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闢專文回應一下板友的疑問。
→ ipapa:1.列重點就好,十幾頁東西結果重點在最後面.... 03/27 10:13
這是因為「通過的話要直接置底」。
按照您的說法,是列幾條改法,然後板主自己PO新板規去執行。
但本板板規表決不是這樣模式的。
就是讓「原汁原味的板規」表決後置底執行,板主也不得另行修一個字。
→ ipapa:2.有這樣表決的嗎? 全部摻在一起,要嘛全過要嘛全死... 03/27 10:14
同上(為了不讓板主另修一個字)。
所以在修訂前,有先詢問板友對原板規的新修意見。(還置底到今早九點 #1HDIoPFb)
而且那還不是唯一一篇,
一直以來都有詢問(#1FUYvng0)及參考各方建議(#1Fjb-CT6、#1GJHYVHc)。
關於您所謂這一次的「要嘛全過要嘛全死」,該篇早有提出討論啦!
節錄該文(#1HDIoPFb)討論新修處理原則如下:
※1.原則上個人改動一字後(將「二」改成「一」),將整個板規重行表決一次。
然而若各方板友對現行板規有其他意見者,個人也可審酌予以一併修訂。
(例如第 9.2條目前難以執行,是否改為計算有效文章數,或乾脆刪除……)
也就是說,大家對舊板規有甚麼「個別要刪廢修改的」,是事先討論。
您要哪些條文過?要哪些條文死?
其實當時就可以提出來討論啦!(我置底討論放了很久,放到今天早上九點喔~)
希望這樣有解釋清楚板友的疑惑。
並感謝板友對板規的意見與參與。
金庸板 F0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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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1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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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我不是很懂您的意思。
直接表決置底是為了不使板主有個人操作空間,如果您有更好的方法,
煩請提出讓我參考好麼?
還有,我沒有派您的不是啦,各位對板務有疑義,我本來就應該回應啊~
※ 編輯: F00L 來自: 112.105.146.53 (03/27 13:25)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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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篇「底」有直接標示主要更動的地方,進入後直接按「End鍵」看還蠻快的。
標示文我分 5點報告,
要再簡單扼要的話,限於個人才能,我想也無法大幅減少吧。^^
※ 編輯: F00L 來自: 112.105.146.53 (03/27 15:32)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