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離婚後綠卡先生有權利撤銷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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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28→)留言3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ijc時間15年前 (2008/12/28 10: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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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之前貼過的問題. 我是在台灣跟先生辦理結婚. 先生是台灣人. 結婚前在美國已經有H1B簽證. 我們結婚後. 我跟隨先生一起在美國居住. 我跟先生一起申請綠卡. 用EB2. 我們沒有面試. 今年初申請到綠卡而且發下來. 兩人同時都獲得綠卡. 請問,我如果現在與先生分居. 或者離婚. 我的綠卡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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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5→)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ijc時間15年前 (2009/01/13 16: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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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請教兩個問題. 離婚後我還可以保有綠卡. 但我還是沒有正式工作. 可能會有打工薪水. 如果我有前夫的贍養費. 加上台灣家人支援財務. 如何在美國報稅呢?. 如果我在台灣改中文名字. 台灣護照也改好譯名了,原本的譯名放在別名的位置. 也有台灣外交部領事館核章的英文戶籍謄本證明. 回美國後. 可以使用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ing43235 (朵拉喵喵)時間15年前 (2009/01/14 13: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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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可能會太多 所以乾脆回PO. 連上國稅局網站 裡頭有選項可上網報稅. 你只需要報你打工的(若雇主有寄W2 or W4 -通常二月可收到). 贍養費也要報 利息收入若是超過兩百元也須報(銀行會寄來). 上網報稅聯邦稅 你若是賺沒幾萬元 可免費報稅. 若要繼續在該網站報state tax, th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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