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公告》
本板禁止劣文紀錄有一篇以上(含)之網站登錄者使用。
自2012年10月01日起生效。
金庸板 F00L
※ 引述《MagusMedivh (魔法追尋者)》之銘言:
: 對板規與發文限制增修的連署提議
: 本板板規第二章5.2條,不違規的情況下採取民主制的民意優先,
: 因此取得板主同意後,申請連署增修發文限制/板規為:
首先感謝M板友的熱心積極,並肯定諸位參與板務的討論。
依照本板民意為先的精神,擬對本文部分提案進行表決,投票時間訂為「兩週」。
若屆時贊成的部分達到75%,先以「臨時公告」的方式運作三個月,
三個月運行無礙後,則進行板規的修訂。
: ˙禁止有劣文紀錄者發文、推文。
原板規中……
9.1 本板禁止劣文紀錄有二篇以上(含)之網站登錄者使用。
提案限制更嚴格,改為……
本板禁止劣文紀錄有一篇以上(含)之網站登錄者使用。
板友投票時請表達:贊成/反對/無意見
──無意見者不列入75%之(分母)計算。
: ˙對各項違規項目增設警告制,初犯警告、二支警告水桶、三支警告永久水桶或劣退。
: 一年內無違規紀錄者可申請消除警告。
本條提案與現行板規12.3、13.2、17.1……等條文概念近似,
且現行板規之規範更為明確,故不列入本次表決範疇。
若各位(含M板友)有其他建議,不妨再進一步提案討論。
: ˙具爭議性文章、抑或明顯討噓文、引發多數人負面觀感、身心不適,
: 初犯者依照板主主觀判斷情形,處以警告抑或最低一周、嚴重最高三個月之水桶,
: 累犯者最低三個月、嚴重一年以下水桶,再犯者永久水桶並劣退,
: 可依多數人評價為參考,總體情節由板主自由心證。
: ˙禁止發表諸如態度、語氣、字意惡劣、引發多數人質疑反感之文章與推文,
: 由板主心證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直接水桶、劣退。
: ˙在板主表示警告後,仍於同篇、他篇文章引發同樣之爭議者,可再加重判決。
上述三條提案與現行板規第26條概念近似,故不列入本次表決範疇。
(不過現行板規為避免板主權力過大而專斷,罰則沒有這麼重就是了。)
若各位(含M板友)有其他建議,不妨再進一步提案討論。
(各位若要「修的更嚴格或寬鬆」,也可在現行板規的基礎上討論如何改數字。)
: ˙當本尊帳號受到懲處期間,使用分身再次發表違規文章,
: 經檢舉/查證屬實後將兩者劣退並且永久水桶。
本條提案與現行板規第6.4條概念近似,故不列入本次表決範疇。
(只是目前實務上是「光設分身」永久水桶,M板友則是提議「兩(多)者皆設」。)
若各位(含M板友)有其他建議,不妨再進一步提案討論。
: ˙噓文是否惡意,以回應內容為準,
: 若就事論事的批評,即屬於可受公評之合理噓文;
: 反之,存有謾罵意圖、內容空洞的噓文,則依板主判定情節輕重處以警告或水桶。
本條提案與現行板規第17~22條概念近似,故不列入本次表決範疇。
若各位(含M板友)有其他建議,不妨再進一步提案討論。
: 理由如下:
: 金庸板是歡迎友善使用者討論小說的看板,
: 相信大家都希望能在一個和善、理性的環境下探討文章。
: 縱觀看板歷來遭到大量噓文之使用者言行,大致可看出有三點:
: 一、劣文使用者並非不可消除劣績,但為何常年不消、更甚者不減反增?
: 只因有些人往往變本加厲,毫無悔意、甚至乾脆使用分身之故。
: 二、金庸板固開放噓文,但板上大多數人通常也只是用箭頭來表示不認同,
: 甚少有惡意噓文的情形;而遭到大量噓文的文章中,足有六位作者有劣文紀錄。
: 其中,同一人發表複數具爭議性文章、引發多數人負面觀感的例子不勝枚舉。
: 此類例子足見劣文紀錄者容易引發多數人之爭議。
: 三、引戰、離題、討噓、似是而非的無意義文章洗板...等,
: 在低門檻的限制下,這類文章作者往往再三引發爭議,
: 板上遭大量噓文的文章,便有許多篇根本是同一位作者發表,
: 因此水桶、劣退,私以為是十分必要的規定與限制。
: 而為何不建議文章數設限,只因本板有許多使用者甚少發文,
: 倘若於此項設限,未免大減討論數量。
: 聚沙成塔,當這類文章日益增多,良好的討論氛圍往往會被破壞得偏離板旨,
: 乃至有礙觀瞻的程度,善意辯論與惡意滋事是截然不同的事情,
: 而此應由多數民意佐以板務觀點判定。
: 以上,倘若提案有所膚淺欠慮之處,煩請指點;
: 如有贊成意願,麻煩推文以便板務統計,感激不盡。
根據以上陳述及前文之討論,在「劣文限制」著墨的最多。
故本次表決也就依照民意鎖定這個議題。
表決方式:
請在推文中針對劣文限制的提案,直接按:贊成/反對/無意見。
若有補述可於後面用()陳述。
例如:
推 F00L:無意見。(各位覺得怎麼好就尊重大家囉……)
注意事項:
1.無意見者不列入75%之(分母)計算。
2.投票有效時間為兩週,否則同1.不列入計算。
3.一個帳號限投一票,否則同1.不列入計算。
金庸板感謝大家的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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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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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00L 來自: 175.180.65.66 (09/10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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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結果統計:
贊成:12票
反對: 0票
(【不贊成】是「反對」還是「沒意見」?=4票)
權衡後之決策:
將【不贊成】視作「反對」,得贊成比例為12/16=75%,則視作達75%門檻。
依據板規第29條
29. 本板規未修正前,若有緊急未竟之事宜,得由板主張貼置底臨時公告規範之。
29.1 臨時公告效力以三個月為限,三個月之後自動喪失規範效力。
故以修訂本文為「臨時公告」:
本板禁止劣文紀錄有一篇以上(含)之網站登錄者使用。
自2012年10月01日起生效。
金庸板 F00L
※ 編輯: F00L 來自: 175.180.69.111 (09/26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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