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偷播種可否與婚生子女結婚

看板LAW作者 (maniaque)時間12年前 (2012/07/14 17:57), 編輯推噓2(2015)
留言17則, 3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ilgsu (已決心供雅婷奴役)》之銘言: : A:夫 B:妻 C:A與B的女兒 : D:B的外遇對象 E:D的兒子 : 先說好不討論實際A、B、D等大人們會不會讓小孩結婚。 : 我想: : 因為法律規定AB婚姻關係存續中,D不可以提認領之訴, 應該要先確認是否確定是婚姻狀態下所生的子女 (易言之,回推受胎日是否為婚姻存續狀態) : 於是,法律關係上, : 只要AB還維持婚姻,且AB都不去提否認C為婚生子女之訴, : C在法律上就不是D的女兒,所以跟E的關係是沒關係,所以可以結婚。 : (不知道上面這樣講對不對) 沒人提,就一輩子埋進去歷史 : 那麼純論法律, : Q1.假設ABCDE都知道了彼此的關係,到底法律上C和E可以結婚嗎? 看誰先提告呀,把血緣關係用法律律定後,自然婚姻就得受約束 : Q2.因為我是認為Q1答案是可以,所以繼續問以下問題, : 假設連法官都知道他們五人之間的關係, : 法官可以在確認婚姻關係之訴上判決婚姻有效(因為法律上他們不是姐弟或兄妹), : 還是用習慣或其他什麼法理判決婚姻無效呢? 比較有趣的是... 當 C 跟 E 結婚之後,D or B 才提血緣確認之訴並成功之後, C E 間的婚姻關係是否有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73.181

07/14 18:00, , 1F
違反近親結婚之婚姻,應該是當然無效。
07/14 18:00, 1F
但要是雙方都在善意不知狀態下結婚,又因此有了愛的結晶....這個嘛. 法官大概會很內心糾葛吧... ※ 編輯: maniaque 來自: 114.27.73.181 (07/14 18:02)

07/14 18:03, , 2F
這...可是善意而使婚姻成立是在善意重婚的情形。 當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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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8:04, , 3F
假如已經到出人命的時候....恐怕就「大家都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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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8:05, , 4F
但您又指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成功,這法官應該會很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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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20:42, , 5F
大大,我的意思就是說,雖然ABCDE五人都知道彼此關係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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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還是都不去提否認C為婚生子女之訴,而D也就不能認領C,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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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20:43, , 7F
法律上CD都沒有關係,所以Q1不能說看誰先提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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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20:45, , 8F
還有就是Q2大大說比較有趣那段,C是AB的婚生子女的話,D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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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20:46, , 9F
都不可以提認領、確認親子關係之類的訴訟嗎(釋憲說為保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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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20:46, , 10F
庭和諧,只讓A或B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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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20:48, , 11F
對了,還有C,小孩自己也可以提...我設想的時候沒想到,那Q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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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20:49, , 12F
還要再補充說C也不肯提否認婚生之訴
07/14 20:49, 12F

07/14 20:49, , 13F
真抱歉,一開始沒有設想完全週到...對不起大大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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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3:01, , 14F
對了,還有C,小孩自己 https://mu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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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6:16, , 15F
還有就是Q2大大說比較 https://da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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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4:24, , 16F
庭和諧,只讓A或B提) https://muxiv.com
11/07 04:24, 16F

12/31 20:38, 5年前 , 17F
還有就是Q2大大說比較 http://yofuk.com
12/31 20:38, 17F
文章代碼(AID): #1G0K9x4Y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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