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數學邏輯跟法律邏輯?
OK,把你的問題Wittgenstein的話理解就是這樣
他認為我們語言能描述的世界就是客觀存在的世界
那些可以被邏輯檢驗的世界
而那些超越邏輯檢驗的世界
譬如說價值觀
是無法被語言精確地描述的
所以我們應該保持沉默
否則會徒勞無功
而很不幸的
法律條文就是這樣的一個世界
它所描述的除了客觀存在的現象外
更多的是無法被與精確描述的價值觀
而偏偏我們又相信語言是萬能的
所以就不斷地用一個接著一個的解釋來填補漏洞
但事實上根本就沒有真正面對問題
即語言面對價值觀描述的鴻溝是無能為力的
至於後面那段引文是在解釋數學語言的特性
以上,報告完畢
※ 引述《Augusta (賤民有賤民的選擇....)》之銘言:
: 很典型的虛張聲勢的反問法......
: 就是因為讀過,我才會有這種疑問好嗎......=_=
: 雖然上次被逼著念哲學研究已經是七八年前的事了,
: 但起碼看到你前文提及Wittgenstein的前期與後期的兩種陳述,
: 「指的是同一件事」,
: 我會很警覺你的「同一」到底是指什麼?
: 進而,你的引用跟你的論證又有何證立關係?
: 因此在我確信自己真得懂Wittgenstein這句名言在說什麼的前提下,
: 說實在的我真的看不懂你為什麼要拿Wittgenstein替你背書......
: 簡言之,
: 我不是質疑你前段引的言有誤,
: 也不是質疑你的後段的見解沒有見地,
: 而是當你拿前段引言要論證自己的見解時......
: 我是覺得你沒必要搬Wittgenstein出來砸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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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owerslide 來自: 124.8.75.76 (12/23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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