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自抒] 碧血劍的華山派快連邪派都不如了
※ 引述《fw190a (las)》之銘言:
: ※ 引述《Williamxxx ( 2 1 4 8 3)》之銘言:
: : 現在是在玩文字遊戲就對了?
: : 來 人格 http://tinyurl.com/8yfz9wh
: : "個人在適應環境的過程中,行為和思想上所形成的獨特個性。"
: 多找一個定義。
: http://203.64.136.230:8080/ir/retrieve/231/v.28-049-058.pdf
: 當代國語大字典對人格下的定義為:
: [個人在適應環境的過程中,行為和思想上所形成的獨特個性]
: 學典對於人格的定義是:
: [個人為適應環境而形成的獨特行為反應或思考模式。]
: 其實單就字面解讀也可以,
: 行為上所形成的獨特個性 = 行為嗎?
: 例如:
: 我天天跑步,這"習慣"在廣義解讀可以說是種人格,
: 但跑步行為本身卻不是人格的一部份。
: 請問你同不同意,行為不是人格的一部份,以及FOOL大把他當作一部份。
舉跑步這個例子有代表性嗎?跑步當然是行為的一種,只是沒有什麼代表性。
假設A在路上被B不小心撞到了一下,A感到不悅,用刀捅B一刀。
一般人被撞到並不會拿刀出來桶人,這樣的行為就是有代表性的。
而我們就可以用這個有代表性的行為推論A是一個易怒衝動的人。
請問易怒衝動算不算是一種人格?
: : 論斷 http://tinyurl.com/8a4l8op
: : "推論、分析後再加以判斷。"
: : 一個人在想什麼,除非你會讀心術,不然完全沒有辦法知道一個人內心真真正正的
: : 思想是什麼,即便有讀心術,你能確定你所讀出來的想法真的是正確的嗎?這個問題是
: : 討論不完的,永遠不會有結論。
: :
: : 所以,要討論一個人的思想,只能從他客觀上的言論跟行為著手。
: : 再來,你說Fernandeo講的是論斷,那請問f00l版友沒有做到"推論、分析後再加以
: : 判斷。"嗎?
: 就是怕他做的是論斷呀。
沒有怕不怕的問題,我認為他就是在論斷,因為他做到了推論、分析。
: 你自己都說了:"除非會讀心術,否則永遠沒結論"
那你怎麼能去市場買菜呢?老闆不會讀心術,他怎麼知道你想要的芹菜還是波菜?
你說你要買芹菜,可是老闆不能從你說的話來推論你的想法阿!
他說蔥一把50元,我怎麼知道他說的50元跟我心中想的50元是一樣的呢?
也許他說的是蔣公頭像的那枚不是金色的那枚阿?
等等!他口中的金色跟我口中的金色是同一種顏色嗎?
如果不能從言行推論一個人的想法,那豈不是連菜都不能買了!
而在現實世界中,老闆不會讀心術,但他還是能賣菜,因為他能從你口中
說的話,得知你的腦中想買的是什麼菜。
: 你都知道沒結論的東西,但卻用:因為工具有限,所以只能用該工具,因此就有了結論,
: 能對性格本質下判斷了?
因為老闆不會讀心術,所以用言語了解你的想法後,當然能知道你想買什麼。
而照你的說法,因為老闆不會讀心術,只能依靠語言,因此得知了我想買芹菜
的結論。可以這樣嗎?老闆可以這樣就推論我腦中要買是的芹菜嗎!?
人格這種東西是全世界都會討論的事情,不管是過去現在還是未來,從不停止,
以後也不會消失。
我們不能說秦始皇生性殘暴,因為他只是焚書坑儒,這不能推斷他的人格。
我們不能說關羽忠肝義膽,因為他只是對劉備不離不棄,這不能推斷他的人格。
聽其言,觀其行。
因為我們無法直接知道他人的想法,所以藉由語言,行為來推測。
當然會有誤解發生的時候,這是無法避免的。
但若是因為會有誤解發生,而做出了不能從言行得到別人想法的結論。
那麼人與人之間就完全無法溝通,世界也不用運轉了。
: 這邊對FOOL大的要求只是希望他承認,
: 他並沒有在邏輯上把握到人的本質,
: 因而他的判斷只是透過實務標準定出來的"評論"
: 做為一個評論,就會更考量其實用價值,而非其推論分析過程了。
: : 那就來分析一下他的邏輯好了,首先他不認同"黃蓉是爛人"的這個結論。
: : 而他選擇不正面回應這個問題。提出了:"人不是上帝,不能論斷人。"的說法,
: : 後來又演變成"人的智慧不能評斷一個人"和"不接受看透靈魂而做出的評斷"。
: : 中心思維就是"不能評斷人"。
: : 其邏輯如下
: : 因為 "不接受從行為而看透一個人的靈魂進而知道他的思想"
: : 所以 "不能評斷人"
: : 所以 "黃蓉是爛人" 不成立。
: : 不能評斷人跟黃蓉是不是爛人有邏輯上的關聯嗎?
: 阿你就實際上無從得知黃蓉內心本質,卻又要一直堅稱他是爛人,
: 這才是沒有邏輯之處。
: 他也說了不只一次,"因為某行為,覺得他爛"是ok的
: 但他反對從數個單一事件來推斷整個人的價值。
: : 因為不能評斷人,所以黃蓉的所作所為都不存在了嗎?
: : 顯然黃蓉的所作所為不會因為"不能評斷人"而消失。
: : 那麼"因為黃蓉做了這些事,所以他是爛人。"這樣的論述真的會因為
: : "不能評斷人"而被推翻嗎?
: 有人說過要推翻你用漫吐標準來批評黃蓉嗎? 沒有嘛...
: 沒有人要推翻你這論述,你為什麼要一直堅持有人要推翻,奇怪到極點...
: 我從回你第一篇開宗明義就告訴你,不是在爭執這個,但你一直在與假想敵進行論爭。
沒有要推翻,那扯這麼多幹嘛?
他不就是因為"無法認同黃蓉是爛人"才跳出來說了這麼多話嗎?
: : 再來"不接受從行為而看透一個人的靈魂進而知道他的思想"所以"不能評斷人"
: : 這個命題成立嗎?
: : 如果命題不成立,那之後所有的推論都沒有意義。
: : 而命題成不成立,容後論述。
: 不能--不該---若做了,邏輯上一定不成立。
: 精確的說是後者。
: 所以你可以用漫吐標準繼續批評,沒人反對。
看不懂你想表達的意思。
: :
: : "無法從外在行為就推論內心想法"這個邏輯很有意思。
: : 如前所述,旁人完全沒有辦法"直接"了解一個人的想法(就算本人陳述也有說謊
: : 的可能),所以只能由其言行來判斷。
: 你可能一直沒有看懂我所謂"邏輯上"的意思,
: 有種東西叫做演譯法。
: 我在說"沒邏輯",不是在罵人"不講道理",而是很認真在講根據演譯法成不成立。
: ----
: http://siderence.pixnet.net/blog/post/6590573-%E6%BC%94%E7%B9%B9%E6%B3%95%E8%88%87%E6%AD%B8%E7%B4%8D%E6%B3%95
: 簡單的來說,所謂的演繹法,就是用邏輯來推理,即指由已知的一項定理接著推導出下
: 一項的定理,如此層層的下去,來得到一些東西。而所謂的歸納法,就是指由觀察許多現
: 象而把結果進行綜合,試圖找出一個定則,來解釋欲解釋的東西。所以歸納法沒有一定的
: 邏輯可循,推論出的結果也不一定正確,或適合於所有條件下。
: ----
我認為是你看不懂,提出了演繹法跟歸納法,然後呢?你想表達什麼?
: 回下文,
: 法律當然充滿判斷,不然怎會有一堆誤判/冤獄,但這是種必要之惡,
: 而且法官判案已經盡可能謹慎,有標準有依據,有無罪推定,
: 但還是有人會質疑,為什麼呢,就是因為所有判決都是建立在不確定性基礎上。
我說了,你這邏輯成立,以後所有殺人未遂都不用判了,法院也不用開了。
因為你下的結論是"不 能 判 斷 "。
: : 舉個例子:
: : A男因爭風吃醋進而用榔頭砸破B的頭,導致B重傷成為植物人。
: :
: : 當面對殺人未遂的指控時,A作的答辯為"我沒有要殺他的意思,我只是想教訓
: : 他一下。";因殺人未遂屬故意犯,若無法證實A確有殺人意圖,即無法宣判。
: :
: : 若"無法從外在行為就推論內心想法"這樣的邏輯成立,除非A自己承認他有殺人
: : 意圖,那麼A在殺人未遂此條,只能宣判無罪。
: :
: : 而以後所有殺人未遂,性侵未遂都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因為只要被告不承認,
: : 根據"無法從外在行為就推論內心想法"定理,皆可宣判無罪。
: : 所以這樣的邏輯 不 成 立 !
: :
: : 實務上,藉由"A用榔頭砸破B的頭"這個客觀事實,可推斷確有殺人意圖,
: : 因為若如A男所述"只想教訓他一下"並不會直接朝頭攻擊。
: : Fernandeo念茲在茲的"不能由行為看透靈魂"理論,一直支撐著他否定
: : "黃蓉是爛人"的論述。
: : 先不論"不能由行為看透靈魂"到底能不能推翻"黃蓉是爛人"的論述。
: : 光是"不能由行為看透靈魂"這個命題就不成立!理由如前所述。
: : 既然能由一個人的行為推論其想法,當然可以由很多行為了解一個人很多想法,
: : 知道了一人在甚麼時候會有甚麼樣的想法,自然可以勾勒出一個人大概的性格。
: : 文章至此,Fernandeo沒有推翻掉"黃蓉是爛人"的論述。
: : 剩下的只是他覺得不是,僅此而已。
: : ps 我只是說"Fernandeo板友的論述"無法推翻"黃蓉是爛人",這和"黃蓉
: : 是爛人"成立與否無關,這說法無法推翻不代表其他的不行。
: : 至於Fernandeo表示他是蓉迷,討論就是要表達立場後才能進行,紐約時報表達自己立場
: : 大家還是敬重他芸芸。
: : 這些東西跟黃蓉是不是爛人 一 點 關 係 都 沒 有。
: : 我也懶得去評論。
: : 之後恕刪
: 還是老話一句,他沒有要推翻你用世俗角度/漫吐標準來罵黃蓉是爛人。
: 反過來你實在沒必要把他的文預設為一篇漫吐護航文來要求。
: 不過我覺得和你討論愉快多了,文理清晰很多,也沒有惱人字眼。
他沒有做推翻,他只是提出了一個論點。
而這個論點若成立,以後所有的討論都不用進行了。
這就是我所謂的"大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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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8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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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很愛玩文字遊戲,行為不算人格,但是可以藉由行為推得人格。很難懂?
至於你的不能藉由言行推論人的想法,要是成立,所有討論都不用進行了。
你是要不要承認這點阿? 告訴我,你有買東西的經驗嗎?
老闆是不是藉由你的言行知道你想要買什麼呢?
如果你跟老闆買過雞腿飯,老闆也拿雞腿飯給你。
是不是就證明了他能經由你說的你要買雞腿飯(語言)了解到你想要雞腿飯(想法)?
那你所謂的言行不能推論想法是不是被否定了?
那你的因為"言行不能推論想法"
所以"不能由很多想法來推斷一個人的人格"
還成立嗎?
※ 編輯: Williamxxx 來自: 112.105.81.141 (01/11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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