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百大]新體游泳池

看板KS92-313作者 (山米樂其得)時間14年前 (2010/04/30 23:2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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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ammythekid 信箱] 作者: Shalone (魚翅鮑魚~) 看板: NTU 標題: Re: [百大]新體游泳池 時間: Sun Apr 25 13:04:40 2010 我相信有更多專業的學長姐 能從法律精神、社會理念等,帶出發人深省的依據。 我只是來個事後諸葛,此篇僅為抛塼引玉,把事情炒熱。 不想浪費時間的 請忽略。 (很長...不夠順手備份全文,日後避免任何斷章取義之嫌) ※ 引述《jonathan0206 (jonathan)》之銘言: : 我就是那個沒去做筆錄的學生 : 當然,偷東西的人有錯 : 但,想一想為什麼會有這個環境讓『世界百大』的室內游泳池發生竊盜案? 哪一囯沒竊盜案?世界第一大城紐約?世界頂級清廉的國家冰島? 還是沒有人居住的南極? : BOT的新體育館,很新很棒很酷炫 : 大型演唱會,Nu skin宣傳演講都辦在這裡 : 可是,你卻可以看到,買票進去新體游泳池,卻找不到一個安全的置物環境 : 「有,絕對有」 : 是的,改裝後寬敞明亮的更衣室有一排成櫃的上鎖置物櫃 : 只是,你要付錢 : 一次十塊錢 : 我不富有,說真的要我每次花十塊錢在自己的校園『保護』游泳時不在身邊的書包,沒辦 : 法,我做不到。 : 所以我貪小便宜,丟了東西在該要投錢而不投錢的櫃子,當然,也就不能上鎖 : 終於,今天輪到我的東西被偷了 設備的缺失,制度的缺陷 一直存在在每個社會的角落。 無法事前察知, 要等到不幸的事情發生了才引起大衆的關切,也許是一件令人遺憾的事情, 作爲當事者 能站出來指出問題,亡羊補牢, 這精神值得鼓勵。 :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可以去買彩卷,居然校警隊陪同管理員捉到了嫌疑犯 : 不幸中的大幸,沒有任何財物損失 唔,你很幸運, 幫助你的警隊陪同管理員,付出了心血幫你揪出嫌疑犯,想說終于在衆多的盜竊中 又有一件能順利找出嫌疑,告訴其他慣犯(偷衣 偷傘 偷單車的)學校的執法效率仍在~ 以結果而言,成功幫你揪到嫌疑 是他們大幸中的不幸。 : 當下我當然是超級生氣的,尤其是我剛得知東西被偷,下落不明的時刻 : 校警要我去做筆錄,當然,義不容辭! : 只是,想一想,似乎覺得事情中哪裡怪怪的, : 當我回去吹乾還是濕淋淋的頭髮,我遲疑了。 : 旁觀者有人罵我婦人之仁 : 有人說我自私,不知好歹 : 我也很掙扎,從小的教育告訴我們什麼事該做,什麼是不該做 : 做錯事的人當然得繩之以法 : 只是,修了社會學後 : 瞭解了有些事情 不是表面上那麼簡單 嗯、嗯…修了心理學後我也知道事情沒有表面上那麽簡單~ 那你只知道 1)他偷了東西 2)學校的硬体設施不友善 這兩件事情的關聯,頂多給你一個結論 “他偷東西較容易成功” 那這個環境有造成破窗效應嗎?這個環境有使他深受影響 無法鞏固自身理念嗎? 這環境有嚴重到充滿了犯罪誘惑並讓人無法自拔嗎? 如果有,那也許就是社會層級的問題,改善的時候因寬容對待 無法與環境抗衡的個體。 那 在百大游泳池偷東西的人多嗎? 你也不過看著一個表面,卻成了你婦人之仁的依據? : 我不是說偷東西的人沒錯,他錯了! : 但是,塑造環境的台大體制,缺乏一個安全公平的環境給學生 : 去總圖看電影你可以投十塊錢押放心地留下貴重物品 : 到醫圖查資料即便不是台大學生也可以免費使用密碼鎖置物 : 計中旁的視聽教育館三樓外文圖書室也有類似的密碼鎖,雖然麻煩,但總是免費的。 : 可是,為什麼我們付錢使用的新體育館,卻要再花額外的錢來買置物櫃? : 難道五年五百億是用來塑造一個讓你有機會偷東西,暴露在一個危險的條件中嗎? 是的,學校不公。 但學校是對你不公,不是對嫌疑犯不公。 今天盜竊案的發生,是學校不公害你蒙受的損失,你有權力得到協助,得到學校用資源 為你查清事情, 甚至你一句謝謝都不說,說“請學校正視,這是我應得的!” Ok,我沒意見。 但今天,學校對不起的是你,不是那嫌疑犯! 學校沒有需要跟他道歉,為他負責的理由。 同樣的,學校對不起你,不代表你就有權力,跨越你的角色,去代替校方“原諒”嫌犯! 另外,你最後一句話 語意曖昧不清 “用來塑造一個讓你有機會偷東西,暴露在一個危險的條件中嗎?” 這句話 你前段是指嫌疑犯的機會,后段是指你自己暴露在危險中 還是 你整段是說 塑造了機會給嫌疑犯,並讓他暴露在企圖犯罪的危險中? 這兩種解釋的差異太大了,前一句我同意,但如果是後面那種意思... 你的邏輯在我耳朵中聽來 就好像廚房裏...刀子四周都是,廚師到處走來走去...提供了一個殺人的機會,並讓 變態殺人犯暴露在企圖犯罪的危險中.... 所以我們只能譴責他意外跑進廚房,而不是罵他變態殺人? : 這很不公平,官辦民營的結果,廠商要賺更多的錢,要台大學生花另外的錢買安全 : ──因為 : 台大校方無法提供學生基本的安全校園。 : 幸好我們有一位熱心的管理員大哥,幫忙協助照顧大家的物品安危 : 我真的很感動,台灣社會如果有更多如此敬業有熱情的人捍守工作崗位該有多好 : 管理大哥謝謝你!! : 也謝謝校警快速的協助辦案 : 只是,讓大家失望了,我今天沒有照著劇本作筆錄 原諒我幫你加點東西,你讓“大家”失望了。最失望的應該是你正在感謝的對象。 : 我當然不認同這個犯錯的同學 : 可是我希望事情有更棒的結局 : 可以選擇作筆錄,繩之以法,甚至提告,法律系朋友協助都不是問題 : 但我選擇相信 : 或許,留一步可以讓人改過自新 : 在警局留下犯案記錄會是一輩子跟著你的汙點 : 當然你可以說他罪有應得 : 可是事情都已經這樣了,如果可以用另一種方式讓作錯事情的人有機會變好 : 受損失的人學得教訓,受扭曲的社會體制實際的獲得改善 : 我相信人性可以如此 : 有沒有這個筆錄不是重點 : 重要的是,『這件事情以後會不會再次發生』 好,我承認我的無知,我完全沒辦法在自己的腦裏補完! 受扭曲的社會體制實際獲得改善??????????? 請問 『不做筆錄』 vs 『這件事情以後會不會再次發生』 這裏面的關聯是什麽!? 是說你做了筆錄 就沒有辦法Po文告訴大家了嗎? 是說做了筆錄,就是跟學校設施不友善做出了妥協讓步了嗎? 是說做了筆錄,你就沒有資格罵學校了嗎? 如果你做了筆錄...頂多你今天的開頭換成 “我今天做了筆錄...但我覺得很傷心...有幾句話想說...” 這樣會讓你變成不正義了嗎!?!?!?!??!?!!?!?!?!?!? =========================這樣分隔能有多少P幣?================================= 對不起啦,我不知道臺灣是怎麽定義盜竊案的 在我的認知裏,盜竊案是一種刑事案,而非民事案,沒有撤銷控訴私下和解的道理 不過我覺得你好像誤會了什麽事情, 作筆錄,繩之以法,甚至提告 這三件事情,並不完全是在幫你討回公道, 而是訴諸法律程序,一切依法處理! 也許你覺得你都拿回你的東西了,你都看到偷你東西的“嫌犯”了,你覺得很幸運了 所以?你決定算了?? 你以爲民事案啊? 小偷偷了我家的錢,抓到了後他太太私下賠償我全額損失(更黑暗一點,幾倍的損失), 我就可以不去做筆錄咯? 今天詐騙集團不幸失手,被我抓到證據了,只要他賠償我的損失,我就不去報警? 不好意思,也許臺灣真的不是這樣,但在我的觀念中 作筆錄,繩之以法,甚至提告 是你身為公民的法律責任與義務吧! 你這樣的舉動,更那些動用私刑的人,觀念上有什麽差別? 你相信他會改過?你覺得他已經受到教訓(什麽?什麽教訓?把抓到就是一種教訓?) 我是不知道,有沒有像爆料人說的一樣,在你轉身後他就立刻囂張起來啦! 我只是想問,你凴什麽相信?你凴什麽有信心他會改過? 你凴什麽去保證 在你留下“我不追究,我不做筆錄,我不出面證明他偷了我的東西”後 留下了錯愕的警衛和管理員 後 在你轉身之後!他們不會面對到一個翻臉、咆哮、大聲囂張的嫌疑犯!!!!??? 你不是說很多事情只是表面嗎? 那你凴什麽去相信一個你才剛剛看到表面的人?? 你 只不過是一個受害人 我相信, 你不會去對嫌疑犯 --做背景調查,去看看是不是有什麽無法抗拒的因素 --做追蹤教育,去保證他會真切地反省他的所為 或一時衝動 --做正反兩面的辯論,讓一件單純的事情能更深入了解,而不是停在表面 --做客觀與專業的判斷,去避免一切的利益嫌疑 且保證與法律(社會秩序的基礎)不相違背 你知道誰會嗎?法庭。律師。法官。 你沒有資格代替他們。 你今天用的字眼,是“嫌疑犯”。這很正確,那你爲什麽卻已經認定了會留下犯案記錄? 很多事情,爲什麽要上法庭, 我推薦你去看DiscoveryChannel的司法最前綫:各說各的 圖書館的媒體中心有。 最後,你說你希望有一個更棒的結局,這是我無法接受的。 法律給與你保護,但你卻辜負了它。 我真的很悲觀地說, 校園内這麽多偷傘偷單車的事情發生,上次各大系館的偷竊事情, 還有剛剛才上了新聞,也是在新體泳池,色狼的出沒, 有能證據確鑿 成功有效率偵破的,有多少件? 難得能把嫌犯繩之以法,算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鼓舞了學生還真的只是小事 鼓舞一直在處理這些事情的警隊,又一次對所有的潛在罪犯宣示執法的決心 我覺得那才是最重要的。 事情如劇本般進行,你卻無端端把整盤的冷水 當著嫌犯的面,淋下去。 在口頭上說感謝感謝的你,有沒有想過 警隊如果士氣低落 你要負上全責? : 我認為,如果沒有一個安全的硬體環境,容我大膽預測 : 竊盜事件這個月沒有,下個月一定會再次有另一個倒楣鬼 : 治標,只能讓這次做錯事的人背負著永恆的罪名 治本也不能忘記治標。 : 一個永遠跟隨的標籤 : 而再次誘導下一個躍躍欲試的潛在竊盜 你是說不治本會誘惑潛在罪犯吧? 那請問你,擅自決定阻斷司法進程的你,你是不是也在鼓勵他們? : 當然,提供一個免費公平的安全置物環境是硬體設備所必須的 : 不過,『良好品格教育』才是真正能夠治本的藥帖 : 我選擇沒作筆錄,因為我得知做錯事情的學生已經被揪出來 : 我選擇相信、給他一個機會往好的方向發展 : 我拒絕過分決絕地往他身上烙印一個永遠的標籤 : 更何況,他還是一個異鄉的交換生 你的選擇是在多少的了解下做出的? 我也常常在我完全不會的考卷上,對選擇題做出選擇,但我心知肚明...我準備等死=3= 他只是被揪出來,但你的轉身 卻成了他大聲地說:“你們這些警隊誣賴我!浪費我時間!” 最佳的依據。 良好的品格教育是治本的藥帖 完善的法律精神是為社會奠定除弊的基礎。 : 不敢說我真心以德報怨,孔子的偉大襟懷對我而言是差之千里 已經有人提出了,是以直報怨。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 衷心感謝鍾幸玲教授,在我猶疑時給我及時的勇氣與真善 : 前兩天才無意中弄翻硬塞在腳踏車旁邊的兩部腳踏車,我也曾經做過壞事 : 將心比心 如果在不傷和氣的情況下,都讓一步 想一想 : 給個機會或許會更好 : 老實說,我擔心他的前途,我們都曾經不小心的犯過錯,當然該受責罰, : 可是除此之外我們能不能改變什麼? 在改變什麽之前...先不要造成傷害。 : 尚且今天的證據大部分來自間接, : 如果該學生確實是慣竊,台大警方與體育館都握有嫌疑 : 犯的資料,後續的追蹤透過校警與教官室都可以持續進行。 既然你知道是間接,那就應該丟上法庭去辯論 把事情弄清楚,搞不好 能還給這位被當作是嫌疑的同學 一個清白公道。 你今天,當面巴了校警一巴掌,然後再要求他們持續跟蹤? : 希望我們有一個更棒的校園 : 而不只只是個口號與宣傳的虛有其表 : BOT的二活開了一街普通學生不會去的『高貴』餐廳 : 對外開口的大門迎接的是公館商圈的消費群,而不是台大學生 : 地下室的會議廳,豪華豪華,但請問哪一個學生社團負得起那昂貴的價錢辦演講? : 離開二活,你聽過醫學院的國際會議廳嗎?應該沒幾個台大學生進去過吧! : 時時刻刻大小婚宴在此舉行、昨天王府喜宴,今天辦的是土木技師公會,早上外頭五六個 : 西裝筆挺的高級官員溜出來抽菸,這裡是台大醫學院校區,屬於校園,但你可以發現大大 : 的煙灰垃圾桶就擺在高聳的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外圍。 : 這是去年總經費六七百萬的亞洲醫學生會議租不起的國際會議中心,喔,另外即便是新體 : 育館二樓大會堂也租不起。 : 難道台大是個對外營立的大型殖民地? : 環伺的商家集團藉此占據大安區精華土地,大行其道。 : 博士生淪落當小偷 : 或許台大真的窮到需要『割地求榮』了吧 : 期待沉睡的台灣大學,重新燃起風骨氣質。 我不喜歡看這種文章,太長了,然後論點又不集中 一直在互相穿插 只要裏面有一些似是而非的觀念,看久了就難免會受到影響, 進而會導致讀者的觀念很容易被無形中動搖,而採取“能諒解”“能體會”的錯覺 甚至是在閲讀的過程,很容易就贊同筆者的觀點。 (有學長姐要教下我,這是哪一個理論了嗎>~<) 所以抱歉,又是這種斷章式的回應。 對不起T^T 又是落落長的.......... 給按end的人: 原Po的文章 内容上大體可分爲兩個部分 1)希望學校改進 <---我贊同 2)不做筆錄 來 原諒嫌疑犯 <--嚴重無法苟同 是妨礙司法(是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2.177 ※ 編輯: Shalone 來自: 140.112.242.177 (04/25 13:08)

04/25 13:22,
04/25 13:22

04/25 13:22,
前面就有人提過那傢伙根本是累犯,知道不會被告後態度超差
04/25 13:22

04/25 13:23,
這種傢伙會悔改才好笑
04/25 13:23

04/25 13:29,
推這篇
04/25 13:29

04/25 13:40,
是不是累犯我無法据他所說的 來斷定,所以我保留懷疑態度
04/25 13:40

04/25 14:50,
有些人就是沒救了你還想救他?
04/25 14:50

04/25 15:09,
台大、成大校長出來面對!!!(原po說要跟他們報告才回應
04/25 15:09

04/25 15:11,
這件竊案有送到警察局了嗎?有的話,警察會找原po去做筆錄
04/25 15:11

04/25 15:12,
若原po否認或不去做筆錄,我們幫忙外籍生告原po誣告吧XD
04/25 15:12

04/25 15:13,
畢竟這件事情都是原po跟外籍生搞出來的,選一個加個前科吧
04/25 15:13

04/25 16:09,
我是當時在現場的人,因為他是日本人所以用英文跟他
04/25 16:09

04/25 16:22,
溝通,他當下一句話也聽不懂的樣子(讀到博士連一句英
04/25 16:22

04/25 16:24,
文也聽不懂?)結果受害的原PO一走以後,他英文突然變得
04/25 16:24

04/25 16:25,
超流利,嗆校警說有什麼資格把他留在這裡!!!
04/25 16:25

04/25 16:26,
再推原PO縱容犯罪
04/25 16:26

04/25 16:28,
另外我要補充一句受害原PO當時說的話"這是我的公民
04/25 16:28

04/25 16:29,
權益,我有權不舉發"(對校警和救生員說)
04/25 16:29

04/25 16:30,
對幫助你的人態度超強硬,卻對小偷口氣莫名溫和
04/25 16:30

04/25 16:32,
救生員辛辛苦苦的盯了他那麼久才抓到他
04/25 16:32

04/25 16:33,
不覺得你態度有問題嗎?只是很替救生員抱不平罷了
04/25 16:33

04/25 16:36,
因為小偷是在校生所以當時決定由校警作筆錄後交由學
04/25 16:36

04/25 16:37,
務處處分,如果是社會人士就會直接送警
04/25 16:37

04/25 16:38,
真遺憾我不懂法律,事後才得知這根本不是告訴乃論罪
04/25 16:38

04/25 16:40,
所以說,"Regretfully,(對受害原po)這不是你的公民
04/25 16:40

04/25 16:41,
權益"
04/25 16:41

04/25 19:49,
到現在還是搞不懂此系列的原PO 到底用所謂的理性思考
04/25 19:49

04/25 19:49,
想清楚了沒有 還是回家請問父母師長後有什麼啟發
04/25 19:49

04/25 19:51,
除去懶的做筆錄外 我還是搞不懂放犯人一碼的邏輯理由
04/25 19:51

04/25 20:56,
也許是受到唐三藏的寵召:我佛慈悲!悟空!不可妄殺蒼生
04/25 20:56

04/26 21:11,
推 妨礙司法的人
04/26 21:11

04/27 05:23,
鞭闢入裡!! 好文!!!
04/27 05:23
-- =○# ( ̄#)3 ̄) 什麼金牌打手? | ( ̄△ ̄)/ 我家大人..朱字頭! (  ̄ c ̄)y▂ξ 喔!!山東響馬 "豬油渣" 嘛...|╰(‵□′)╯...再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20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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