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劉教授, 我實在無法同意你的政策意見

看板KMT作者 (溫一壺月光作酒)時間13年前 (2010/11/02 11:52),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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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RDJACK (文亞南)》之銘言: : 效果可以好十倍請經建會拿出數據 : 小帝寶該區地坪21000(請經建會不要看錯小數點) : 以容積率400%計 : 可以蓋21000*400% = 84000坪 不好意思, 北市府並沒有打算蓋滿容積率 他說要蓋一兩千戶, 其他當綠地 至於賴仕葆昨天是講一千戶 : 每坪依前述新聞所紕漏, 一坪租金1500 : 每年可產生 1512000000 元租金收入 : 每年十五億 : 這收入可以拿去照顧弱勢, 而且還多了84000坪的社會住宅 : 且五十年後政府仍然保有該塊地 : 經建會就算把該處直接售出 : 頂多拿到1000億 : 這1000億屬資本門, 本來就不該當經常門直接使用 : 應該拿1000億的孳息收入, 來做照顧弱勢用 : 以現在的利率, 請經建會提出1000億現金一年可以產生150億收入的方法 : 本人強烈懷疑經建會官員與 IBIZA 一樣看錯小數點 : 請行政院經建會主委在國會神聖殿堂回答立法委員質詢時 : 連帶提出相關政策與計算方式以正視聽 奇怪, 昨天討論的時候就討論了一堆方法了 你現在又跑出來問? 仁愛路前不久國有地標售, 價格是679萬 空總這塊地價值應該更高, 不過沒關係, 就用679萬當標準好了 一坪建築的建築費最便宜大概是10萬左右 679萬(元)*2.1萬(坪)+10萬(元)*1000(戶)*30(坪), 大概是1500億 依照台北市平均房價45萬, 這些錢起碼可以換到33萬坪的住宅面積 隨隨便便就多了10倍以上的效益, 而且還換到等值但面積更大的土地 劉憶如的說法則是這筆錢根本不要拿來蓋房子, 轉作其他用途 假設拿來補助房租, 可以補助12500戶50年每年24萬房租 如果只補助一半, 可以補助25000戶 獲利戶數是25倍, 對房價的抑制效果比區區一千戶社會住宅高出多少則更難估算 如果用地上權的方式處理的話 目前50年地上權的紀錄是292萬, 2.1萬坪就是613億 可以補助5108戶50年每年24萬房租 補助一半就是10216戶, 獲利戶數是十倍, 而且仍然可以保留土地 拿價值這麼高的一塊地, 作這麼沒有效益的運用 我只能說這是譁眾取寵 -- 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201.66

11/02 12:25, , 1F
至於賣地異地再買根本早就被禁止了
11/02 12:25, 1F

11/02 12:31, , 2F
拜託一下 這塊地本來就是要用換地才能取得
11/02 12:31, 2F

11/02 12:32, , 3F
換地甚麼時候被禁止了?
11/02 12:32, 3F
※ 編輯: IBIZA 來自: 60.248.201.66 (11/02 15:26) ※ 編輯: IBIZA 來自: 60.248.201.66 (11/02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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