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自抒] 碧血劍的華山派快連邪派都不如了

看板JinYong作者 (Traveller)時間12年前 (2012/01/11 12:44), 編輯推噓3(306)
留言9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9/40 (看更多)
本討論串後面離題,不過這是討論的必然現象。 剛打完一份報告,閒著沒事來幫大家摘要一下事件始末。 本討論串開題者chordate君,指出碧血劍中華山派的所為實在很有問題。 chordate君及很多板友討論歸家所作所為以及承志大哥的護短鄉愿行為, 一開始大家主要批判歸家的白目行為(白目還延續到鹿鼎記中的殺567事件), 以及洪勝海滅門慘案。 穆老祖執掌華山派的一個原則,就是事件未明不可擅殺。 老祖以明思宗殺袁崇煥之不對,教訓承志不可擅殺。 接著有板友指出, 承志在面對馬公子調戲青青事件中,有關「青青殺壯丁」事件的處理態度, 實在有違背穆老組教訓之嫌疑。 針對這點,F00L君提出任盈盈之殺氣重卻得群豪死心塌地追隨、 張無忌在火燒萬安寺及少林寺戰役中對元軍的兩種態度, 以作者的寫作筆法來討論「青青殺壯丁」事件, 其實跟作者寫作時下意識將這些被主角殺害的人物非人化(背景化、臉譜化)有關。 接著F00L君在同文又提出「黃蓉割耳朵」事件, 認為作者在描寫黃蓉這件事時是有意描寫。 因此F00L君對黃蓉的態度是討厭的。 從這邊開始,眾人「離題」討論黃蓉, 到這邊還是針對黃蓉在書本中的行為討論。 這階段的討論者主要是AppleAlice、chordate、wfelix諸君。 fw190a君以及Fernande君在此時也參與討論, 此時主軸還是在黃蓉在書本中的行為。 接著,F00L君在#1E-b1lGj本文的結尾處說: (順便以個人立場罵一句,黃蓉本來就是個爛人!) 大概可以說從這邊開始,討論串的主軸開始導向「爛人VS爛行為」論。 諸君在#1E-b1lGj本文中推文討論一長串後, 以Fernande君在#1F2MJK2Z乙文開始,就板主的「黃蓉爛人論」提出質疑。 「爛人VS爛行為」論的兩造立場主要是F00L一方,fw190a君以及Fernande君一方。 「爛人VS爛行為」論兩造立場內容我不予介紹,以免滲入我的個人立場。 值得一提的是Williamxxx君在#1F2Nd_3N乙文開始,加上後面一些推文中, 提出一些關於討論的方法。 這就在「爛人VS爛行為」論戰中闢了一個子戰場, 這個子戰場我也不能介紹,因為這也會透露出我的偏向,請讀者諸君自行查閱。 以上,是簡單對所謂偏題討論的摘要,若有錯誤,懇請見諒,幸能提出指正。 接下來是我的想法,我覺得諸君在討論的時候或許是「偏題」吧。 但是主軸還在金庸小說,而「爛人VS爛行為」論其實也可以幫助大家思考一下 討論問題的方式。 我認為,不宜以「偏題」二字抹殺諸君的討論。 這邊又牽涉到板風問題,金庸板的板風可能跟PTT其他板有些不一樣, 那就是容許長篇累牘的推文爭辯以及洗板式的同標題回文。 不過,請諸君平心靜氣想想,從去年12/24迄今,將近二十天的時間, 不過出現28篇文章。(本文為第29篇,同樣也是「離題」文) 本板畢竟不像八卦板這種超級大板,稍不留神就是瞬間數百篇文章洗板。 並且本板的百字板規多少也遏止了不知所云的垃圾文章。 這近三十篇的文章中,有很多是具有可讀性的。 以「偏題」、「洗板」、「口氣不佳」抹殺諸君子的討論,是否過苛? 以我本人來說,我是不看討論電視劇的文章的,所以我就不看。 (當然這樣比或有失公允,因為電視劇文章不會「洗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03.59 ※ 編輯: DrawHow 來自: 140.119.203.59 (01/11 12:52) 補記一: 有關於F00L及Fernandeo二君之分歧,其實在#1E-b1lGj乙文中已經表現得很清楚了。 引文如下。 =========================#1E-b1lGj 引文========================== (F00L在正文結尾說:「順便以個人立場罵一句,黃蓉本來就是個爛人!」) (略過前兩位板友推文)

12/28 09:37, , 1F
說黃蓉做的某些事是「爛人的行為」和說「黃蓉是個爛人」
12/28 09:37, 1F

12/28 09:39, , 2F
是差距很大的兩種論述,後者其實已經明顯超出就事論事的
12/28 09:39, 2F

12/28 09:40, , 3F
底限了。
12/28 09:40, 3F
(F00L回應推文) 我對這說法有些不認同。 知道領導黃蓉的行為的「性格心態」如此(做爛人的行為),就可評論其為爛人。 套您的說法,難道就事論事之下,不能用任何形容詞評論一個人? 難道只能說郭靖做的是「好人的行為」,而不能據此論述「其為一個好人」? 所謂就事論事,不就是根據實際事證來評論一個人?

12/28 11:29, , 4F
是的,我認為人類的智慧頂多評斷事件,只有上帝有資格論
12/28 11:29, 4F

12/28 11:32, , 5F
斷一個人的價值。
12/28 11:32, 5F
==============================引文結束============================= ※ 編輯: DrawHow 來自: 140.119.203.59 (01/11 16:34)

01/11 16:38, , 6F
希望我的摘要中引用諸板友的地方沒有出錯,若有出錯非常
01/11 16:38, 6F

01/11 16:38, , 7F
抱歉,並希望能提出指正,謝謝。
01/11 16:38, 7F

01/12 08:48, , 8F
不為立場,為「整理」動作給推。這是對本板熱情的一種展現!
01/12 08:48, 8F

01/12 09:03, , 9F
orz...又出現上帝評論之語了XD
01/12 09:03, 9F
文章代碼(AID): #1F3HEIxB (JinYo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9 之 40 篇):
文章代碼(AID): #1F3HEIxB (JinY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