士)時間10年前 (2013/12/19 20:40), 編輯推噓7(7010)
留言17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worldrr ()》之銘言: : 請問 以公然、和平、所有、繼續占有他人已登記土地數年 : 會得到 該土地的所有權嗎(時效取得)? : 那像是 某私人機關占有十分瀑布數年(十分瀑布不知道有沒有登記....) 可以時效取得嗎 : 但是土地法又有規定 : 若干土地不可私有 其中包括瀑布等 : 而且違反法令 可以事前制止,事後撤銷 : 那 十分瀑布 也不能時效取得 : 我不知道我的理解有沒有錯誤 請多指教 你什麼時候產生了以所有之意思,N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已 登記之不動產,就能取得該土地的所有權的幻覺了? -- 民法第769條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 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民法第770條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而其 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0.60.26

12/19 20:45, , 1F
簽名檔少列了第772條,尤其是後段規定。
12/19 20:45, 1F

12/19 20:51, , 2F
抱歉,772後段規定只適用於所有權以外之財產權。
12/19 20:51, 2F

12/19 20:53, , 3F
我也開始有幻覺了XDDD
12/19 20:53, 3F

12/19 21:09, , 4F
請問未登記之不動產的被占有人可以對抗這個請求嗎?
12/19 21:09, 4F

12/19 22:09, , 5F
只要證明占有人不符要件即可。 但現在全臺灣應該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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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2:09, , 6F
有任何「未登記」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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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2:23, , 7F
你頂多只能打時效取得"地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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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2:31, , 8F
未登錄地很多耶?
12/19 22:31, 8F

12/19 23:34, , 9F
有種東西叫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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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3:36, , 10F
理論上只要找到未登記土地 地政就會逕行登記為國有土地
12/19 23:36, 10F
※ 編輯: taoist9999 來自: 111.249.220.176 (12/20 00:46)

12/20 12:46, , 11F
基本上呢,現在法律上沒啥能靠打官司取得未登記土地所有權
12/20 12:46, 11F

12/20 12:46, , 12F
因為台灣所謂未登錄土地,國土都歸於國家...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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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2:47, , 13F
而法院那邊是認定,就算沒有辦理登記,並不失其為國有地
12/20 12:47, 13F

12/20 12:47, , 14F
的情況,所以這麼久以來沒看過打贏拿到所有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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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2:48, , 15F
頂多就是拿到使用權...........
12/20 12:48, 15F

12/20 12:49, , 16F
這案例在國產署跟林務局已經處理的駕輕就熟了....
12/20 12:49, 16F

12/20 12:50, , 17F
但為了免除訟累,林務局也花了錢把林班地土地給登記了....
12/20 12:50,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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