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婚後綠卡先生有權利撤銷綠卡?

看板Immigration作者時間15年前 (2008/12/28 10:32), 編輯推噓6(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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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之前貼過的問題 我是在台灣跟先生辦理結婚 先生是台灣人 結婚前在美國已經有H1B簽證 我們結婚後 我跟隨先生一起在美國居住 我跟先生一起申請綠卡 用EB2 我們沒有面試 今年初申請到綠卡而且發下來 兩人同時都獲得綠卡 請問,我如果現在與先生分居 或者離婚 我的綠卡還會有效嗎? 謝謝 我的綠卡類型是E27. 我先生說如果我們要在美國上法庭打官司離婚 他有權利提出申請 說我的綠卡沒有用處 請美國政府取消我的綠卡 請問他真的可以這樣做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223.159 ※ 編輯: oijc 來自: 118.167.223.159 (12/28 10:33) ※ 編輯: oijc 來自: 118.167.223.159 (12/28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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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影響沒有限制條件的綠卡 這種事情 花個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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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個移民律師諮詢一下吧 然後再找個離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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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丈夫的家產狠狠的分一大半過來 他就不敢威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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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取消你的綠卡了 哈哈 在美國離婚 男方吃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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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問過移民律師,他也不會因為我要分財產就不申請撤銷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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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也找個移民律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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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意思是.我有綠卡身體健壯,我卻不肯協議離婚而請律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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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我不屑靠自己的綠卡在美國工作生存.所以他就替我認定我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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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卡.因是依附他申請,即使永久的也要經他同意才能離婚後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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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一句話,不用怕他告,若有疑慮,找個移民律師問問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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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非小事,請考慮清楚並且備妥導致離婚的一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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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受不了我的個性而堅持離婚,我已試圖挽回四個月無效,目前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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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這裡有熟悉美國移民法的人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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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師吧 這裡的人提供的建議沒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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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的"認定"理由很怪異(不是很符合邏輯)。信他是可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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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被接受是一回事,被接受了,你還是有可以抗辯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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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你就真的要請律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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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能用這當理由 來逼你離婚(如果我沒有讀錯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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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 仍在婚姻狀態 用那理由來撤銷 更沒有道理--你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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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的機會更大) 是嚇你,逼你離婚的成分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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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萬一真的需要上移民法庭時你還是需要請律師幫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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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人可以大略告訴原波請律師的可能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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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與否要看兩位當事人,但不會因離婚而失去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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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妻子離婚又失去綠卡,先生也不會多一塊肉,何必亂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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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先生根本沒資格申請撤銷已拿超過半年的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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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03:59, , 26F
這位先生不是誤會公民配偶的2年條件綠卡,就是唬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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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婚姻版有一系列文章;總之,她的老公是怪人,愛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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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原PO真的很站的住腳嗎?因為我印象中婚姻綠卡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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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都是"條件式綠卡",若兩年內婚姻狀態已不存在,除非是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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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有暴力對待女方,否則一旦離婚,女方綠卡也會失效。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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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印象中的,有錯誤請拜託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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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拿條件式綠卡;他先生職業移民EB2;配偶直接拿衍生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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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板上常見的H1B->EB2綠卡的情形;配偶很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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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5:46, , 34F
原來如此,感謝樓上版友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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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LkLCWn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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