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高度人才簽申請永住權

看板Japan_Living作者 (-_*|| 宅)時間5年前 (2018/07/03 00:56), 編輯推噓0(002)
留言2則, 1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16 (看更多)
※ 引述《picadar ()》之銘言: : ※ 引述《del680202 (HANA)》之銘言: : : 也分享一下 : : 上個月剛送件 也是80分 : : 我是去年六月因為年薪提高滿80分資格 : : 今年六月送件,給的薪資數據也就只有公司給的見込み年収證明 : : 然後加上今年的納稅證明(還沒開始繳 只有去年收入數字 正好是加薪前) : 因為2018年6月申請關係 所以這邊的納稅證明指的是 2016年的源泉徵收票的意思嗎 : 有特別繳交 2017年6月~2018年5月的收入證明嗎? 也就是上面寫的直近一年的.. : 這樣2016年的總年收 若不到滿80的條件 不會有問題嗎? : 不過因為結果還沒下來也很難說... : 其實我覺得問題的癥結點在於對於直近一年的定義 : 像antpro所說的case的話 就是申請當下回推一年開始算 : 但源泉徵收票只能1~12月 所以若不是剛好1~12月的case 就請公司開証明 : 不過今天打電話去確認的結果 : 若非已經是高度人材的case 要拿所謂一年前的資料去申請 : 因為已經是一年前 所以是有實蹟的 年收看的地方就會用源泉徵收稅來看 : 想說明天再打電話去問一遍 Orz" 原PO可能是剛來而已,對於日本的稅制不是很熟悉。 ★ 源泉徵收票只有兩種情況下會拿到: 1. 期末年末調整時 2. 從現職公司離職時 ★ 課稅/納稅證明 (一般上班族) 這裡的稅,指的是住民稅 (市町村特別區 8% + 都道府縣 2%) 每年六月起,繳前一年 (1/1 ~ 12/31) 收入計算出來的住民稅。 課稅證明,顧名思義就是指,你被政府課了多少稅的證明。 納稅證明,也就是說,截至目前為止,你納了多少住民稅。 回過頭來說明高度人才疎明資料的事情。 我不曉得你請你同事打電話給哪個單位,是永住審查呢?還是高度人材審查單位。 基本上,那是不同單位。所以,回答的內容不一樣也很正常。 個人經驗是,入管接線生不是很熟這些東西。只是なんとなくわかっている。 去年剛緩和時,就分別打給那兩個單位詢問。 高度人才審查單位,對於永住申請時需要哪些內容,不知道。 永住審查單位,對於怎麼證明高度人才,不知道。 我自己的狀況很簡單,只交出未來一年還是高度人才的疎明資料就搞定了。 其他的同事: 1. 普通就勞,2017/08 用過去三年內滿 70 點申請。臺灣人 2. 未滿 80 點的高度人才,2017/10 用過去一年滿 80 點申請。臺灣人 3. 普通就勞,2017/11用過去一年人 80 點申請。韓國人 平常,對簽證這類型問題就很常回答了。所以,這次也不例外,就直接打電話去問。 關於原 PO 的問題,其實去年我已經問過了。就跟之前回答給你的是一樣的,不再贅述。 原 PO 不妨試想下列狀況: 2018/01,拿到一年期工作簽證,2018/11 更新在留資料時, 既沒有課/納稅證明書,也沒有源泉徵收票。 按照入管給你的說法,這個人沒有所得證明,所以不能更新簽證? 應該不是吧,入管有想過這些問題。因此,有一種方式叫做提供薪資明細的方式。 再者,高度人才是綁著公司的。也就是說,2017年,你有其他公司的收入,不列入評分。 不然,就會有下面情況:(以2018/07月申請為例) 1. 2017/1/1 ~ 2017/7/1,A公司月薪60。 2. 2017/7/1 ~ 2017/12/31,B公司月薪40。 3. 2018/1/1 ~ 2018/06/30,B公司月薪40。 2017年,整年所得 (1 + 2):600萬。 (源泉徵收票上) 2018/07過去一年所得 (2 + 3):480萬。 (公司開立證明) 按照入管的說法,以源泉徵收票來看,那反而還比較高耶。這不是很奇怪。 (題外話:年中有換過公司的話,在年底調整拿到的源泉上,會寫前公司給的收入) 我沒有說入管給你講的一定是錯的。只是覺得邏輯上的合理性,有疑義。 換做是我,我會跟我同事一樣,就請公司開立過去一年的收入證明交出去。 有疑義的話,入管會通知跟你聯絡,有必要時請你去解釋。 如果你擔心的話,你可以把每個月薪資明細印下來,順便附上去。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9.28.210.1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apan_Living/M.1530550617.A.2E1.html

07/03 02:13, 5年前 , 1F
補充,如果入管真的要看到源泉才收件,你也是可以交上去啦
07/03 02:13, 1F

07/03 02:13, 5年前 , 2F
。收件時,如果他有疑惑,再說明就好。有機會就去拼吧。
07/03 02:13, 2F
文章代碼(AID): #1REbbPBX (Japan_Liv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1 之 16 篇):
文章代碼(AID): #1REbbPBX (Japan_Liv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