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文章代碼(AID): #1CSev4wu的處理方式

看板HumService作者 (從佛口生從法化生)時間13年前 (2010/08/24 19: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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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你也認同裁量權歸屬於組務,那麼,請將此判決視之為「退回再議」。 : 我希望乃是藉此機會讓該版的板主們,能夠對執行版規有所共識,讓他們藉此建立 : 版規執行的一致標準,在根本上解決執行標準的問題。 : 至於你所問的單一板主版面的問題,基本上,組務希望任何申訴都必須先跟該版板 : 務申訴,才到組務申訴,一來是各版風氣不同、二來也可受板友公評,讓板主和板 : 友間對版規執行往建立一致之共識方向邁進。 如組務言退回再議的兩個作用,但作為被禁言對象,要讓板主有共識,可能申訴信要各版 主都寄為前提。 再者,版友申訴只能私信,其他版眾也沒辦法公評,除非版規規定申訴信要轉錄於看板上 ,公開於版面,接受討論。至於有沒有共識,有沒有人要扮黑臉質疑板主,則又是另一 回事了。畢竟版標佛門以無事為興隆(百丈清規作叢林以無事為興隆),這解讀因人而異 ,「不取於相如如不動」為無事,還是申訴、檢舉、批評都沒有叫無事? 怎麼個興隆法,也有不同解釋,是轉貼一堆文,都沒爭議,天下太平叫興隆? 版內於正知見的追求為興隆?禪門有一句話:「只貴子眼正。不貴汝行履處」 以禪門註解禪門,子眼正才叫興隆吧! 附件1 漢代士人論“誹謗”罪名的構成要素 孫家洲 http://www.kenhk.org/qingshi/viewthread.php?tid=12818 -- We would rather be ruined than changed 我們寧可毀滅也不願改變 We would rather die in our dread 我們寧可在恐懼中死去 than climb the cross of the moment 也不願把握這個時刻 And let our illusions died 讓我們的錯覺和幻想消逝 Wystan Hugh Auden(1907-197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210.124 ※ 編輯: TBOC 來自: 114.46.210.124 (08/24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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