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毀損罪的判決

看板KMT作者 (奚我后 其后來蘇)時間16年前 (2008/04/09 22:49),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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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1 (台南馬英九晚會 充滿感動)》之銘言: : 我有打給幫我做筆錄的警察 : 她說是因為她先告 : 所以 我才會收到傳票 : 警察只負責偵結 不負責和解 : 另外 可以和解 : 但要看對方願不願意 : 可是 我實在沒有勇氣去對方的服務處 : 所以 是叫我走調解委員會 找有力人士 : 去談和解 : 我就說沒辦法 因為沒有有力人士 : 然後說可以請檢察官去談和解 那你一定要做好最壞的準備,因為情況很明顯,在道歉賠償 和解調解這幾種告訴乃論之罪通常的先行手段當中,他居然 一下就跳到刑事.擺明要給你最不利最嚴重的後果,很大成分 就是要你背條前科. 現在不但記者要找,國民黨的民代要走,一切必要的手段都 要準備好. 你當然有做錯事,但是我不認為你該受到這麼大的危險與 懲罰. 在地檢署你要低姿態,道歉賠償都要做.但是若他還是不願 和解,出了地檢署就只好讓這件事情訴諸公評,這是你最後的 手段. 假如犧牲一個年輕人的前途換來國民黨的令名,這黨還能 支持嗎? -- 其實所謂"刀帥連",指的是中原野戰軍獨立二師139團3營9連.1948年淮海戰役 期間,該連49名官兵奉命堅守汶河南岸舊窯場達12小時.在連長谷子地同志指揮下 ,共打退蔣軍3次進攻,擊毀敵坦克兩輛.出色地完成了掩護主力撤退的阻擊任務. 戰後野司首長為了表揚這種敢於與敵人拼刺"刀"的精神堪為全軍表"帥",授予 該連"刀帥連"的稱號.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34

04/09 23:02, , 1F
什麼"令名"? 又不是國民黨派他去割 割完翻臉裝不認識 = =
04/09 23:02, 1F

04/10 09:16, , 2F
要K的就是你這種瞻前顧後拼命切割的奇怪心態.
04/10 09:16,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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