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想法]我對版主更改版規的想法...^_^

看板Key_Mou_Pad作者 (痞子軍團團長)時間18年前 (2006/03/01 15: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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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慣例,上場插花... [茶] 昨天也有人跟我扯到這個話題 囧> 今天上來賺一下 P 幣 為了避嫌,先說一下 我沒去過版聚,所以風月跟一直花都不認識,也沒什麼書信往來 基本上就是單純互不相欠版友關係 我依然還是一樣,講我想講的 有冒犯到人... 基本上... 我不 care 啦... [茶] 倒是邏輯 or 違背現實的部分,還請大家多多批文 [擺茶點] (畢竟我根本不到處逛的... 大部分團購都是人家幫我下定 @__@) ============================================================== 我覺得風月的這篇文章,並不是很合理 首先「多數說」並不是一個良好的論調的主要支撐點 「很多地方團購不用公開成本,所以這裡也應該不用公開成本比較好」 那麼,那些「很多地方」,他們下了「不用公開」的這個決定 有詳細的討論思索過? 還是純粹的自由規範? 再者,那些地方跟 KMP 的雷同性有多高? 那些團購的內容 是否屬於小眾市場? 是否大部分都是台灣買不到 or 不容易買到的東西? 如果到處的團購都符合上述這兩項,那或許我該乖乖回去寫程式... [逃] ====================================================================== 第二個,拿商家的不公開成本,來對應「團購也不應該公開成本」 這點很奇怪...(而且前後出現兩次,似乎是立論主要支撐點?) 風月的文章當中,認同「營利性的買賣行為不用公開成本」 也說「團購是遊走於兩者之間」 那可以說,表示認同「團購不等同營利性的買賣行為」 但是又拿營利性買賣行為的不公開成本 來舉證說團購也不應該公開成本 這... 我不懂了... 前面說團購跟營利性買賣有差別 後面接著說團購跟營利性買賣要用相同做法 這樣子推論過程,我覺得很... 很有斷層 @___@ 更何況,無論現在 or 未來預定的版規 都沒有限制主購不得有任何利潤 如果加上不用公開成本... 那麼,團購跟營利性買賣的差別到底在哪裡? 這個,我在第三點會詳細思考一下... [遠目] =================================================================== 所以,接著寫第三點... \囧/ 風月的文章當中說,Cherry 代理商基本上跟團購沒啥兩樣 從這點,我們來想一些事情,說不定可以更深入問題的癥結點 首先,我們先假設 Cherry 業代是真的要買賣,不是冒牌騙錢就跑的 同理,我們也假設開團主購是真的要團購,不是金光黨分團 @__@ 同樣都是 Cherry G???? 鍵盤(人家背不起來型號啦 T__T) 那麼,主購開團購,跟業代 po 商品文,差別在哪裡? 從本質面來說 Cherry 業代 & 所屬代理商 無論有沒有在 KMP post 文章 無論到最後有沒有進行交易 業代還是業代,公司還是公司 主購開團購,到最後團購開不成,他還是回歸到他原本的身分 當然,在籌辦開團這一段期間,會消耗許多成本 (但是這些成本,業代 & 代理商也是一樣要付出) 相較於業代 or 代理商而言,可以說沒什麼風險 (我不太會描述,不過有開店 or 開公司的應該可以知道我的想法 [逃]) 好,講本質太遙遠了... 來想一下實作好了... 實作上,業代跟團購,主要的相異點,個人認為是這兩個 1. 有最低數量(叫做 MOQ 嗎?)的限制 2. 有要先收錢再給貨的限制 有四種排列組合... \囧/ 如果 1, 2 都沒有 那稱之為商品,可以說是當之無愧(居家殺人,必備良... [被飛踢]) 如果有 1 沒有 2 那基本上稱之為商品還是 OK 因為賣家基本上還是要負擔一定的風險 如果有 2 沒有 1 嗯... 這... 比較尷尬... 不過買賣雙方還算是平等 因為量少的時候,賣方吃虧 量多的時候,賣方就容易獲利 所以,公不公開,我倒是覺得 OK 如果有 1 也有 2 這應該就算是團購了 因為有最低數量,非團沒辦法買成 然後又必須要先集資才能買,那對買方來說,是很吃虧的 如果又加上下面兩個次要條件 a. 最低數量並不是非常容易達到,例如起跳要 20 隻 Cherry b. 有限開團時間,期限到之前沒有達到最低數量,就散團 那,我覺得就是徹徹底底的團購 在沒限制賣家可以營利的前提下,公開成本 我覺得沒有什麼不妥,甚至是必要的 當然,這是從來沒有經商的我的想法... [逃] 如果偏離現實很遙遠,歡迎指證 [擺茶點] 如果我的想法延伸下去 那哪天有個業代 po 限制 1 也限制 2 的商品文章 我會覺得要求他要公開成本也很合理... 所以,如果大家同意 "買賣兩方利益衝突,優先考慮買家權益" 那麼,以管理的角度(而不是以開團者 or 業代的角度) 針對一些疑似團購 or 根本就是團購的買賣行為 強迫公開成本,那的確是有必要的 不然,隨便一個阿貓阿狗開個偽團購真騙錢 (我是覺得對開團者設太高的條件限制,可行性不大... 在此跳過不論) 受害的還是往後想在 KMP 開團的人 ========================================================================= 下面就是一些無關緊要的東西了... [騙 P 幣不犯法] 風月舉例的 //引言開始 甚至我想說,Y拍有信用卡機制,我們也可以一樣來啊~ 雖然我們不能刷卡,不過可以要求開團者必須寄站上信交 代所有個人資料,甚至要求必須有出席過鍵鼠版版聚,將 個人身份證給版主或副版親自確認過身份,並且把想用來 收匯款的存摺給版主確認為同一人後,才可以開團購 //引言結束 這... 為什麼要增加版主群的負擔? 如果這樣子作,到最後主購跑掉了 那是不是版主群也要跟著受到牽連? 還有風月的第四點:公開的可信度 如果自己提出來這一點,打破了信任原則 那麼上頭第三點 "仿Y拍的認證機制" 不管你想出來的機制是如何完善,一樣也是還是死阿... 可以跟廠商私下講好,就不能跟私下版主講好嗎? 將對於一家必須立案的公司行號,跟一個網路上的 ID 同樣是作背信的事情,你覺得哪一個會比較嚴重呢? ================ 耶~ 扯玩了... [茶] -- 侃侃長論鮮窒礙 網站:http://www.psmonkey.idv.tw 眾目睽睽無心顫 個人版:telnet://legend.twbbs.org 煢居少聊常人事 殺頭容易告白難 歡迎參觀 Java 版(@ptt.cc)精華區 \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4.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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