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毀損罪的判決
※ 引述《AS1 (台南馬英九晚會 充滿感動)》之銘言:
: 我有打給幫我做筆錄的警察
: 她說是因為她先告
: 所以 我才會收到傳票
: 警察只負責偵結 不負責和解
: 另外 可以和解
: 但要看對方願不願意
: 可是 我實在沒有勇氣去對方的服務處
: 所以 是叫我走調解委員會 找有力人士
: 去談和解
: 我就說沒辦法 因為沒有有力人士
: 然後說可以請檢察官去談和解
: 我找到新聞了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mar/18/today-south11.htm
那真是太好了,早已經上新聞了嘛.你快去找蘋果讓他們接手作後續發展
的報導.賴大議員既然很喜歡出這種鋒頭,那就成全她嘛.原PO如果不曉得
怎樣找蘋果的話,我替你打電話.
反過來想一個問題,這條新聞是3/18的,現在人犯都抓到了怎麼反而沒有
後續,兩台一報也不再提這件事?應該繼續追殺要趕緊給國民黨難看吧?
因為馬蕭大贏221萬票,已經把這個小新聞蓋過去了,D頭黨整艘船都沉了
,除了這位在地型的議員以外,誰有興趣去計較這點水上的油花?
所以一堆版友莫名奇妙想的甚麼對國民黨的抹黑衝擊,純屬杞人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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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所謂"刀帥連",指的是中原野戰軍獨立二師139團3營9連.1948年淮海戰役
期間,該連49名官兵奉命堅守汶河南岸舊窯場達12小時.在連長谷子地同志指揮下
,共打退蔣軍3次進攻,擊毀敵坦克兩輛.出色地完成了掩護主力撤退的阻擊任務.
戰後野司首長為了表揚這種敢於與敵人拼刺"刀"的精神堪為全軍表"帥",授予
該連"刀帥連"的稱號.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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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1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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