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偷播種可否與婚生子女結婚
※ 引述《ilgsu (已決心供雅婷奴役)》之銘言:
: A:夫 B:妻 C:A與B的女兒
: D:B的外遇對象 E:D的兒子
: 先說好不討論實際A、B、D等大人們會不會讓小孩結婚。
: 我想:
: 因為法律規定AB婚姻關係存續中,D不可以提認領之訴,
應該要先確認是否確定是婚姻狀態下所生的子女
(易言之,回推受胎日是否為婚姻存續狀態)
: 於是,法律關係上,
: 只要AB還維持婚姻,且AB都不去提否認C為婚生子女之訴,
: C在法律上就不是D的女兒,所以跟E的關係是沒關係,所以可以結婚。
: (不知道上面這樣講對不對)
沒人提,就一輩子埋進去歷史
: 那麼純論法律,
: Q1.假設ABCDE都知道了彼此的關係,到底法律上C和E可以結婚嗎?
看誰先提告呀,把血緣關係用法律律定後,自然婚姻就得受約束
: Q2.因為我是認為Q1答案是可以,所以繼續問以下問題,
: 假設連法官都知道他們五人之間的關係,
: 法官可以在確認婚姻關係之訴上判決婚姻有效(因為法律上他們不是姐弟或兄妹),
: 還是用習慣或其他什麼法理判決婚姻無效呢?
比較有趣的是...
當 C 跟 E 結婚之後,D or B 才提血緣確認之訴並成功之後,
C E 間的婚姻關係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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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7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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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是雙方都在善意不知狀態下結婚,又因此有了愛的結晶....這個嘛.
法官大概會很內心糾葛吧...
※ 編輯: maniaque 來自: 114.27.73.181 (07/14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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