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高度人才簽申請永住權
※ 引述《del680202 (HANA)》之銘言:
: ※ 引述《picadar ()》之銘言:
: : 恩 這邊真的很模糊, 因為公司在2017年7月跟我簽一年的合約
: : 用這個合約可以申請到80分 (2017年7月~2018年6月的合約)
: : 但 2017年1月~12月的實際所得下去算的話 是不到80分 只剩下75分
: : 而且源泉徵收票已經可以申請了
: : 這樣下去思考的話 好像就沒辦法申請了 ><
: 也分享一下
: 上個月剛送件 也是80分
: 我是去年六月因為年薪提高滿80分資格
: 今年六月送件,給的薪資數據也就只有公司給的見込み年収證明
: 然後加上今年的納稅證明(還沒開始繳 只有去年收入數字 正好是加薪前)
因為2018年6月申請關係 所以這邊的納稅證明指的是 2016年的源泉徵收票的意思嗎
有特別繳交 2017年6月~2018年5月的收入證明嗎? 也就是上面寫的直近一年的..
這樣2016年的總年收 若不到滿80的條件 不會有問題嗎?
不過因為結果還沒下來也很難說...
其實我覺得問題的癥結點在於對於直近一年的定義
像antpro所說的case的話 就是申請當下回推一年開始算
但源泉徵收票只能1~12月 所以若不是剛好1~12月的case 就請公司開証明
不過今天打電話去確認的結果
若非已經是高度人材的case 要拿所謂一年前的資料去申請
因為已經是一年前 所以是有實蹟的 年收看的地方就會用源泉徵收稅來看
想說明天再打電話去問一遍 Orz"
: 櫃檯咿咿喔喔看兩下就收件了
: 聽同事說法是若真的沒問題到時候若有缺補個件就行
: 然後上網查了一下今年開始好像審核變嚴格了
: 被退件的case大概可以歸納以下幾種
: 1. 漏繳稅跟年金
: 2. 扶養人數報太多
: 3. 長期不在日本
: 4. 日本住的不夠久(中間簽證失效啥的變成不記錄)
: 5. 世帶年收偏低(說是300多萬左右)
: 6. 有資格外活動
: 7. 重覆違反交通規則
: 8. 申請書類說明不足 (可以在申請的樣子)
: 現在也在等 聽說現在要等一年
: 收件歸收件 收下後過不過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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