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提出全體版主霸免案

看板HumService作者 (一期一會)時間13年前 (2011/03/09 22: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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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osvalen (黑鍵與白鍵)》之銘言: : ※ 引述《daze (一期一會)》之銘言: : 那請教一下什麼才叫做合法的罷免理由呢? : 本人才疏學淺 還請指教 由組務判定。 但根據例示,連署受理之一般罷免版主理由包括:長期怠忽看版文章、文摘 、精華區之管理,(即不事管理職務),長期未於看版內發表文章 看板討論脫序等。 : : 你如果愛提還是可以提啦。 : : BTW,罷免理由必須經過組務認可之後,才能進行罷免連署,否則視為無效。 : : 罷免案應在組務版而非該看版提出。 : : 審查亦是由組務進行審查。 : 這點我找過現行法規 看不到這條 請賜教出處 請見AboutBoards版 #13oT_tNI ============================================================================= 申請罷免版主 連署資格 1.通過本站的身份認證,註冊達半年以上,上站次數達200次,文章發表數 達200篇以上 2.申請者於同一時間內只能申請一個罷免版主連署 3.發起人須曾於該看版發表文章 並針對罷免理由曾向組務申訴或反應 (若文章於精華區或文摘則須告知小組長於何處以便複核) 並依罷免版主表格於小組發表 待小組長複核無誤,若無符合則連署無效。 程序 1.組務確認申請人資格符合及罷免理由認可後 請於Aboutnew版發表連署文章並進行連署 若未經組務確認程序 即逕行發起連署 組務應直接宣布連署無效 2.罷免版主審核通過並於申請人開啟連署後,組務應於該看板公告連署罷免訊息。 3.發起人需於罷免版主理由處寫明看版廢除版主理由。 連署受理之一般罷免版主理由包括:長期怠忽看版文章、文摘、精華區之管理, (即不事管理職務),長期未於看版內發表文章 看板討論脫序等。 發起人並必須於Aboutboard進行進一步舉證之說明。 小組長若對於該說明有疑義得於組務版提出疑問 並限定一定時間請發起人回應,若無回應與說明 組務得逕自宣布連署無效 (ry ============================================================================= : : 組務規定為上位規範,從組規。 : : 一開始,組務方面就是按照組務規定的新增版主在運作這件事情的。 : 所以本總辭自始無效囉 是這個意思嗎? : 是薩德本人一廂情願提了這個總辭案 如果你問我的話,我認為是這樣的。 -- You got to know when to hold 'em, know when to fold 'em, Know when to walk away and know when to run. You never count your money when you're sittin' at the table. There'll be time enough for countin' when the dealin's done. 'Cause ev'ry hand's a winner and ev'ry hand's a loser, And the best that you can hope for is to die in your sleep." now Ev'ry gambler knows that the secret to survivin' Is knowin' what to throw away and knowing what to kee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2.178 ※ 編輯: daze 來自: 140.112.212.178 (03/09 22:58) ※ 編輯: daze 來自: 140.112.212.178 (03/09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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