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教] 九陽九陰的境界

看板JinYong作者 (風中之神)時間11年前 (2012/09/27 09:34), 編輯推噓-122(913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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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00L (愚者)》之銘言: : ※ 引述《sleveldeity (風中之神)》之銘言: : sleveldeity:為何反方旁證只舉了其中一項?未免以偏概全! 09/26 10:17 : 若您未能證明我只舉了一項,則批評以偏蓋全為造謠。 : 按照您之前所謂誹謗(毀謗)罪的申告,您自己就坐實了這個罪名。 : 再來,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3:35:36 2012) : 我指的是C大那句: (不可能是隻字片語問題),請勿對錯句。 : 當您摘指人對錯句的同時,經我再三詢問,卻又置之不理到底誰對錯句?對錯哪一句? : 若您無法證明誰對錯句?對錯哪一句? : 則視此回應為與該文章無關。 : 而且,您知道的,#1GJQOLt9 號判決文中,有揭示您自身處境的特殊性, : 以您對行文規矩的應有掌握與瞭解,怎麼還會觸犯如此無謂的過失? : 我是拜託那位板友說讓我提醒您就好,可以的話,不要用判決的方式讓您出局。 : 然而您也真的得認真反省一下,自己的論述與邏輯,何以如此乖離? : 話說回來,我一向是正面回應問題的。 我並未"惡意"造謠,最多是雙方理解有所不同,若這樣也算之前 不知出局多少人。 至少我再你整理的反方論證中有看到一句寫說: .............(請問誰有看到?) 在我認知是: 你把這這句話列為是其中一項旁證理由, 我的解讀是你的"請問誰有看到"是指說,我曾於推文中對C大說過一句話 : (九陽內容應該字句艱澀) 請問你看過九陽? 我在你原推文下也有說明,所以,當時我認為你針對的是我推文的這句 話,引來當作旁證項目。 當時我的認知是 (請問有誰看到?) 這句話,指的 是我問"請問你看過九陽這件事"! 因為意思就是請問誰有看到九陽? 我解讀你是認為我用沒看過九陽所以不能下定論這件事來反駁別人的旁證。 你若要說不是那最多是雙方認知上的不同。稱不上造謠,也不會罪名成立, 既然是雙方認知誤會也更稱不上是造謠,反而你說我踩版規"惡意"造謠兩 字,才可能會有造謠嫌疑,因為事實只是雙方理解認知上的誤會。而非我 惡意造謠。 因為我後來經你解說,理解到你的語意應該是指請問有誰看到 有相關事證,而非針對那句推文指說"請問誰有看到九陽"?。所以我既沒惡 意也沒造謠,只是你沒寫清楚產生雙方認知誤會,你要是一開始寫: (請問誰有看到相關事證?) 就不會有誤會,看到後面沒寫完當然會產生誤會 變成我認為你句子後面要接的是"九陽",你卻原意是相關事證。 : 誠如本文上面所揭示,搞錯的是您。 : 關於張無忌練武學經典,原文是說: : 好在他精通醫道脈理,遇到難明之處,以之和醫理一加印證,往往便即豁然貫通。 : 而書中若真的無法照練,作者可是會明確寫出來的。 : 譬如說梅超風練九陰,她不懂文意,根本不可能如您所述可將內功大致練好。 : 譬如說紅葉鑽研葵花,他不解經文,根本沒辦法渡過關卡。 : 譬如說無忌習得乾坤,他遇到阻難,作者也明說其實是這十九句不能練。 : 至於練功卡關搞不下去的例子,作品中真是太多了! : 有問題的,作者都明說了。 : 您能不能找出一個…… : 作者認為練的殘缺不整、似懂非懂的例子,卻被稱為功行圓滿、大功告成? : 那怪了,作者明明說張無忌九陽功行圓滿、大功告成! : 您偏偏以您自己的認知去臆測張無忌九陽沒練好。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7:15:19 2012) : 以他的程度是每篇都可能有問題要請教喔 : : 兩部文不同不能類比,何況它是亂鍊而成! : 兩部文不同不能類比!!! : 這句話您好意思說出口? : 討論金庸小說武功秘笈,別人舉例拿金庸小說武功秘笈,您說兩部文不同不能類比! : 那是誰拿古文觀止云云在扯的?古文觀止是相同了?是可以類比了? 這指的是古文文學程度的指標,當然做準,既然有人提到說, 這應該是小菜一疊,那設這標準應該輕而易舉不是嗎? : 另外,令狐沖可不是亂練。 : 一言以蔽之,所謂國文幾級分云云,才是亂類比。 : 令狐沖練成了、周伯通更快……他們都不是啥國文高手,但就是能拿秘笈練成武功。 令狐姑且不論,周伯通不是國文高手這是"斷言",毫無具體證據。 : 而非國文高手,在您的臆測之中,是不能練就秘笈中武功經文的。 : 所以說這臆測,擺明是您自己杜撰的,還與原著格格不入。 : 不然,您倒是舉例說說, : 全作中是有哪一部中,作者有說練秘笈練到一半遇到生字出狀況的? : 您要舉,總該舉作者設定的門檻,而非隨自己想像任意扯! 也沒說沒出狀況,既然沒說死,那就以現實的"實證"與"合理性", 討論之,偏偏事實證明合情合理,你也舉不出半個反例。 : : 上面講啦,那是大意,細部仍有不懂處! : 那作者幹嘛不講? : 反而說功行圓滿、大功告成? : 乾坤稍卡十九句,作者就詳盡描述了。 : 按照您所說的張無忌狀況,作者哪有不稍做解釋的道理? : 更有甚者,還稱之功行圓滿、大功告成?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7:15:19 2012) 他要是卡的是單字解釋呢 : 以他的程度是每篇都可能有問題要請教喔 : : 誰說的文言文若看大意,也可粗淺跑完流程,紙是精細處不懂而已 : 您自己說的東西,您自己都忘了嗎? : 之前說專業領域、專有名詞云云。 : 然後呢? : 現在又扯可以看大意!?? : 若是「三花聚頂」一詞搞不懂,是怎麼練大意啊? : 人家書中搞不懂時,都不能練那部分,只能說能跳過就跳過、不能跳過就卡關。 : 我是沒練過九陽,但上述那種書中旁證很多,可茲說明金庸筆下功勁的習練狀況。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7:15:19 2012) : 以他的程度是每篇都可能有問題要請教喔 : 倒是您,難道是練過九陽? : 不然信誓旦旦、言之鑿鑿說啥「粗淺跑完流程」!? : 作者明明說練內功一有不對就會走火,風險很大。 : 被您說成讓個識字不多、迭遇無解的人, : 可以根據經文的大意就粗淺跑完流程,也一樣可以被稱為功行圓滿、大功告成? : 而且您不用舉書中案例,靠張嘴空口說就好了麼? : 不然這樣吧,套您的話對您說: : 幾分證據說幾分話,舉證吧! 能舉出大家都沒話說。 : 請您舉出書中的案例,有個識字不多、迭遇無解的人, : 可以根據經文的大意就粗淺跑完流程,結果被作者稱為功行圓滿、大功告成的…… : 書中有沒有這種案例? 再告訴你吧,現在就是在討論這點合不合理的問題,既然實證上不合理, 那你還拿書中所謂""實證上不合理""的地方當證據,就犯了邏輯上的錯誤 ,因為書中的評論對象本身就是被探討有爭議的對象,結果你還拿他當 例子,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而我要你舉出的是"實證",現況下有無符合 那三樣條件的人存在?? : 2<a<3 : 2<b<3 : 結果您居然認為: : a+b≦4 !!!??? : 您是否知道上限與下限? : 您居然可以認為「4是極大值」?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5:40:17 2012) : 不知是誰好笑,所以上面加起來有半年? 最多4個月 : 國中生都知道按上述條件: : 4<a+b<6 : 統計分組的組中點,視為估計值,您應該知道吧? : 簡單中性的推估視作2.5+2.5=5 個月,講一學期(接近半年)哪有離譜? : 再者, : 文章一路看下來,明明書上「有兩個」2~3個月,您就是看漏一個嘛。 你自己上一篇畫的圖,明明從開始到小張下山只有4個月,我是照你的圖 來指出你自相矛盾的地方,現在你又改口只證明自相矛盾。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3:35:36 2012) : 後文又寫說: : 這兩個多月來韋一笑、楊逍、彭瑩玉、說不得等人,…… : 可見他們下武當山時只過約兩個月。 : 看看您,被糾正後,還不深切檢討自己。 : 講「兩個月」之後還要硬拗說「最多四個月」!!?? : 既然知道要改,就該大方認錯啊。 : 看了那麼多年文章論戰,常常見到…… : 有時候為了捍衛尊嚴而硬拗,結果弄巧成拙反而容易適得其反,更失顏面。 : 希望您自珍自重,別落入此窠臼 沒錯,自己圖看起來就畫錯我只是按照你的圖說你而已。 加上不管你怎麼加加減減,就是無法確實證明他呆了半年。 : : 我是說教會張無忌喔,教會喔! : 您的邏輯很奇怪。 : 若張無忌有一本不太懂的書要研習,並找了張三丰當家教老師。 : 最有效率的學習方式, : 應該是先將此書(學習標的)提供給老師寓目,並溝通讓老師清楚學生的程度在哪。 ^^^^^^^^^^^^^^^^^^^^^^^^^^^^^^^^ 這點就表示完全搞錯,直接出局不用談了,因為小張在荒谷早就把經書埋了, 還註明"張無忌埋經處",所以何來將此"書"寓目?可見閣下一開始設想就錯了, 怪不得論點一直有問題。 : 老師好根據教材及學生狀況量身訂做教案,方得按部就班、事倍功半的效果。 : 讓學生悶著頭自學,卡住後再拿障礙片段來問, : 學習效率更差不說, : 老師對教材不夠熟悉之下,也不容易給予通盤的良好指導。 : 更讓人擔心的是,學生自己悶著頭亂鑽,方向錯了也不自知,這內功調息更增風險。 : 您倒是給個能成立的理由,說說張無忌為何不和盤托出? 之前就一堆人講過他只需請教不了解融合武功所需的眉角即可。 反到不知為啥F大可以一口咬定武斷說有和盤托出,然後上篇文又說 自己沒有堅持他有和盤托出? : : 是說你舉的時間究竟是哪一個選項不是重點,因為都不影響結論, : : 邏輯很難懂嗎? : 不難懂啊。 : 是您的用詞不對嘛。 : 既然重點在於「時間不夠」,您當初說「時間不是重點」就不對!!! : 另外,時間夠不夠,您也不過流於空口白話。 : 說來說去,根本不是討論了,而是您自己說了算!!?? : 這是啥? : 當時張無忌內力之強已經有當年郭靖等人的水準, : 武學見識也早已遠遠超越武當七俠等級的視野, : 還有張三丰這樣的明師指點。 : 給一學期的時間,哪有不夠的道理? : 書中都說「閒暇時」請教武學,可見態度上並非緊迫。 : 周伯通自己習得、教導郭靖(內功更差、資質更魯……),時間還更短咧。 這是實證的標準,第一志願1學期12~18篇古文,短短數月祇有閒暇時, 想也知不夠,何況還要練功。 : : 4個月不到一學期喔,而且以他的程度是每篇都可能有問題要請教喔,時間當然不夠 : : 加上還要練功融會貫通。 : 若要融會貫通,就更要和盤托出,讓張三丰為他量身訂做教案啊。 : 與其一題一題問,為何不和盤托出,讓張三丰協助建立完整觀念? : 這才更具備宏觀融合的深度、廣度嘛! 他只需了解關鍵眉角就可,反道為何在書上沒有寫明之前版大可堅決 認定他有和盤托出? 又何況書中也沒交代小張把經書埋了後,有把整 部經書每個字句背熟,也可能只是背其大意。 : : 因未討論""合理性""啊,現在是在論證,要論就要證啊。 : : 何況書中沒說死就要討論合理性! : 合理性的論證,是以書中案例為準啊。 : 作者的設定,當然應該由作者著作中去引證。 : 不然…… : 若是扯現實沒內力,這種說法算啥討論? : 若是扯現實沒九陽,這種說法算啥討論? : 不然…… : 現實中沒有資優生像楊過可以那樣沒唸啥書,直接看一看九陰就臨場使用KO達爾巴! : 所以這種事就不可能發生? : 我們怎能用對現實的臆測,去否定書中設定的可能性? : : 既然你都沒說和盤托出了,那還有啥好談,請確定自己的辯論立場。 : 我一開始就說啦。 : 首先, : 說【張無忌有分享九陽全貌】(正方),是武斷說法; : 說【張無忌沒分享九陽全貌】(反方),一樣是武斷說法! : 既然書中沒有「正面明言」,那兩方就要比「旁證」嘛! : 至於旁證的部分,正方的旁證在我看來有說服力多了。 : 而您所持的反方論述,我卻找不到可以認同的理由。 : 所以我認為正方較有說服力。 : 我第一篇就講清楚了,這很難懂嗎? : 我還舉了例子, : 就算不是「絕對、必然」, : 比較正反兩造,我也會傾向「掃地僧武功打贏岳老三」的說服力高多了。 : 同理,就算不是「絕對、必然」, : 比較正反兩造,我也會傾向「張無忌和盤托出九陽給張三丰」的說服力高多了。 沒有證據啊,實證性也不足,何況看這篇文你相當堅持有和盤托出, 上面還誤解說小張有扥出經文給師公過目,事實上他早就在離開山谷 前把經書埋了,也就是說他要和盤托出。 你須先證明他埋經前每句 都背完,又須在證明他有默寫出整本給張三豐過目。 : : 缺乏實證就是你合理性最大問題,書上沒說死就討論實證性啊! : 「有沒有和盤托出」書中沒說死,沒錯。 : 這不是舉書中實證是啥? : 反觀您呢? : 哪來的書中範例? : 王重陽、周伯通、令狐沖……是建中生? : 現實中沒有楊過那種人,所以書中就不可能發生? : 書中明明說死了,那種超越常人的杜撰人物就是存在,就是發生了, : 還有啥好拿著作外現實扯的? 當然,因為書沒寫死就討論實證合理性,你要是全球70億人,舉不出半 個反證,就表示這樣的合理性明顯不合理。 所以即便70億人你也舉不出 一個實證,低於70億分之ㄧ機率的論述,當然說服力....... : : 重點是他們大多有人帶有人指導,但張無隻身在荒谷沒人問沒人帶,所以問題很 : : 大,條件也不同,哪就請舉證來啊。 不然"實證力不足"何須討論?? : 誰指導令狐沖練吸星了? : 他可是擺明識字不多的人物! : : 請舉個符合以下條件的""實證例子"": : : 有人10歲前 : : 1.沒有任何紙筆 : : 2.沒有任何書籍 : : 3.還能14歲超越建中高三生學測72級分的水準或國文15級分水準 : : 幾分證據說幾分話,舉證吧! 能舉出大家都沒話說。 : 您說的門檻根本是您自吹的,根本不是根據書中得來。 : 我們不用管周伯通兒時唸了多少書、不用管他會寫多少字、不用管他能考幾級分。 : 只要原文說他練成九陰,我們就要當他練成九陰。 前面不是有不少人說過,古人在一般環境下,若非文盲,國文程度一定是 高於現代一般人,也認為一定超越建中生,既然這樣周伯通國文水準有何 好擔心? : 同理, : 我們不用管張無忌兒時唸了多少書、不用管他會寫多少字、不用管他能考幾級分。 : 只要原文說他練成九陽,我們就要當他練成九陽。 : 書上怎麼設定,由書上說。 : 您邏輯的謬誤之處,就在於您現實與書中設定搞不清楚。 : 套您那種論證法,會變成: : 就算現實中資質再高的人,也沒有練成書中那樣的內勁奇功, : 因為現實中不存在這種人,所以書中的郭靖不可能會降龍掌! 你的邏輯謬誤在於,現在不是在討論這兩個主題,武俠小說武功渲染 這很正常,但是一般的其他設定合理性,金老一般都採寫實合理角度 ,那當然要依實證討論合理性。 不然之前有人對於金庸把祕籍藏在倚天屠龍裡提出質疑說:為何祕笈 在高溫鍛造下不會燒燬? 若按你的說法,豈不只要說: 小說說不燒毀就不會燒燬,不要扯現實 合理性!! 但是事實證明,金老在後來針對這點,在新版將秘笈改為 金屬片,就是為了顧及"現實合理性"。 所以討論實證對於金庸小說理所當然!! (最後PS一下): 你叫我反省一下論述的邏輯方面問題,那可能是你昨天下午沒有在板上, 沒看到自己的問題,也可知道到底問題出在哪,昨天下午就有版友發文 只是後來刪文了,先是有人推文說""版主帶頭吵架""。 --------------------------------------------------------- 再來是h版友發文提到幾個重點,只是他刪文了,但他大意如下: (以下是版友個人發言不代表本人立場) 歸結整理一下幾個重點: 1.張無忌學習環境差學識比一般正常人低是可被接受但不表示他不懂九陽 2.張無忌可能有和張三豐請教武功但不表是有和盤托出九陽 表示這是個模零兩可,開放式的問題,版主自己立論都不嚴謹無法百分百 確定了,誇張的是開放式問題還想硬要別人接受其論點,不要說你板主身 分不便,本來就應存在各種不同意見觀點,而非在沒有標準答案情況下硬 要說自己對。 最大問題又在於版主開始討論的語氣與舉例過於雞X (很抱歉為了善良風俗雖然是版友原文,我只好消音。) 讓人看了很討厭。 -----------------------分隔線-------------------------------- 以上是h板友昨天下午的心得,可能是某F不在板上,所以沒看到, 後來hyper大原篇又刪文了,就可見這次問題出在誰身上,叫別人 檢討前,自己要先檢討。尤其是板主理應以身作則,要刮別人鬍子 前自己先刮乾淨,而不是板友刪文沒看到,就忽視自己的問題,當 然你也可當作是我記憶錯亂或者h大故意找你麻煩而忽視問題, ,如果我對於h大的語意有寫錯,歡迎指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67.207

09/27 09:35, , 1F
雞X是什麼?雞腿嗎? 雞腿可好吃得很阿~
09/27 09:35, 1F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4.42.67.207 (09/27 09:41)

09/27 09:40, , 2F
直接水桶這種擺明來浪費網路資源的人好嗎
09/27 09:40, 2F

09/27 09:42, , 3F
阿, 對不起喔, 原po, 我覺得不像雞腿, 比較像一塊綠豆糕 XDD
09/27 09:42, 3F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4.42.67.207 (09/27 09:45)

09/27 09:46, , 4F
「至少我再你反方論證中有看到一句寫說:你有看過九陽?」
09/27 09:46, 4F

09/27 09:46, , 5F
敢問這句話什麼時候出現過?
09/27 09:46, 5F
我引完整了,這次修好文了。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4.42.67.207 (09/27 10:00)

09/27 09:54, , 6F
嗯,這個板本來就常吵架喔,只是看如何吵而已。
09/27 09:54, 6F

09/27 09:55, , 7F
所以板主帶頭吵架不是問題,也早就不是新聞了。
09/27 09:55, 7F

09/27 09:56, , 8F
只要他不判案的時候,經常會加入吵架的行列。
09/27 09:56, 8F

09/27 09:57, , 9F
也不用拿板主的身分作文章,你說你的論點就是了。
09/27 09:57, 9F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4.42.67.207 (09/27 10:02)

09/27 10:03, , 10F
你怎麼不提你的語氣更讓人討厭
09/27 10:03, 10F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4.42.67.207 (09/27 10:15)

09/27 10:14, , 11F
h板友認為版主語氣不好你就要求版主先反省 怎麼不看之前文章
09/27 10:14, 11F

09/27 10:14, , 12F
多少人覺得你語氣更惹人厭 你反省了嗎
09/27 10:14, 12F
就事論事,之前是之前現在是現在,何況我之前也在板規部份發文道歉了。 加上之前我頂多是辯論而已,並沒有語氣與舉例XX(消音),但顯然這次....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4.42.67.207 (09/27 10:17)

09/27 10:16, , 13F
先不論正反論證對錯 為什麼你的文章到哪最後都會變成這樣?
09/27 10:16, 13F
也沒到哪,不過我很好奇,為何有爭議的版常常都會有人先有脫序行為?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4.42.67.207 (09/27 10:22)

09/27 10:22, , 14F
一來我覺得你的語氣更討厭 二來你都引不出原文 當然舉不出例
09/27 10:22, 14F
你要先入為主我不反對,畢竟以你的立場之前就已經對我沒有好印象,這次合理推測當 然不太可能公正看待這件事,甚至可能有對人不對事的情況,但這次的文,是跟之前事 件毫無瓜葛的"旁觀者"所說出來的話,自然更具說服力,表示這次事情問題在誰身上?不 要跟我扯上次,就事論事。 還有我之前原文就引一堆。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4.42.67.207 (09/27 10:26)

09/27 10:23, , 15F
當然不會有舉例XX的問題XD
09/27 10:23, 15F

09/27 10:28, , 16F
你這次的文看了也確實讓人很煩
09/27 10:28, 16F
套句某G大的詞,版主帶頭吵架。套句版友的話,版主先發言XX的, 我當然只好奉陪到底,不然其他人大多我都在推文下表示尊重他們 的意見。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4.42.67.207 (09/27 10:55)

09/27 10:55, , 17F
.....
09/27 10:55, 17F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4.42.67.207 (09/27 11:09)

09/27 11:40, , 18F
不知道這位版友在辯什麼,整串看下來也只看到版大說和盤
09/27 11:40, 18F

09/27 11:41, , 19F
托出可能性較大,若是還要討論到主角的國文程度,那郭靖
09/27 11:41, 19F

09/27 11:41, , 20F
豈不是更應該被質疑
09/27 11:41, 20F
哪裡比較大,他自己前提假設都錯誤了,後面推論當然不用看,他說無忌把 ""書""拿給師公過目,然後師公為他訂做教材,問題是張無忌早就把經書埋 了,何來將"經書"和盤托出? 光這點就完全出局了,何況是結論。

09/27 11:43, , 21F
金庸裡的人物沒人考的到72級分 所以全部不合理 謝謝
09/27 11:43, 21F

09/27 11:45, , 22F
照這位的理論 我合理推論古代人不可能考到72級分 所以連
09/27 11:45, 22F

09/27 11:46, , 23F
九陽或其他任何武功秘笈 讀都不懂了 哪有人寫得出來 所以
09/27 11:46, 23F

09/27 11:46, , 24F
金老 不要再寫這些東西造謠了 好嗎
09/27 11:46, 24F
不對喔,我後面有說,(或國文15級分)。 之前就有一堆人吐槽說古人文言文 絕對比現代建中生強,那一定一堆人有15級分的能力嘛! 這是板友講的不是我 說的。 加上這3標準是要你舉證"現況實例"。

09/27 12:05, , 25F
假設原po(sleveldeity)的機率程度不比我差,請原po思考一
09/27 12:05, 25F

09/27 12:06, , 26F
句話:"給猴子打字機,只要時間夠長,猴子也能變莎士比亞"
09/27 12:06, 26F

09/27 12:06, , 27F
就機率來看,原po說的那些話充其量只能說張戰神如此這般
09/27 12:06, 27F
還有 436 則推文
還有 131 段內文
09/27 23:20, , 464F
你根本沒舉證過啊 連原文都引不出 只會自封專家來論述
09/27 23:20, 464F
舉證責任再來翻案的人身上,這是辯論常識。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4.42.64.207 (09/27 23:22)

09/27 23:20, , 465F
糕 羊肉兩串 雞屁股一串 一個香腸 不能再吃了
09/27 23:20, 465F

09/27 23:21, , 466F
看來可以買雞排了
09/27 23:21, 466F

09/27 23:21, , 467F
可是看得好笑又會想喝酒 冰箱裡只剩 96%生命之水
09/27 23:21, 467F

09/27 23:22, , 468F
那東西喝太多 會死掉
09/27 23:22, 468F

09/27 23:23, , 469F
先翻案張無忌練不會九陽的是誰啊 你都說是常識了還不敢論證
09/27 23:23, 469F
引我的話還引錯,我說的明明是他一定九陽裡有部份字是看不懂,我何時講過 那句,夏次你在引錯我直接寫個引錯兩字給你。

09/27 23:23, , 470F
噓 BRANFORD:你忍得住? 哈哈哈
09/27 23:23, 470F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4.42.64.207 (09/27 23:25)

09/27 23:25, , 471F
要大家尊重他不同意見 底下不同意見的推文卻通通要反駁
09/27 23:25, 471F

09/27 23:26, , 472F
書中沒寫死張無忌有部分字看不懂啊 請論證
09/27 23:26, 472F
是你先來反駁翻案我的,還說我的講法錯,我當然只能跟你辯,你單純交換意 見,就不會有這狀況,既然如此你幹麻來翻我案?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4.42.64.207 (09/27 23:29)

09/27 23:29, , 473F
你翻案就不需要論證 憑甚麼要求別人? 況且還是跳針論證法
09/27 23:29, 473F
這又是老梗,不過我還是告訴你,因為對象問題,我翻的是金老的文,所以 金老有資格要求我舉證,金老以外沒人有資格要求我舉證但那是我和金老的 問題。 換言之你來翻我案,你就要負舉證責任。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4.42.64.207 (09/27 23:31)

09/27 23:30, , 474F
張無忌學全九陽跟國文15級分根本沒關係 就你在亂訂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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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3:32, , 475F
你把你的翻案拿去個板自爽是沒人管 但拿你的翻案出來跟板友
09/27 23:32, 475F
這是老梗請爬文。 那是我個人觀點,而且評論對象也跟你無關,你當然無權要求。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4.42.64.207 (09/27 23:34)

09/27 23:33, , 476F
討論難道不需要佐證? 想硬坳說服別人 再說這是我跟金庸的事
09/27 23:33, 476F

09/27 23:34, , 477F
既然這麼執著是你跟金庸的事 來板上發表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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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不能講,何況前面就講了經驗法則不需舉證,外島學習效果差這是經驗法則 看升學率和歷年榜首分布就知道。何況荒島,相當合理不需舉證啊,因為是經驗 法則,何況舉啥證。 叫我舉符合那三條件的人? 我也舉不出因為根本不合理。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4.42.64.207 (09/27 23:36)

09/27 23:35, , 478F
是啊反正要你佐證或引原文 就是無權 你有引過原文論證過嗎
09/27 23:35, 478F

09/27 23:36, , 479F
只會開大絕說這是我跟金庸的事
09/27 23:36, 479F
引原文我強調最後一次,沒有必要引,當然不需要引,左證看是什麼, 還有舉證歸屬裁判定是否引。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4.42.64.207 (09/27 23:37)

09/27 23:39, , 480F
引不出來 就不要硬坳說沒必要引 其他人是欠你的喔就一定要
09/27 23:39, 480F
你是來翻案的本來就要舉證,這不是欠我,這是辯論比賽、學術研討會、法庭 的基本原則。 會問這問題只表示學術研討的常識太少。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4.42.64.207 (09/27 23:41)

09/27 23:41, , 481F
你下面那一篇~~~~~~
09/27 23:41, 481F

09/27 23:42, , 482F
原文就已經證明了 你就無視原文啊 反正不合你意就無視嘛
09/27 23:42, 482F
我沒無視,還有你之前欠我的引文也還沒環。還敢跟我討論引文問題。

09/27 23:42, , 483F
所以發表實驗數據不用資料佐證(筆記
09/27 23:42, 483F
我沒有在做實驗啊,我是在評論發表看法,又比錯了。所以現在很明顯 你不先來反駁別人,別人當然不會反駁你,先反駁別人還怪別人反駁你 就說不過去了,你要是真的是來好好討論的,抒發己見即可,不用來 否定別人的觀點,進而想翻別人案,這樣當然會變成爭辯。互相尊重彼 此觀點就不會有這問題。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4.42.67.144 (09/28 00:52)

09/28 00:53, , 484F
你的評論就不是先反駁別人(歪頭
09/28 00:53, 484F
請問我反駁了哪位板友? 我質疑的是作者文中不合理處,要說質疑也 是質疑作者某些地方不合理,與版友何干?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4.42.67.144 (09/28 00:55)

09/28 01:02, , 485F
你所謂的作者不合理,板友針對識字及背書提出說法,然後你
09/28 01:02, 485F

09/28 01:03, , 486F
一句不合你的理,質疑你的條件是否合理你又說你不需要舉證
09/28 01:03, 486F
不是很懂你想說什麼,不過你如果是來推翻我的說法,按程序你是來翻案的人, 本來就應負舉證責任,就像法庭一樣是來告人的原告需要舉證被告有錯,不是要 被告自己舉證自己有罪,可? 學術研討會也是如此。 你跟我的關係就是,我是 (被翻案者),你是"來翻案者"。 而我跟金老的關係才是我是翻案者,金老是被 翻者。 所以金老要求我要舉證的話我就必須說明。 而反之我要求你舉證你也得 負舉證責任。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4.42.67.144 (09/28 01:10)

09/28 01:07, , 487F
作者怎樣也不可能在自己的作品裡不合理 世界是他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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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等於是創造神 金庸要小說裡面的太陽從西邊升起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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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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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1:16, , 490F
你只是提出另外說法的人,何以稱做翻案= =
09/28 01:16, 49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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