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想法]我對版主更改版規的想法...^_^

看板Key_Mou_Pad作者 (奕之華)時間18年前 (2006/03/01 15:41),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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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點:目前多數說 : : 就目前不收費網站的多數說來看多數說來看,目前沒有要求公開成本的,包括東吳 : : 機研BBS的團購版之SHOPPING版,也沒有要求強制公開成本,一切公諸買家心證,要買不 : : 買都隨便,由個人自己決定,鍵鼠版不收費但要求公開成本,確實應該是很少數說。 多數少數只會成為板規制訂的參考。 今天東吳機研或是交大鳥窩皆為專門團購的板面 如果說,真的要一點限制都沒有,還請有心者自己申請「團購板」。 把買賣個板化,這樣我沒話說。 既然是「團購板」,自然就可以制訂較為相應的法則。 如果以多數少數來看,那Ptt合購板就沒什麼好說的,連賺錢都明訂不可以。 要不要請合購板改板規。 : 第二點:關於風險降低 : : 關於版主講的話,我引註在下面。 : 我的想法是當然,任何多公開一點資訊,都能夠降低一點風險,祇是降低的多或少 : 而已,站在我所學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的觀點,我們關心的不是資訊是否公開,而是公 : 開的資訊是否能對於證券的購買者有決定性的效果。 : : 關於避免風險這件事情,我認為有公布資料給版主之後,再提供團購成本,對於整 : 體風險的降低是接近沒有的,以下為理由: : : : 公布個人的姓名、地址、電話、甚至身份證字號給版主之後,基本上版主就已經知 : 道這個人是誰,住在哪裡,怎麼找到他,以及聯絡方式,關於開團者的一切資料,都可 : 以確認,那多看一個和進貨商的契約,版主可以多得到這個開團者的資訊在哪裡?除了 : : 瞭解進貨價格之外,契約上不會對於開團者個人資料有更多的描述,如果說是為了要瞭 : 解開團者進貨的廠商,以增加資訊,那我建議可以讓契約書給管理者版主看就好,讓版 : 主可以再次確認到團購者及定貨的對象資料即可。甚至開團者公布進貨的廠商也無妨。 : : 版主說得沒錯,版上是可以儘量避免團購風險的發生,因此所採的行為也不無想法 : ,不過當公布成本導致的結論對於風險降低,並沒有幫助的時候,這種無法降低風險的 : 行為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性,在這「降低風險」這一點立論上,就有討論的必要。 所謂的公佈,是包括流程都要公佈,包括你怎樣進貨,成本多少。 今天有人賣FILCO這個鍵盤2000元,會不會有問題? 我們不知道,但怎麼知他們不是偷來的? 降低風險這端,最主要的是指整個流程,不是單指成本架構。 通常整個流程比較不會有問題,畢竟只要不是贓貨,都可以說明出來。 我想我寫得不是很清楚,所以意思可能有點混了。 再來就是單純談公佈成本也許與風險降低無關,但可以降低購買者的疑慮 以及澄清可能相關的問題。 : : 第三點:鍵鼠版的防範機制及公開對開團者的傷害: : : 同樣的,版主的話我引註在後面,在這邊我表達一下我的想法。 : 首先,針對版主說的,公開沒有不好,降低質疑、解決疑惑、增加信任度、賣家聲 : 望增加,量會增加不會減少。以上所述,我想版主應該是針對團購吧,因為如果是商品, : : 以目前大家在市面上看到的各種商店,我想絕大多數的商店是都沒有把自己成本價格公 : 開,並且不認為公開之後有上述好處,而執意要公開的。不管是賣鍵盤還是賣蛋糕還是 : 都是一樣,絕大多數商店都認為公開成本不是一件好事情。 再重複說明一次,商品並沒有公開成本的限制。 你商店要來賣,並沒有要求公開成本。 不管是賣鍵盤還是賣蛋糕。 : 團購,基本上是遊走於兩者之間,他可以營利,可以不營利作身體健康,在這種遊 : : 走於兩者之間的一種買賣型態,強迫其「不採用」目前絕大多數商店採行的不公開成本 : : 結構,似乎也並不是一個很恰當的方式。畢竟開團者面對超級大團,也不是個個都是作 : : 身體健康的。 一、為何強迫其「不採用目前絕大多數商店採行的不公開成本結構, 似乎也並不是一個很恰當的方式」? 我只想到,這對想賺錢的賣家並不恰當而已。其他找不到了。 想賺錢就明說,鍵鼠板可以接受,並未要求做身體健康, 不然,就不要拿別人的錢來滾錢。 : 誠如版主所言,禁絕買賣,確實不是一個最佳的選擇,但是要求公開成本,如果說 : : 對賣家沒有損失,我想絕對是不可能的,不然目前市面上多數商家何以不公布成本呢? 請舉實例,團購公開成本,對賣家有什麼樣的傷害? 商家不公佈成本很正常,若你是商人,進貨來賣東西 個人也沒有對其有任何限制。 請注意,請將「團購」與「商品」分開談。 市面上的多數商家,歸於商品,而這裡也並未要求商品要公開成本。 : 對於買家的保護,身為消費者的我,也絕對不會舉著反對的大旗,但是當所有的防範機 : 制中,包括最容易發生詐騙的EBAY、甚至YAHOO都「不」採用公開成本這種方式,而採取 : 例如信用卡認證的時候,我們是不是可以得出,其實公開成本並不是一種有效且防範交 : 易危險的關鍵因素,而只不過是一個接近沒有功能性的公開因素呢? 誰說他沒有功能性,你都不是說了: 「公開沒有不好,降低質疑、解決疑惑、增加信任度、賣家聲望增加」 那為何公開會沒有必要性?更何況不公開還會有負面的聲音。 如果你僅就被騙這個論點,來否定公開的必要性,我想,這是相當不足的。 再講明白點,今天商品的構成,是所有的人都有參與的 都有一點「股份」在裡面,我不能理解,為何可以將大家的錢拿在手中 但卻不用報錢的處份方式與流向。 : : : 甚至我想說,Y拍有信用卡機制,我們也可以一樣來啊~雖然我們不能刷卡,不過 : : 可以要求開團者必須寄站上信交代所有個人資料,甚至要求必須有出席過鍵鼠版版聚, : : 將個人身份證給版主或副版親自確認過身份,並且把想用來收匯款的存摺給版主確認為 : : 同一人後,才可以開團購,這些都是可以考量的方法,而且我想也比起Y拍上面的信用卡 : : 認證,也不遑多讓。 這個可以列入考慮。 : : : 換句話說,可以挑選的其他更重要之於保障交易安全的方法更多,「公布成本」個 : : 人認為並不是最關鍵也不是最有用的那一個。 公佈成本,絕對不是單純為了避免被傷害。 而是有更多的考量在。 : 第四點:公開的可信度: : : : 這一點要說點難聽話了,其實說實話,要搞公開成本,其實要作假也並不困難,如 : : 果一定要我作假,其實也不是辦不到,跟廠商溝通一下,契約書上寫一套,拍拍照之後 : : ,看是撕掉還是不照契約走,其實都可以行得通。甚至匯款,也可以先匯所謂的成本價 : : 格,再想辦法把原本就不是成本的錢跟廠商拿回來。 那就請作假吧。 真要說的話,所有的防制都有漏洞,那是不是就不要把防制都取消。 我不可能會為了因為「可以作假」,就不防制。 只有可能因為作假,禁絕買賣。 所以請團購主想清楚。 : : : 沒錯,確實是麻煩,不過這種麻煩程度比起要公開真正的成本,其實我想開團者自 : : 己也有選擇的餘地,我在這裡說,並沒影射任何人的意思,我也不瞭解任何人的成本 : : 結構,祇是提出在成本部份作假的可能性,以及困難度並不是非常高的這一點,讓大家 : : 可以參考瞭解。 如果可以的話,那請就「公開成本如何避免作假」來進行討論。 : : : 更況且,有時候廠商也會要求下游不要公布成本,這時候可能有諸多考量,比如說 : : 因為下游的團購者是好朋友,所以賣友情價讓他多賺一點,甚至是為了避免市場價格混 : : 亂,甚至是為了其商業策略,如果不管其背後因素,一律強制要求公開,則確實會對於 : : 一些團購者或者是團購者背後的廠商造成困擾。 如果想趁亂賺錢,把心態放在賺錢,而不是討論鍵鼠,已經說過,鍵鼠板 不歡迎這樣的人來。 所以是廠商的朋友,要讓廠商與自己趁勢賺一筆的心態,我想,不必在這邊開團了。 至於成本,請弄清楚,消費者團購的成本,和商家進貨的成本,本來就有可能不一樣。 就以你FILCO為例,你是跟廠商說,有五十個消費者要買 那為何成本就只能你知道,而其他四十九個人不能知道,這是有問題的。 我個人並不希望,團購的情勢太站在廠商以及賣家這端。 : 第五點:最後關於鍵鼠版非個人商店,以及是否公開之我見結論: : : 一樣引註版主的話在文末: : : : 的確,鍵鼠版不是個人商店,鍵鼠版上也不是專供我、風月。夢屋。或者版主來辦 : : TACLICK的版,基本上這是一個大家討論鍵鼠的版,大家也都很清楚,來這裡開團的人, : : 就算出包,也跟版主、副版主等以下本版名人毫無關係。基本上這就是一個討論的地方。 : : 跟AKIMASA、PCGAMMA等等並無不同,祇是討論的標的縮小為鍵盤和滑鼠等週邊產品而已。 : : : 而關於團購,所謂用了大家的力量,其實也許忘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團購並 : : 沒有強迫大家參與」,是否要參與,完全取乎個人一心,要參加不參加,是否要負擔風 : : 險,就跟要不要上Y拍買東西一樣,都是大家憑著自己一己之心證,自己決定的。 如果這麼簡單一句話帶過,我想拍賣網站也不必有個賠錢機制。 今天既然團購在板上報了,就有必要降低風險,說明清楚。 不然就不要報。 : : : 今天沒有任何一個開團者有強迫任何人跟團的權利,更沒有開團者是有如國家公權 : : 力「課稅」一般,強迫所有看板的人都要跟團,如果是強制性的要求跟團或者課稅,我 : : 想交代金錢流向應該是正確的,一如我們有權利質疑政府把我們的錢拿到哪裡去。 : : : 然而團購是本質上接近商品交易的行為,不是拿錢去投資公司,如果在這邊確立沒 : : 有強迫跟團義務的人都有要求公開成本的權利,那是否我可以去跟所有我要求團購的蛋 : : 糕店、甚至是襯衫製作店,都要求公開成本? 那是賣家的事情跟廠商的事了,不是跟消費者的事。 : : :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其實CHERRY代理商就是在作這種交易啊,他跟我收150PCS的 : : G80-1800的訂單,他手上當然沒有半支,他自己也不會作,也是跟CHERRY原廠買來賣, : : 然後賺中間的差價。他跟我簽訂單的時候,也是靠我的匯款給他,讓他可以向CHERRY原 : : 廠下單買貨,當然是靠我們大家全部的力量才可以買到這麼多支而賺錢,那我是不是可 : : 以跟B業代要求要公布成本?當然不能,因為人家代理商就是作這種生意的。 所以,你要不要跟B業代要求公布成本,是你對B業代 但在你對鍵鼠板,就有必要對板友公佈。 : : : 再進一步,今天就算是B業代親自來這邊POST文章,我想他應該也不符合不用公開 : : 成本的規定,因為不管開哪種團,只要是他手上沒有存貨,就不能不公開成本,而幾乎 : : 所有的CHERRY鍵盤,台灣代理商都是不囤貨的,有囤貨的只有少數標準型態的幾種。而 : : 要求B業代公開成本,我想那絕對是接近不可能的任務。 對,所以B業代不會來這裡開團購。 事實上,B業代也不是應該對消費者。 他應該是屬於B to B的型態,那應該是由他們制訂自己的遊戲規則。 我也可以說呀,B業代沒辦法在合購板PO文。 合購板也是團購性質的板呀 : : 綜合以上所述,包括上述公布成本也可能並不是確切成本,以及和廠商有要求不可 : : 公布成本的情況。我希望鍵鼠版的規定不要做出更改,維持之前的「團購」公布成本而 : : 「商品」不公布成本的規定,且「商品標」不強制要求要有囤貨才可以出貨的規定。 如果你的論點一直著重在被騙或是為廠商想這點,我想,不太可能接納你的想法。 : : : 最後的最後,我想也許有人說,既然你提了這麼多網站、BBS,那你不喜歡,可以 : : 去別的地方辦團購啊,我們這邊就是採取這種方式,愛來不來隨便你,我們也沒有強迫 : : 你在這邊開團。 : 說的很對,沒錯,我是可以跑去AKIMASA、交大鳥窩團購版、PCGAMMA之類開團。 是的,那些人說得對。 : : : 不過就像我一開始就說的,鍵鼠版是我的IMPRINTING版,我希望這個版是可以有更 : : 多的討論空間,更多熱烈的團購在這邊進行,而不是有異於其他站的規定而導致讓某些 : : 可在其他地方開團的團購因為某些顧慮。而讓那些團購團購無法在這邊發起。我也衷心 : : 的希望鍵鼠版越來越好,人氣越來越旺。鍵鼠版永遠最高! 對不起,鍵鼠板不應該是團購為主的板,如果對個人這點政策不滿意,請罷免我。 基本上,如果這個團是100個人買的東西,那就是至少要讓這100人知道他的成本。 : : : 陳述見解如上。 : : 以下為引註版主的話: : : 如果用了大家的力量,其中有人質疑,主購有義務說明清楚。 : : 當然,如果是那種態度很差的,就可以不理 : : : 如果今天一直有人提,而主購對這部分一直不說明,那抱歉, : : 就不要在這裡開團。 : : : 我並不認為購買者沒權利知道成本結構。 : : : 我從來就不怕麻煩,也不怕板上戰文,但就怕團購出了差錯。 : : 不然我為何要請主購給基本資料給我? : : -- : : 愛情這東西,一旦被切開過了 : : 在重新組合時,令人遺憾的是 : : 往往都只剩下後面的情,而愛,它就這麼輕易的,消失了...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40.119.51.23 : 推 zerozer:看完了 orz..雖然沒有跟團 不過這次FILCO如果辦成 03/01 15:12 : → zerozer:往後應該會造就更多大坑 XD 希望鍵鼠版建立一個良好的體制 03/01 15:13 : ※ 編輯: windmoonland 來自: 140.119.51.23 (03/01 15:30) : 推 mokinbat:如果是經由狄倫的話...那確實不算眾人之力@@ 03/01 15:39 : → mokinbat:但之前還有卡一個磁檢的部分^^"~~ 03/01 15:40 : → mokinbat:另外就是......MOQ的部分~~其他的團購比較不會有??@_@ 03/01 15:4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ꈠ▄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8.144.98

03/01 17:08, , 1F
所以團購的成本公開是針對「參與團購」的人?
03/01 17:08, 1F

03/01 17:09, , 2F
而不是「所有版友」?
03/01 17:09, 2F

03/01 17:10, , 3F
可以把「成本透明化」的對象加以限縮嗎?
03/01 17:10, 3F

03/01 17:11, , 4F
另外,想請問風月大大,對於「有限度的」公開成本
03/01 17:11, 4F

03/01 17:11, , 5F
意見又是什麼?@__@
03/01 17:11, 5F

03/01 17:12, , 6F
如果是對「參加團購的人」公開成本的話,那成本結構
03/01 17:12, 6F

03/01 17:12, , 7F
是可以用營業秘密加以保護的@__@|||
03/01 17:12, 7F

03/01 17:13, , 8F
樓上要不要直接回文比較方便阿?
03/01 17:13, 8F

03/01 17:15, , 9F
發現講不清楚,愈推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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