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數學邏輯跟法律邏輯?

看板LAW作者 (Shanghai Girl)時間12年前 (2011/12/23 02: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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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把你的問題Wittgenstein的話理解就是這樣 他認為我們語言能描述的世界就是客觀存在的世界 那些可以被邏輯檢驗的世界 而那些超越邏輯檢驗的世界 譬如說價值觀 是無法被語言精確地描述的 所以我們應該保持沉默 否則會徒勞無功 而很不幸的 法律條文就是這樣的一個世界 它所描述的除了客觀存在的現象外 更多的是無法被與精確描述的價值觀 而偏偏我們又相信語言是萬能的 所以就不斷地用一個接著一個的解釋來填補漏洞 但事實上根本就沒有真正面對問題 即語言面對價值觀描述的鴻溝是無能為力的 至於後面那段引文是在解釋數學語言的特性 以上,報告完畢 ※ 引述《Augusta (賤民有賤民的選擇....)》之銘言: : 很典型的虛張聲勢的反問法...... : 就是因為讀過,我才會有這種疑問好嗎......=_= : 雖然上次被逼著念哲學研究已經是七八年前的事了, : 但起碼看到你前文提及Wittgenstein的前期與後期的兩種陳述, : 「指的是同一件事」, : 我會很警覺你的「同一」到底是指什麼? : 進而,你的引用跟你的論證又有何證立關係? : 因此在我確信自己真得懂Wittgenstein這句名言在說什麼的前提下, : 說實在的我真的看不懂你為什麼要拿Wittgenstein替你背書...... : 簡言之, : 我不是質疑你前段引的言有誤, : 也不是質疑你的後段的見解沒有見地, : 而是當你拿前段引言要論證自己的見解時...... : 我是覺得你沒必要搬Wittgenstein出來砸自己的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75.76 ※ 編輯: powerslide 來自: 124.8.75.76 (12/23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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