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1B3LgTuF一文之判決

看板HumService作者 (麥子)時間14年前 (2009/11/28 16:08), 編輯推噓6(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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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osvalen (黑鍵與白鍵)》之銘言: : ※ 引述《steelfinger (汝不爽 何不回中東?)》之銘言: : : 建立於一定既有事實上所做推論,且用詞在社會觀感上非明顯為污辱謾罵用詞者, : : 不視為人身攻擊。 : 所以你還是沒說什麼是人身攻擊不是嗎? : 我倒是想請問立這條版規跟謾罵侮辱的區分在哪裡 請問對於板主的判斷標準是否有其它的問題? : : 我認為「發廢文」並非人身攻擊,但不等同於這樣的用詞適合出現在板面上 : : 它的確不歸入板規四的範疇,它應該屬於板規三的管理範圍內 : : 我只是認為從這次的事件可以另外檢討其他板規是否需要做調整 : 如果是這樣的話 就是不適用版規四 而是版規三 : 沒問題 我重發一個檢舉文就是了 依 steelfinger 板主的解釋,目前使用「發廢文」一詞並沒有違反板規。 請問對於「發廢文」一詞的使用有沒有其它的疑問? --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 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約翰福音 12: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78.71

11/28 23:06, , 1F
新梗:每篇文章下面的推文被允許使用廢文兩字形容
11/28 23:06, 1F

11/29 00:23, , 2F
sitos表現的不錯,再加把勁,可以讓steelfinger更討人厭
11/29 00:23, 2F

11/29 00:36, , 3F
讓他快點被拔掉
11/29 00:36, 3F

11/29 12:26, , 4F
依照s版主的標準看,說別人是疑似神經病也是允許的
11/29 12:26, 4F

11/29 12:27, , 5F
反正很多東西加上"疑似"兩個字就可以隨便罵了
11/29 12:27, 5F

11/29 12:28, , 6F
只能說那兩個版主把版務搞得很歡樂
11/29 12:28, 6F

11/29 14:02, , 7F
op想了解當出是誰讓麥神爆氣請辭嗎(菸)
11/29 14:02, 7F

11/29 22:52, , 8F
是誰?
11/29 22:52, 8F

11/29 22:52, , 9F
Who?
11/29 22:52, 9F

11/30 08:52, , 10F
樓上既然寫出答案,我也不需要多講
11/30 08:52,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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