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KMT ]
討論串[新聞]CECA簽後再審?王金平:怎監督
共 43 篇文章

推噓5(5推 0噓 7→)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nfale (自由時報證明本人是深綠)時間17年前 (2009/02/27 08:54),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天啊 昨天就被戳破了 你現在還在造謠唷. 歐盟27個國家中 有超過一半都不是用公投決定加入的. 難道 你和我們活在平行世界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226.12. 科科 近來這麼多? 那更多沒公投的你怎麼不說?. 又來了 啥叫爭議??

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TEM (穿過街道看見海)時間17年前 (2009/02/27 04:25),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我真的不太懂,是某些人的思考模式永遠停留在. "KMT迫害台灣人民"、"台灣人沒有自己的聲音"?. 請問今天發動公投是行政機關的職權嗎?. KMT拿著槍指著你不准公投,否則斃了你全家?. 要公投就去連署啊!!!. 這種"重大爭議性的政策",如果到時推動、執行後. 身為最大在野黨的DPP都沒有推動應該

推噓5(5推 0噓 9→)留言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xboy11 (tt)時間17年前 (2009/02/27 03:56), 編輯資訊
0
0
3
內容預覽:
您說的立法不能干預行政權是憲法精神沒錯. 但並不影響公投來解決這件爭端的正當合法性. 因為不管你立法行政權都來自於人民. 若人民對於你們都有所疑慮. 公投是展現民意最直接的方式. 歐洲國家如果國內對於加入歐盟這件事情爭議很大. (記得瑞士外交部長還因為加入歐盟的事情被刺殺). 都是用公投來決定是否要
(還有102個字)

推噓4(4推 0噓 6→)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razyMarc (Dark Blue)時間17年前 (2009/02/27 01:04),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去掉那些不必要的用語. 簡化版:. 在這件事的評價上,是要用什麼標準?. a.憲法. b.政府資訊公開法&行政程序法. c.統治行為效益. 前面提到某台大研究生論文. 很明顯在a的部分他也沒施力點. 最後是以政治實務也就是c的部分來著墨. 但是c的部分真的有攻擊點?. 我是相當質疑的. 如果是放在內
(還有524個字)

推噓8(8推 0噓 14→)留言2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時間17年前 (2009/02/27 00:42),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我節錄一下之前文件的某一段好了. 我想有些人根本連看都不看吧. 「但是因為立法院有事後的審議權,蓋條約一旦制訂之後,行政院即負有提出. 之義務,方符合條約性質的國際協議所需要的國會監督程序,以達憲法對於. 權利分立制衡的要求,且若該條約要在國內直接生效,也能夠由此取得正當. 性基礎。是以行政權為避免
(還有687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