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高度人才簽申請永住權
※ 引述《picadar ()》之銘言:
: ※ 引述《antpro (-_*|| 宅)》之銘言:
: : 如果你要在9月申請的話,那就請公司開 2017/09 到 2018/08 的收入證明。
: : 因為是已經發生的收入,所以直接寫所得證明。
: : 我是叫我同事請人事在寫「収入証明書」,並寫上計算時間。
: : 其實不一定要等到九月才能申請。
: : 之前說的兩個同事的例子。
: : 1. 70點同事。普通就勞申請永住。
: : 2. 80點同事。70高度未滿一年申請永住。
: : 基本上,就是選湊年收好看的時間點申請。
: : 申請時,要附上兩份疎明資料。
: : 1. 申請時點往過去回推一年前有80點。
: : 2. 申請時點往未來推算仍有80點。
關於這一點 今天我請公司同事打電話去問
得到的答案是說
要證明過去一年有80點 因為是過去的一年了 所以有實績了
就應該要用實績來證明 也就是源泉徵收票上的收入
可是 跟公司簽的合約是 7月到6月算一年 所以源泉徵收票上的收入並沒有到
這樣似乎是沒辦法申請的 請公司開收入證明似乎也不行 ...
: 這部份我懂你的解讀了
: 你指的是 因為不管我現在是什麼簽証
: 申請永住時
: 其實就是這邊指的 永住許可申請4-(1)-ア
: http://www.moj.go.jp/nyuukokukanri/kouhou/nyuukokukanri07_00130.html
: 跟 永住許可申請4-(1)-イ 的差別了
: http://www.moj.go.jp/nyuukokukanri/kouhou/nyuukokukanri07_00132.html
: 嗯嗯 我大概了解了!! 謝謝 ><
: : 如果你去年九月拿到80點高度人才的滿一年的話,
: : 今年10月申請時,繳第二份疎明資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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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K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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