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公告] 新修板規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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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7→)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00L (愚者)時間11年前 (2013/03/27 10: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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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闢專文回應一下板友的疑問。. ipapa:1.列重點就好,十幾頁東西結果重點在最後面.... 03/27 10:13. 這是因為「通過的話要直接置底」。. 按照您的說法,是列幾條改法,然後板主自己PO新板規去執行。. 但本板板規表決不是這樣模式的。. 就是讓「原汁原味的板規」表決後置底執行,
(還有776個字)

推噓13(13推 0噓 69→)留言8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00L (愚者)時間11年前 (2013/03/30 00: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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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闢專文回應一下板友的疑問。. bigsha:板大您好~自己粗略想法,認為某一些部分還是有點問題耶..應 03/29 21:17. bigsha:是我自己理解問題..覺得6.4移置到9.2時,內容好像有點不太一03/29 21:23. 6.4條:. 6.4 本板板規乃針對使用人所訂定,不
(還有395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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