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想法]我對版主更改版規的想法...^_^
按照慣例,上場插花... [茶]
昨天也有人跟我扯到這個話題 囧>
今天上來賺一下 P 幣
為了避嫌,先說一下
我沒去過版聚,所以風月跟一直花都不認識,也沒什麼書信往來
基本上就是單純互不相欠版友關係
我依然還是一樣,講我想講的
有冒犯到人... 基本上... 我不 care 啦... [茶]
倒是邏輯 or 違背現實的部分,還請大家多多批文 [擺茶點]
(畢竟我根本不到處逛的... 大部分團購都是人家幫我下定 @__@)
==============================================================
我覺得風月的這篇文章,並不是很合理
首先「多數說」並不是一個良好的論調的主要支撐點
「很多地方團購不用公開成本,所以這裡也應該不用公開成本比較好」
那麼,那些「很多地方」,他們下了「不用公開」的這個決定
有詳細的討論思索過? 還是純粹的自由規範?
再者,那些地方跟 KMP 的雷同性有多高?
那些團購的內容
是否屬於小眾市場?
是否大部分都是台灣買不到 or 不容易買到的東西?
如果到處的團購都符合上述這兩項,那或許我該乖乖回去寫程式... [逃]
======================================================================
第二個,拿商家的不公開成本,來對應「團購也不應該公開成本」
這點很奇怪...(而且前後出現兩次,似乎是立論主要支撐點?)
風月的文章當中,認同「營利性的買賣行為不用公開成本」
也說「團購是遊走於兩者之間」
那可以說,表示認同「團購不等同營利性的買賣行為」
但是又拿營利性買賣行為的不公開成本
來舉證說團購也不應該公開成本
這... 我不懂了...
前面說團購跟營利性買賣有差別
後面接著說團購跟營利性買賣要用相同做法
這樣子推論過程,我覺得很... 很有斷層 @___@
更何況,無論現在 or 未來預定的版規
都沒有限制主購不得有任何利潤
如果加上不用公開成本... 那麼,團購跟營利性買賣的差別到底在哪裡?
這個,我在第三點會詳細思考一下... [遠目]
===================================================================
所以,接著寫第三點... \囧/
風月的文章當中說,Cherry 代理商基本上跟團購沒啥兩樣
從這點,我們來想一些事情,說不定可以更深入問題的癥結點
首先,我們先假設 Cherry 業代是真的要買賣,不是冒牌騙錢就跑的
同理,我們也假設開團主購是真的要團購,不是金光黨分團 @__@
同樣都是 Cherry G???? 鍵盤(人家背不起來型號啦 T__T)
那麼,主購開團購,跟業代 po 商品文,差別在哪裡?
從本質面來說
Cherry 業代 & 所屬代理商
無論有沒有在 KMP post 文章
無論到最後有沒有進行交易
業代還是業代,公司還是公司
主購開團購,到最後團購開不成,他還是回歸到他原本的身分
當然,在籌辦開團這一段期間,會消耗許多成本
(但是這些成本,業代 & 代理商也是一樣要付出)
相較於業代 or 代理商而言,可以說沒什麼風險
(我不太會描述,不過有開店 or 開公司的應該可以知道我的想法 [逃])
好,講本質太遙遠了...
來想一下實作好了...
實作上,業代跟團購,主要的相異點,個人認為是這兩個
1. 有最低數量(叫做 MOQ 嗎?)的限制
2. 有要先收錢再給貨的限制
有四種排列組合... \囧/
如果 1, 2 都沒有
那稱之為商品,可以說是當之無愧(居家殺人,必備良... [被飛踢])
如果有 1 沒有 2
那基本上稱之為商品還是 OK
因為賣家基本上還是要負擔一定的風險
如果有 2 沒有 1
嗯... 這... 比較尷尬... 不過買賣雙方還算是平等
因為量少的時候,賣方吃虧
量多的時候,賣方就容易獲利
所以,公不公開,我倒是覺得 OK
如果有 1 也有 2
這應該就算是團購了
因為有最低數量,非團沒辦法買成
然後又必須要先集資才能買,那對買方來說,是很吃虧的
如果又加上下面兩個次要條件
a. 最低數量並不是非常容易達到,例如起跳要 20 隻 Cherry
b. 有限開團時間,期限到之前沒有達到最低數量,就散團
那,我覺得就是徹徹底底的團購
在沒限制賣家可以營利的前提下,公開成本
我覺得沒有什麼不妥,甚至是必要的
當然,這是從來沒有經商的我的想法... [逃]
如果偏離現實很遙遠,歡迎指證 [擺茶點]
如果我的想法延伸下去
那哪天有個業代 po 限制 1 也限制 2 的商品文章
我會覺得要求他要公開成本也很合理...
所以,如果大家同意
"買賣兩方利益衝突,優先考慮買家權益"
那麼,以管理的角度(而不是以開團者 or 業代的角度)
針對一些疑似團購 or 根本就是團購的買賣行為
強迫公開成本,那的確是有必要的
不然,隨便一個阿貓阿狗開個偽團購真騙錢
(我是覺得對開團者設太高的條件限制,可行性不大... 在此跳過不論)
受害的還是往後想在 KMP 開團的人
=========================================================================
下面就是一些無關緊要的東西了... [騙 P 幣不犯法]
風月舉例的
//引言開始
甚至我想說,Y拍有信用卡機制,我們也可以一樣來啊~
雖然我們不能刷卡,不過可以要求開團者必須寄站上信交
代所有個人資料,甚至要求必須有出席過鍵鼠版版聚,將
個人身份證給版主或副版親自確認過身份,並且把想用來
收匯款的存摺給版主確認為同一人後,才可以開團購
//引言結束
這... 為什麼要增加版主群的負擔?
如果這樣子作,到最後主購跑掉了
那是不是版主群也要跟著受到牽連?
還有風月的第四點:公開的可信度
如果自己提出來這一點,打破了信任原則
那麼上頭第三點 "仿Y拍的認證機制"
不管你想出來的機制是如何完善,一樣也是還是死阿...
可以跟廠商私下講好,就不能跟私下版主講好嗎?
將對於一家必須立案的公司行號,跟一個網路上的 ID
同樣是作背信的事情,你覺得哪一個會比較嚴重呢?
================
耶~ 扯玩了... [茶]
--
侃侃長論鮮窒礙 網站:http://www.psmonkey.idv.tw
眾目睽睽無心顫 個人版:telnet://legend.twbbs.org
煢居少聊常人事
殺頭容易告白難 歡迎參觀 Java 版(@ptt.cc)精華區 \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4.16.17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11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