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不動產買賣糾紛

看板LAW作者 (我們都是新鮮人)時間13年前 (2012/12/20 11:32),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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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充一下內容^^ 其實因為信義房屋要原價買回(原賣方甲不想買回) 所以請求乙回復原狀 乙才會有一百多萬的費用 當初這屋子是不是海砂屋,甲根本不知也無從而知 信義房屋是專業的,應該在賣之前先瞭解是不是海砂屋 ------------------------------------------------ 問題來了 甲(原賣方)可不可以要求乙(原買方) 那一百多萬應該跟信義房屋求償 不應該向不知道也是受害者的甲要求? 若可,民訴法條為何? 謝謝^^ ※ 引述《mulder13 (我們都是新鮮人)》之銘言: : 事實經過:甲在2年前透過信義房屋賣房子,後來賣給了乙,乙在半年後 : 提出屋子是海砂屋,但甲並不知道該屋是海砂屋; : 乙提出買賣交易失效,後來由信義房屋買下來; : 再隔半年,乙提出當初買房子後的整修費一百多萬; : 甲後來中風,當初賣屋子的錢全沒了。 : 問題: : 一、甲中風,是否就不需負任何責任?尚未辦理監 護宣告 : 二、乙已提出支付命令,甲已聲明異議;但乙是否只能先透過調解 : 才能提告? : 三、甲當初賣房子時,完全不知是海砂屋,也信賴信義房屋可以處理 : 信義房屋是否有失責之處? : 四、若甲辦理監護宣告,那他的代理人是法定代理人?是否要代替甲負債?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169.249

12/20 11:54, , 1F
出賣物瑕疵擔保不會因為不知道而不需要擔保
12/20 11:54, 1F

12/20 13:09, , 2F
是沒有用的。若債權數額或脫產標的金額龐大,建議找律師
12/20 13:09, 2F

12/20 13:11, , 3F
(上行推錯,應該是針對上一篇)^^
12/20 13:11, 3F

12/20 14:06, , 4F
我以為只有我會推錯篇 XD
12/20 14:06, 4F
文章代碼(AID): #1GqeRNXR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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