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臨時公告》

看板JinYong作者 (愚者)時間11年前 (2012/09/10 06:30), 編輯推噓15(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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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公告》 本板禁止劣文紀錄有一篇以上(含)之網站登錄者使用。 自2012年10月01日起生效。 金庸板 F00L ※ 引述《MagusMedivh (魔法追尋者)》之銘言: :    對板規與發文限制增修的連署提議 :  本板板規第二章5.2條,不違規的情況下採取民主制的民意優先, :  因此取得板主同意後,申請連署增修發文限制/板規為: 首先感謝M板友的熱心積極,並肯定諸位參與板務的討論。 依照本板民意為先的精神,擬對本文部分提案進行表決,投票時間訂為「兩週」。 若屆時贊成的部分達到75%,先以「臨時公告」的方式運作三個月, 三個月運行無礙後,則進行板規的修訂。 :  ˙禁止有劣文紀錄者發文、推文。 原板規中…… 9.1 本板禁止劣文紀錄有二篇以上(含)之網站登錄者使用。 提案限制更嚴格,改為…… 本板禁止劣文紀錄有一篇以上(含)之網站登錄者使用。 板友投票時請表達:贊成/反對/無意見 ──無意見者不列入75%之(分母)計算。 :  ˙對各項違規項目增設警告制,初犯警告、二支警告水桶、三支警告永久水桶或劣退。 :   一年內無違規紀錄者可申請消除警告。 本條提案與現行板規12.3、13.2、17.1……等條文概念近似, 且現行板規之規範更為明確,故不列入本次表決範疇。 若各位(含M板友)有其他建議,不妨再進一步提案討論。 :  ˙具爭議性文章、抑或明顯討噓文、引發多數人負面觀感、身心不適, :   初犯者依照板主主觀判斷情形,處以警告抑或最低一周、嚴重最高三個月之水桶, :   累犯者最低三個月、嚴重一年以下水桶,再犯者永久水桶並劣退, :   可依多數人評價為參考,總體情節由板主自由心證。 :  ˙禁止發表諸如態度、語氣、字意惡劣、引發多數人質疑反感之文章與推文, :   由板主心證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直接水桶、劣退。 :  ˙在板主表示警告後,仍於同篇、他篇文章引發同樣之爭議者,可再加重判決。 上述三條提案與現行板規第26條概念近似,故不列入本次表決範疇。 (不過現行板規為避免板主權力過大而專斷,罰則沒有這麼重就是了。) 若各位(含M板友)有其他建議,不妨再進一步提案討論。 (各位若要「修的更嚴格或寬鬆」,也可在現行板規的基礎上討論如何改數字。) :  ˙當本尊帳號受到懲處期間,使用分身再次發表違規文章, :   經檢舉/查證屬實後將兩者劣退並且永久水桶。 本條提案與現行板規第6.4條概念近似,故不列入本次表決範疇。 (只是目前實務上是「光設分身」永久水桶,M板友則是提議「兩(多)者皆設」。) 若各位(含M板友)有其他建議,不妨再進一步提案討論。 :  ˙噓文是否惡意,以回應內容為準, : 若就事論事的批評,即屬於可受公評之合理噓文; :   反之,存有謾罵意圖、內容空洞的噓文,則依板主判定情節輕重處以警告或水桶。 本條提案與現行板規第17~22條概念近似,故不列入本次表決範疇。 若各位(含M板友)有其他建議,不妨再進一步提案討論。 :    理由如下: :  金庸板是歡迎友善使用者討論小說的看板, :  相信大家都希望能在一個和善、理性的環境下探討文章。 :  縱觀看板歷來遭到大量噓文之使用者言行,大致可看出有三點: :  一、劣文使用者並非不可消除劣績,但為何常年不消、更甚者不減反增? :    只因有些人往往變本加厲,毫無悔意、甚至乾脆使用分身之故。 :  二、金庸板固開放噓文,但板上大多數人通常也只是用箭頭來表示不認同, :    甚少有惡意噓文的情形;而遭到大量噓文的文章中,足有六位作者有劣文紀錄。 :    其中,同一人發表複數具爭議性文章、引發多數人負面觀感的例子不勝枚舉。 :    此類例子足見劣文紀錄者容易引發多數人之爭議。 :  三、引戰、離題、討噓、似是而非的無意義文章洗板...等, :    在低門檻的限制下,這類文章作者往往再三引發爭議, :    板上遭大量噓文的文章,便有許多篇根本是同一位作者發表, :    因此水桶、劣退,私以為是十分必要的規定與限制。 :  而為何不建議文章數設限,只因本板有許多使用者甚少發文, :  倘若於此項設限,未免大減討論數量。 :  聚沙成塔,當這類文章日益增多,良好的討論氛圍往往會被破壞得偏離板旨, :  乃至有礙觀瞻的程度,善意辯論與惡意滋事是截然不同的事情, :  而此應由多數民意佐以板務觀點判定。 :  以上,倘若提案有所膚淺欠慮之處,煩請指點; :  如有贊成意願,麻煩推文以便板務統計,感激不盡。 根據以上陳述及前文之討論,在「劣文限制」著墨的最多。 故本次表決也就依照民意鎖定這個議題。 表決方式: 請在推文中針對劣文限制的提案,直接按:贊成/反對/無意見。 若有補述可於後面用()陳述。 例如: 推 F00L:無意見。(各位覺得怎麼好就尊重大家囉……) 注意事項: 1.無意見者不列入75%之(分母)計算。 2.投票有效時間為兩週,否則同1.不列入計算。 3.一個帳號限投一票,否則同1.不列入計算。 金庸板感謝大家的參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65.66 ※ 編輯: F00L 來自: 175.180.65.66 (09/10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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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贊成 現在這樣已經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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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贊成 一篇應可容許,維持兩篇限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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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贊成 一篇還在可容許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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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 金庸板有人劣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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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樓上 劣一才對 新規矩是要劣零才能推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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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一不小心被CCR板主劣一下 就好玩了
09/12 16:41,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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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結果統計: 贊成:12票 反對: 0票 (【不贊成】是「反對」還是「沒意見」?=4票) 權衡後之決策: 將【不贊成】視作「反對」,得贊成比例為12/16=75%,則視作達75%門檻。 依據板規第29條 29. 本板規未修正前,若有緊急未竟之事宜,得由板主張貼置底臨時公告規範之。 29.1 臨時公告效力以三個月為限,三個月之後自動喪失規範效力。 故以修訂本文為「臨時公告」: 本板禁止劣文紀錄有一篇以上(含)之網站登錄者使用。 自2012年10月01日起生效。 金庸板 F00L ※ 編輯: F00L 來自: 175.180.69.111 (09/26 05:16)
文章代碼(AID): #1GJHYVHc (JinY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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