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文章代碼(AID): #1CSev4wu的處理方式

看板HumService作者 (陷入無盡的孤獨)時間13年前 (2010/08/24 21: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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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BOC (從佛口生從法化生)》之銘言: : : 既然你也認同裁量權歸屬於組務,那麼,請將此判決視之為「退回再議」。 : : 我希望乃是藉此機會讓該版的板主們,能夠對執行版規有所共識,讓他們藉此建立 : : 版規執行的一致標準,在根本上解決執行標準的問題。 : : 至於你所問的單一板主版面的問題,基本上,組務希望任何申訴都必須先跟該版板 : : 務申訴,才到組務申訴,一來是各版風氣不同、二來也可受板友公評,讓板主和板 : : 友間對版規執行往建立一致之共識方向邁進。 : 如組務言退回再議的兩個作用,但作為被禁言對象,要讓板主有共識,可能申訴信要各版 : 主都寄為前提。 : 再者,版友申訴只能私信,其他版眾也沒辦法公評,除非版規規定申訴信要轉錄於看板上 ^^^^^^^^^^^^^^^^^^^^^^^^^^^^^^^^^^^^^^^^^^^^^^^^^^^^^^^^^^^^^^^^^^^^ : ,公開於版面,接受討論。至於有沒有共識,有沒有人要扮黑臉質疑板主,則又是另一 ^^^^^^^^^^^^^^^^^^^^^^ 可以請看好板規,再來麻煩小組長好嗎? 我看了一遍佛板的板規,並沒有規定不可公開於板面。 03. 對於處分不服者,得採公開或來信方式,向所有版主群提出申訴。關於涉及特定 個人權利之違法行為檢舉,檢舉人對於版主所作之認定不服者,亦同。   如不服版主二審結果,被檢舉人或檢舉人得向組務版,依相關規定程序提出申訴。 以上轉自佛板板規.... 請 TBOC 回到板面上,再看過一遍板規, 若我有看錯的話,可以請貼出佛板不準版友把申訴公開於板面的規章,以正視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82.95.14 ※ 編輯: thismy 來自: 203.82.95.14 (08/24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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