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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CECA簽後再審?王金平:怎監督
共 43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yabusa (責任)時間15年前 (2009/02/26 16: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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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4758235.shtml. 總統府提出兩岸簽署CECA後送立院實質審查,引發立法院反彈。立法院長王金平直言,事後監督有什麼用,簽都簽了,又能怎麼樣?不如事前詳細討論,讓協定內容更被人民接受,朝野也能減少爭議。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定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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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4→)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nfale (自由時報證明本人是深綠)時間15年前 (2009/02/26 16: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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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了 締結條約是先定後審這檔事 難道不是常識嗎?. 全世界哪個國家的國會不是事後追認批准或是保留條款的?. 別的不說. 當年入WTO談判 跟哪個國家是先審後定的 想就教這位朋友. --. . . ˙˙. . . Y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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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時間15年前 (2009/02/26 17: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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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民國 97 年 06 月 25 日 修正). 第 5 條. 依第四條第三項或第四條之二第二項,受委託簽署協議之機構、民間團體. 或其他具公益性質之法人,應將協議草案報經委託機關陳報行政院同意,. 始得簽署。. 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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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4(14推 0噓 30→)留言4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時間15年前 (2009/02/26 17: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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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只是說協議簽署"應"轉立法院審議 但那是在涉及法律修正或以法律定之. 如果不涉及法律呢 送立法院備查就好了. 各位也應該知道立法院分了一大堆委員會. 針對經濟及大陸事務都各有對之較擅長的委員. 立法院的人在事前完全沒有參與. 你去查一查世界各國的國會是不是真的是這樣運作的. 國會議員是只等著行

推噓3(3推 0噓 2→)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xboy11 (tt)時間15年前 (2009/02/26 20: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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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奇怪了. 那怎麼歐洲如果有國家要加入歐盟簽約. 都是先經過公民投票同意. 才能簽約加入的呢?. 搞不好什麼先簽後審原則是您自己編出來的哩....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98.18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