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斷交」與「不承認」
※ 引述《jitcji (五技而窮)》之銘言:
: 請教各位:
: 從最近幾年一些新國家獨立的情形可以觀察到,「承認」與「建交」不見得被綁在一起,
: 一個國家獨立後,很多國家在尚未與其建交時即予以承認,
: 也有些承認了很久,但一直沒建交。
: 但建交了就表示承認對方,這點應該沒問題。
: 那如果國家斷交時,是否表示從此以後不承認對方呢?
: 還是說,必須明確地撤銷對對方的承認,否則只是回到「承認但不建交」的狀態?
: 如果後者是正確的,是不是可以說世界上承認中華民國的國家依然很多?
: 因為大多數國家都與中華民國建交過,但斷交時並沒有明確地撤銷承認。
: 而與兩岸皆未建交的不丹,是否曾經承認中華民國呢?
就建交跟承認的關係,發表一點個人的淺見
一般而言,承認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國家」承認,一種是政府「承認」
丘宏達教授在其國際法中曾說過
『政治實體是否具有國家的資格,並無一個國際機構來做有拘束力的決定,
而是由國際社會中的其他國家各自決定,決定的方式即為國家承認』
『一國政府如發生非經憲法程序更換的情形,因為並無一國際機構來決定
新政府是否代表該國,而是由國際社會的其他國家決定,此即政府承認』
如果分析一下中共政府所提出的一中三段論: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實際上,這句話不但否定了台灣的國家地位,也否定了台灣政府能代表中國這個論述,
等於說,如果與中共建交的國家有都接受這個三段論,在意思表示上,
同時不承認台灣本身是國家,也不承認台灣政府能代表中國,
可惜的是大部分與中國建交的國家,都在某種程度上接受了這個論述
因為大部分中共建交國有接受此論述的關係,縱使沒有特別表述不承認,
也不能推論為有承認,因為承認的存在,是透過國家的明示、默示意思表達,
大部分與台灣斷交、與中國建交的國家,不但接受了三段論,
這是明示的不承認台灣。
另一方面也刻意與台灣維持非官方、不交換使節等交往關係,這是默示的不承認台灣。
因此難以推斷這些國家是承認台灣是國家,或是台灣政府是一合法政府的
(以上論述是從法律觀點切入,還有一種所謂『事實承認』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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